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卡每月打入个人账户和统筹多少钱
不同的退休档次,打入账户的钱也不一样。住院报销一般都是缴纳现金押金,出院的时专候联网结算,多退属少补。跟医保卡里的余额没有关系。医院报销一般是分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大病医保报销一般有起始额和最高限额。您最好问问你们当地的社保部门,把您的情况跟他们说说,听听他们的说法。
2. 现退休每月医保到底多少补贴
劳动者退休之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当地法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不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基金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划拨个人账户,具体比例是按统筹地区的规定执行的,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
达州市人民政府
《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达市府发〔2016〕7号
第十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
(一)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比例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具体比例为:45岁以下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46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5%计入,75岁以下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养老金的4%计入,76岁以上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养老金的4.5%计入。
3. 吉林市最新的 离退休医疗保险政策
吉林省省直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保障省直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医疗费用管理,结合省直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省直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标准为每人每年11000元。
第二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就医实行相对固定一所医院的管理服务办法。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可在吉大一院、吉大二院、中日联谊医院、省医院、省中医院、省南湖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前卫医院、解放军第二○八医院和长春市中心医院中自主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不得拒绝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选择,一个年度内不做变动。
第三条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人数和医疗费统筹标准与定点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实行定额管理,超支分担,结余共享。定点医院年度内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如有结余,将结余额的60%留给定点医院用于改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就医条件,40%作为统筹基金使用。如有超支,超支额在20%以内的(含20%),定点医院承担超支额的50%,省财政承担50%;超支额在20%以上部分全部由定点医院承担。年度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由定点医院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认定,经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第四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原则上仍按《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医疗所需特殊诊疗项目和药品由定点医院审批,不符合规定和未经审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定点医院不予报销。
第五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使用的心脏起博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定点医院联合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确保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使用植入器官、材料价格超过统一招标采购确定的品种价格部分由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所在单位承担。
第六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就医须经定点医院审核批准,经批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定点医院制定的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就医的有关规定报销。
第七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因突发疾病,在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垫付,再到定点医院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八条 经定点医院批准发生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外配处方药费,先由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垫付,再到定点医院按规定报销。
第九条 方便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门诊就医用药。具体办法如下:
(一) 门诊建立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帐户,年标准为3000元。
(二)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帐户余额不为零时,可持卡在上述10所定点医院(包括自主选择的一所定点医院)门诊就医,也可持上述10所定点医院医生所开的处方,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三)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门诊个人帐户3000元医疗费用用完后,可继续在自主选定的一家定点医院门诊就医。
(四)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在自主选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就医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由统筹经费支付。
(五) 年终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门诊个人帐户如有结余,结余部分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于次年2月底前以现金形式全部返还给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个人。
第十条 加强管理,完善审核制度。
(一)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继续加强对定点医院监督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监审制度和办法,采取预留保证金、并将保证金返还与日常考核结果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满意度挂钩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
(二)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按月对各定点医院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的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定点医院将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经费用于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本人治疗之外,以及报销转外、异地就医医疗费不合理等侵害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并在拨付给定点医院的医疗费定额中相应扣减。
第十一条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对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统筹医疗费实行单独建帐、单独管理,医疗资料单独保管。
第十二条 定点医院要根据本办法制定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就医的具体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4. 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工人,退休后医保待遇有什么差别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照的是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待遇也是城镇职工医保一样,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足够的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即退休后无需缴费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及起付线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在职职工有医保个人账户,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医疗报销若建立个人帐户,报销都 一样
5. 2019年企业退休医保每月是多少
由于社会保险是属地化管理,各地对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的钱都有所不同。保叔特意通过河南省官方网站了解一下,河南省的情况如下:
根据《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九条 退休人员医疗个人账户为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4.5%。
比如:某退休人员上年度的养老金是5000元/月,那划入到该退休人员的医疗个人账户金额=5000元/月*12个月*4.5%=2700元
由于保叔所在城市是厦门,厦门的医保政策一直都是走在全国的前列,其退休人员是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相对来说是比较高些
6. 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医保多少钱
以北京来为例,用人单位源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规定如下: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7.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人员,要坚持文明行医,端正医德医风,协助医疗保险单位积极做好退休职工医疗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对症下药,合理用药。城镇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包括个体业主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本市户籍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参保人员患病先门诊治疗,在本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凭医保证、IC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足部分个人现金支付。在非定点医院或在异地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参保人员无论在当地或外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用均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无效,或病情严重需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1、门(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及相关检查报告单;2、参保人员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3、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对需紧急抢救的危、急、重病参保患者,无论定点与否,应本着先抢救治疗的原则,3天之内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参保职工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将个人医保证、IC卡交医院医保科,以便进行身份核对并记帐。持卡住院职工其医疗费在38000元以内的由医院垫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则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出院后由大病基金按规定比例给予支付。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和出差、休假的在职职工因病需住院的,应选择当地的定点医院,并及时同单位联系,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登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农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自愿要求回原籍治疗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在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提供医疗结算服务。最近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8. 退休人员医保卡每月入多少钱
退休人员医保卡每月入钱款金额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地域差异的不同有所不同专,具体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确属定。
可以在当地社会保障中心查询或者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障中心或直接致电查询,也可以上网查询。
相关法律规定:
_《医疗保险条例全文》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条例修订施行后退休的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退休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本条例规定执行。
从业人员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的,缴费年限每少1年,其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的待遇标准上相应降低5%。
_《医疗保险条例全文》第三十七条规定,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的,退休后原单位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影响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10年,退休后原单位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9. 吉林省退休人员待遇核定表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计算
吉林省退休人来员待遇核定表中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因为不同的法定退休年龄,所对应的计发月数是有所不同的。如果你是60岁退休,那么你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如果说你是55岁退休,那么你的计发月数是170个月,如果说你是50岁退休,那么你的计发月数是195个月,所以很明显,退休年龄越晚,退休年龄越大,那么这个计划月数相对应的就会比较小,那么最终所获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待遇很明显也是比较高的,因为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方式是通过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除以计发月数来决定的,当然计划月数越小很明显获得的余额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