A. 企退休职工的取暖费每年几月份发放
每年10月份随养老金一起发放。地市级享受热补面积平方米,人均1400元;县处级享受热补面积120平方米,人均1200元;科级以下(含公勤人员)享受热补面积100平方米,人均1000元。
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办法》还解释说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负责新建居民小区或旧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其管理的小区或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并符合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1、物业管理单位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核对申请;
2、经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以及现场核对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部门备案;
3、物业管理单位向自采暖居民住户发放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和该物业管理单位共同认可的核对证明;
4、自采暖居民住户需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和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到所属物业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北京市财政局强调说,制发核对证明的行政部门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主管部门对核对证明应该每个采暖季核对、发放一次,核对证明复印无效。
B. 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是怎样发放的
退休一年半,还没批下来。2016年2017年的取暖费和调整额度会影响吗?补发工资含利息吗?
C. 我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取暖费怎么发放 该有哪里发放
位退休职工
我是事业单
哪里发放
位退休职工
取暖费怎
D. 西安2019年退休职工取暖费迟迟未发什么原因
不会吧? 我所知的西安退休职工2019年取暖费大都已在11月15-20号打入发退休工资的银行账户。有工商、建行、秦农银行。
E. 2017年取暖费发放标准退休工人怎么发取费
发烤火费是和退休费一块发放的。2017年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一般是要等全国人大会议上才会统一公布的。取暖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具体的也要看企业的政策,如觉得不合理,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投诉。
职工取暖补贴费的发放范围和发放办法: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学徒工、合同制工人、离休、退休职工和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办理了退职手续的职工,由各单位按该市、县的取暖补贴标准,于当年十月份随工资一次发给职工。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经市、县有关部门批准的乡镇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民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不住集体宿舍的,可按照该市、县的取暖标准,以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给取暖补贴。
根据规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办法还解释说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办法规定,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470元。同时,还有多项附加补贴标准,这包括: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
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按核准的面积标准计发。
F. 西安市企事业单位取暖费补贴标准是多少离退休人员是否享有
每个单位应该是不一样的
G. 请问2012年西安市退休人员的烤火费或取暖费是多少
市级退休人员应该在2000-4000左右,具体单位不一样价格也不同
H. 退休职工取暖费的发放
有的
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I. 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多少元
2017年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一般是要等2017年3月上旬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才会统一公布的。
J. 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发放标准
部分地区会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比如宁夏地区。近期宁夏人社发布了《关于发放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并且于10月份发放到位。
由《通知》可得,取暖费补贴发放对象为:
1、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3、解决历史遗留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