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营企业职工有退休政策吗!非要国家企业才能退休吗!
现在都是按照缴费计算,如果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满十五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不缴费,或者缴费不足十五年,都不能办理退休,也没有退休金。
⑵ 民营企业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回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答、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⑶ 民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 础 养 老 金+个 人 账 户 养 老 金
老政策
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00+ 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11%/10年×12月(/代表除号)
注: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交满15年,便按以上公式给付养老金。
2、单位缴费工资总额20%(其中17%进入统筹账户,3%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进入个人账户。
新政策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数/100+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8%/(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12月
注: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缴费指数; “本人缴费指数”为“本人当月缴费工资”除“当月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后的历年算术平均值。
2、单位缴费工资总额20%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8%进入个人账户。
3、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点明“个人账户”有利率,没承诺未来利率水平,如何尽快解决空账运转状况实现可能的增值是问题的关键。大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的资金没有利息收益。
5、所谓“平均预期寿命”又称“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是指在现阶段每个人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活到的年龄,其数值呈逐年上升趋势。 例如,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京社保发[2004]9号)通知“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计算预提社会保险费用时,北京市人口平均寿命期望值以78岁做为计提参数;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以80岁做为计提参数”。
⑷ 民营企业退休后企业发工资吗
职工退休后,其退休金就与原来的民营企业无关了,退休金由劳保事业处发放(国家发放),如果退休后仍在原民营企业工作,民营企业任然要支付你工资与退休金是两码事。
⑸ 民营企业有没有退休制度呀
目前国家复规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制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到了退休年龄是应该安排退休(也就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有办理社保的话退休后可以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企业如果有额外给员工办理企业退休金的保险,则还有企业退休金,如没有该项福利则只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
⑹ 民营企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20
现行国家规定职工退休年龄是女职工50,女干部55,男职工、干部60,无论国营民营都适用。
⑺ 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7)民营企业的退休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七条 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退职处理:
(一)年老体衰,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或者医师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在本企业、机关内部确实无轻便工作可分配,而又不合退休条件的;
(二)本人自愿退职,其退职对于本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并无妨碍的;
(三)连续工龄不满三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的时间满一年的;
(四)录用后在六个月以内,发现原来有严重慢性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
⑻ 民营企业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问题就在于没有人事管辖权,有外地户口和北京户口员工上面:
1、一定是在户籍所在地,自己交回《劳动手册》再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养老金。
2、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电脑里记载的工龄(军龄/缴费年限)满15年。不够的需要按照当地的具体要求一次性买工龄(到15年)。
3、不管你在私企、无业、协保等到了法定年龄就是按照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养老金水平计算养老金。
⑼ 民营企业里的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吗
民营企业里的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一、特殊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二、办理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三、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2、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四、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⑽ 国企职工退休与民企职工退休对比,享受的退休待遇一样吗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金,不因退休前是国企、民企、私企、个体、灵活就业而不同,计算办法是一样的,因为本人情况不同而区别。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方案,主要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制度,缴费水平、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制度完全一致,基金单独管理,个人账户逐步做实。对新老计发办法差额部分,由单独建立的职业年金来弥补,保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10)民营企业的退休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常识:
退休年龄相关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