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省内退休医保怎么办理
退休后医保卡在外地使用流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版费用清单。
2、异地就权医原因的相关证明(包括单位证明或者本人情况说明等)或者转院回执。转院病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适当负担,转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负5%,转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负10%,转省外医疗机构的,自负15%,再按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3、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
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流程:
1、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领取《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
2、按表格的要求选择居住地的医疗机构,并由本人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所在管理单位盖章确认;
3、将盖章的表格返回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异地医疗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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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省内退休医保能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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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关系转移的适用范围、转移内容、转移程序和转移期间的待遇做出具体规定。该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在四川省辖区内跨市(州)流动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转移职工医保关系。参保人员只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医保卡余额可以用转账的方式随着医保关系转移,也可以申请提现,办理完转移手续后就可以在转入地刷卡使用。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再转移医保关系,可以到参保地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手续,即可实现异地居住就医。
《办法》明确,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医保关系转入新就业地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地缴费年限规定标准的,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按规定享受退休地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可按退休地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原就业地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缴费次月。在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无接收单位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我省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需要转移医保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转出地、转入地的服务窗口按提示办理。
C. 湖南省职工医保到了退休年龄可以异地转移吗
具体还是去问一下你想转过去的那个地方的医保中心吧,一般是不可以的
D. 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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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只能回到原来统筹地治病报销,我也是其中的一员,你可以到你原来医保部门去领取异地治疗申请表,到你现在居住的地方医院的医保科办理签字盖章,然后拿到你医保所在地医保机构,备案,你就可以在居住地医院看病了,然后发票等返回医保地,按照当地的规定比例报销
E. 退休人员在省内异地怎样进行医保慢病验证
慢性病也只能你住院时能报销啊。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入院后三日内向医保经办机专构电话属申报住院医院名称、地址、科室、床号、联系电话、病情,不按规定申报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在接到申报后根据该参保人员的此次住院病种、病情、病史等情况确定稽核方式。稽核方式有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稽核、委托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稽核、委托异地定点医院稽核。
F. 湖南省退休职工医保政策规定
城镇来职工医疗保险,是由单位自和职工共同缴费,按月缴纳。缴费较高,报销的比例也较高,并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不给补贴。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可以不在缴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分年龄段缴纳不同数额的保险费,全部个人承担。国家给予补贴。按年缴费,缴费较低,报销比例较少,不建立个人账户,并且缴纳到死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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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退休医保能转到外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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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退休,医疗保险关版系不可以转到外权地。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仅限异地就业的在职职工,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在病假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可以转移到外地。
但对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报备,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先行全额结算,持单据回京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问题解答
离休统筹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
答: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就医应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离休统筹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离休统筹人员出具相关单据。对于离休统筹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离休统筹人员应将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交到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20日向单位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H. 湖南异地安置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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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太麻烦?以后可以直接结算啦。近日,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异地包括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该办法自9月1日开始执行。
三类人员可申请直接结算
《办法》所称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
其中,异地安置、异地转诊、异地急诊等三类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异地急诊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此外,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因突发疾病进行门诊急救或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除外),及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此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带住院相关资料(包括住院收据原件、出院小结/记录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政策办理医保支付结算。
直接结算需登记备案,按参保地政策结算
《办法》指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其中,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应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凭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方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在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待遇政策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办法》指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参保地政策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级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结算执行省级城乡居民医保结算支付政策,在市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执行市级城乡居民医保结算支付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省级协议医院和市州协议医院就诊时,执行参保地政策。
I. 退休职工异地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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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为;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报销分医保内用药和医保外用药,医保外不能报。只需要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报销时间3-6个月。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二、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三、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