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人员
不一定。跟级别、工龄、党龄都有关系吧。可以找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咨询
Ⅱ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怎样计算退休工资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4、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山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扩展阅读:
1、2015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发〔2015〕2号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2、《决定》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3、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4、《决定》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Ⅲ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是多少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特别说明:一是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二是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干部档案和户口档案不一致的,以其中最先记载的日期为依据。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发文不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组通字〔2006〕41号)
2006年工改后离退休费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曰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4、提高退休费比例
持独生子女荣誉证的父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第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Ⅳ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调整方案职务层级系数怎么确定
事业单位,于人员管理上实行分类、分级的管理制度。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专业技术类人员,分13级;二是管理类人员,分10级;三是工人类,分6级,工人类人员也叫工勤人员,多为军转干部安置。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之种类繁多
例专业技术类9级实职正科级干部,正高职称。
其基本工资包括有岗位工资2420、薪级工资2151;
国家津补贴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1610、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365、教(护)津补贴0(因为此补贴仅限于教师或护士);
地方津补贴包括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1500、改革性补贴即车补183.78、行业津补贴0(此补贴限于特岗教师、医生、卫生防疫站、公安岗位);
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在年底根据考核档次一次性发放,具体数额因财政收入状况每年均有所变化,一般在1.5W到3W不等,终绩效考核奖金按月折算的话2016年折算到每月为1400。
由此可见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构成真真是种类不同花样繁多。
Ⅳ 山东机关事业单位中,按老办法计算养老金,基本工资怎样算
具体工资是单位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个人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项目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和企业一样,实行“3倍封顶、60%托底”的政策: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Ⅵ 山东省2015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工资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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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离退版休人员待遇调权整不再与在职挂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结束了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也改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方式。在本次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处于"同进退"的状态,在职人员待遇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也会有所调整。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改革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
今年初,人社部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前两个方案,省人社厅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执行方案,已上报国家正等待审批。离退休人员的调整方案则直接落地国家文件,不再制定细则,并先于在职人员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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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内高低的因素主容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Ⅷ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有关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一、退休许可条件:
(一)、干部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人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申请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审批表》;
(二)工作人员档案于养老保险手册。
三、许可程序
(一)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当月,用人单位提交《退休审批表》于养老保险手册;
(二)核实其档案年龄、工资标准及缴费记录;
(三)符合条件的,核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拓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