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法有没有对退休留用不用正式员工的规定
目前,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返聘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应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此外,超过60周岁的再就业人员,不能称为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后遇到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诉至法院。
参考资料:
根据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 职工到退休年龄单位能继续留用吗
1、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终回止。
2、如果员工和单答位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返聘协议,员工可以继续在单位上班,但是员工不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不能缴纳社保,只能购买商业保险。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事业单位领导退休后可以留用吗
一般不能留用。因为事业单位开资由财政确定,留用人员没有工资。所以一般不会白干。
4. 爷爷在事业单位工作,退休了被单位留用,请问工资应该怎么发
爷爷应该拿正常的退休工资,如果单位留用,双方可以协商,单位给予适当的补助。通专常单位是补差属额的。譬如说爷爷退休前的工资是3000,退休后的工资是2500,那么单位在补发500元。如果爷爷觉得太辛苦,也可以不留用,这是爷爷的自由,单位是不能够勉强的。
5. 要退休了,要求单位留用的报告怎么写
重点写一下你给企业带来的价值,是别人无法做到的。
6. 用人单位辞退退休留用人员,需要给补偿吗
一般情况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受劳动法保护,因此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单位未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以及未享受退休金的,有的地方法院依然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协议怎么写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已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法规。因此,劳动者因工作需要留用,应当与用人单位就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因工负伤的处理等协商一致后,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在协议中就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8. 退休以后单位留用后辞退有赔偿吗
您好,如果属于退休后返聘的人员,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用,辞退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9. 单位为什么留用已退休人员在原岗位工作
退休返聘的老员工可以为企业继续发挥余热,一是老员工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单位解决难题以及处理业务问题;二是老员工在此期间可以“传帮带”培养接班的年轻人;三是老员工的费用低,不用缴纳社保,为企业节省成本。相对于进入老龄化的大环境,已经出现劳动力短缺状况,年轻人只要有能力,不愁找不到工作。从总体上看,几个返聘的老员工不会影响年轻人就业。
10. 用人单位聘用,留用了离退休人员算不算在职职工范围
聘用不算在职职工;
已经退休人员,单位继续留用,属于编制外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