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内企业、事业单位容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2.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新规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破产单位职工,也是按照国家规定,到年龄办理退休,没有特殊倾斜政策,除非是国家政策性破产,才可以提前退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只有大病医保,没有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补足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不缴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前述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职工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3. 急!一个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怎么办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区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因为企业关闭破产失去了缴费主体,致使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这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已引起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推进各地研究完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保障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级劳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关心群众生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行之举。尽快将关闭破产企业中已经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职工所在企业负责解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从其资产中优先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确保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2005年1月1日以前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政府、企业、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参保资金。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已失去缴费主体的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坚持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和当地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适当降低缴费标准,采取只享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暂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办法,先行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也可以采取按一定标准、一次性缴纳费用的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10-15年的标准一次性或分期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四、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身份认定工作,由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认定的具体程序,由各盟市制定。认定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身份,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有企业依法破产的法院裁定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二)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或依法关闭的政府、出资人批准文书及企业资产处置的相关资料;
(三)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各盟市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各地在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大额医疗保险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各盟市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和完善参保办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认真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4.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的退休问题
你放心,一个企业要破产没这么容易的,他要经过很多程序,也要经过很长的周期。
而且你父亲今年要退休,根据相关的法律,破产企业应该提前为你父亲办理退休手续
5. 国家对破产企业下岗工人在退休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
没有优惠政策,与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正常到社保部门办理保险接续手续,但有的企业破产后会对自己的员工进行破产安置,但不属于国家优惠政策。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5)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扩展阅读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和关心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中都明确规定。
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时,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下岗职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地区,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报销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
为了适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有关法规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6. 如果国有企业破产倒闭了,那以后还会有退休金么
现在国企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都是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版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企业倒闭了,对于已退休人员是没有影响的,因为退休人员的工资是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的,与企业无关了。
对于未退休的职工而言,按政策,破产后要进行清算,在支付职工欠款后再支付其他欠款。职权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工龄的买断,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来的职工。
国企倒闭破产的职工安置,国家有许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有一个破产重组的方案的,这个方案除了需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职代会讨论的。
国有企业破产后,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就解除,国有企业有破产财产的就会对欠缴职工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
7. 法院宣告国企破产后退休的职工能否得到补偿金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职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险问题是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党和国家很重视民生问题,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之前要把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资金由国家财政补助40%,各市县财政补助60%。 按正常是按法院宣告单位破产的那一天开始清算的。
8. 国家规定破产企业员工退休年龄规定是多少
1、国来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源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9. 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是否享有企业补贴
企业破产,职工已经解除合同,不再享受企业 任何待遇,况且,也没有什么企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