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销户单位须提供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销户性提取流程图
先到中心填写销户性提取和使用申请表(可下载)
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
(应带资料)
1.离、退休职工应持有劳动人事部门下发的离、退休文件及相关证件;
2.调出本市或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应持有调动或出境定居手续;
3.辞职、因故解除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的职工应持有本单位及有关部门出据的书面证明。
到管理部开出支票(应带资料同上,另附:身份证复印件)
到指定银行支取
住房公积金消费性提取流程图
先到中心填写消费性提和使用申请表(可下载)
单位审核、签章
应带资料:
1、购买住房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明;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等。
购买、建造和翻建自住住房还需提供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数额、来源和证明。
2、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需提租房合同、收租标准、租金额度及家庭收人情况的有效证明。
中心审核、签章(应带资料同上,另附:身份证复印件)
管理部开出现金(转帐)支票
❷ 去年我在合肥工作时,公司给了办公积金,交了十个月的,后来辞职,原公司也就停交了嘛。现在到上海工作那
把原来公积金领取。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❸ 合肥住房公积金,辞职后现在是封存状态,怎么提取呢
合肥市公积金账户的状态为封存,符合提取条件的,封存状态的公积金可以提取。
职工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答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❹ 退休了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准备以下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一份,回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答,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
申请人身份证, 需查验,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需查验;
详情可以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也可打电话咨询。
退休金好像是打到你的银行卡上吧,如果是在银行卡里的话是可以在福建提取的,只不过银行会收你手续费,相当于异地取款,在合肥办的卡到福建取款,不管你是否退休金,银行还是按现金取款给你算手续费的,通常是1%,50封顶。
❺ 合肥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材料
不知道你取哪种情况,汇总如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所需资料有哪些?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提取人应是所购建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注意: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
购买二手房一年以内是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
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年以内是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一年以内是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建造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其住房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3月份放贷的,职工只能在每年3月份或当年之后月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3、因退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注意
1、转账方式:
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如未办理,办卡申请表见附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
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办理地址:
①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②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③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公积金窗口;
④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4、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5、咨询电话:12329
提取材料
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材料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以下所有提取情况需要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见附件下载。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2、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3、还住房贷款提取
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含四县)办理的全额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上述1、2两项; 组合贷款的,还需按4、5项提供商业住房贷款部分材料;在扣款日及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含四县)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1、2、4、5项。3、6两项根据实际提供。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每年仅可按一套住房提取,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6、外地户口离职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7、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8、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承租人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9、退休提取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0、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建房一年以内(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自住住房费用。
11、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12、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需当前失业连续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3、低保户提取
14、大病提取
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超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取至百元,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百元。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6、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结算账户,由单位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单位账户资料。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7、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8、出境定居提取
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❻ 合肥市直停缴六年了,省直刚交,不是合肥市户口能提取之前市直的公积金吗
可以,户口不在本地,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下面我就回分享一下如何提取答住房公积金,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❼ 合肥公积金:已经离职,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与离职无关,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合肥市退休人员公积金停缴手续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❽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啊,在哪个地方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即购买住房、修建自住住房、缴纳房租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8)合肥市退休人员公积金停缴手续扩展阅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提取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提取,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❾ 合肥市贷款买房贷款合同签了公积金社保可以停了吗
为什么要停呢。社保满半年,住院都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有些城市门诊,药店抓药都是可以专报销的属,所以不建议你停缴社保。
关于公积金,你自己缴纳一半,公司就会给你缴一半,到时候都可以提取的,而且公积金买房可以用2次。所以不建议停止。
❿ 合肥市怎样办理社保办停,公积金办理转移/托管
社保不用来怎么办理,只自要你所在的单位一停,另一个单位马上就可以给你交,公积金的转移/托管办理,你可以到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上查,都是全的,网址:http://www.hfgjj.com/n7216006/n7296488/index.html
办的时候记得下载相应的表格,另外底下的电话也许你有用得着的: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
市府广场 花园街79号 群艺巷内
各业务处室联系电话:
营业部 电话 2669708
归集处 电话 2644632
房贷处 电话 2674144
信息处 电话 2669704
办公室 电话 2640046
计划财务处 电话 2656452
法规监督处 电话 266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