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职职工档案在单位,但没上班,在单位交社保,退休后怎么办理
个人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专办理退属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B. 在职职工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在职职工到了退休的时候,单位的人事部门自然就会来通知该职工去办理退休事宜,不用自己操心的
C. 在职人员被判刑,养老保险怎么办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参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被判刑后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泉劳社[2008]155号)精神,现就参保人员被判刑后的养老保险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劳动教养或服刑(含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其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与刑满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判刑前的个人实际缴费可按规定计入刑满后参保的个人账户。
改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其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予以计发补贴费。
4、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被判刑的,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被拘役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期满后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从申报续发的次月起发放,之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退休人员被管制,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发放,在管制,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期满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3)私人企业在职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扩展阅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先后经历了分离→合并→分离的过程。
1955 年12 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使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
1958 年3 月,国务院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合并;1978 年6 月,国务院发布文件分别规定了干部和工人的离、退休制度。
从而将自1958 年起干部和工人实行的统一退休退职办法重新分成两个不同的制度;1980 年10 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和1982 年4 月颁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规定》共同构建了老干部离休制度。
1993 年8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做了较大修改和调整,公务员不需要为养老缴纳任何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是:
(1)养老保险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
(2)保障水平高。无论是名义替代率还是实际替代率都高于企业;
(3)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完全由财政负担。
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法规相配套,各地区根据自身的财政收入状况自行其是,致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相衔接,而且事业单位彼此之间差距明显。
D. 企业在职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需要单位的主管人员携带档案,缴费证明以及对账单去社保部门办理,职工本人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以及退休以后居住地址即可,其余的材料,由单位主管人员提供,无需本人提出申请,但是可以提醒单位主管人员按时办理,不要忘记,
E. 企业不给在职职工办退休手续这合法吗
看具体情况,职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该办理退休手续。
以云南省为例,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能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细则》第五条规定执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未及时申请退休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州(市)、县(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严格按政策审核职工退休资格,对不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审查职工提前退休资格或违反政策办理参保人员退休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各类考评、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作相应处理。
对职工正常退休,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实行审批,由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退休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和计发基本养老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时,须提供州、市级或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相关的病历资料,鉴定结论与病历资料不相符或鉴定结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得提前退休。
根据云劳社〔2006〕11号文件的精神,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男年满50周岁,女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45周岁、在生产(工勤)岗位年满40周岁的,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5年方可申请按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5)私人企业在职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扩展阅读:
参保人员退休时间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之月起计算,次月享受退休待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录入数据库时,应按规定审查相关资料。对已入在职人员数据库后批准退休的,应于次月将有关数据转移到退休人员库。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退休政策,因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虚假资料办理了退休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或个人冒领的基本养老金除如数追回外,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F. 企业工人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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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G. 请问在职人员办理退休需要什么资料
退休手续由单位办理,个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若干张,留存版你的联系方式(有些权涉及到自己写出退休申请)即可
退休涉及到填写退休审批表、档案审查、养老金核算、一系列审批手续、退休证制作、养老金领取卡制作等,均由经办人代表公司统一办理
H.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手续
答: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首先办理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资格审核手续,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市级统筹范围的,随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的(仅核准退休资格)《退休人员审批表》,并填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用结算表》(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二)和《宁波市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先到社会保险申报部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后到养老保险退管部门办理退休待遇核定手续。由于医疗保险实行预缴制,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的次月,医疗保险不缴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仍需缴纳一个月费用。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市级统筹范围的(如机关、事业、原行业统筹单位),须随带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并填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用结算表》(一)和《宁波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二)、《核定表》,直接到社会保险申报部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I.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在职变更退休手续
以长春市为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单位劳资人事提出退休申请,提交退休人员档案(包括所有劳动合同及合同备案名册)、拟退休人员公示情况《公示退休人员名册》、企业公示通知《关于对XXX进行提前退休申报的公示》、企业及经办人员承诺书《承诺书》、退休人员照片(二寸红底)一张。
2、档案管理部门按单位劳资人事申报时间逐月将人员档案集中转交到市社保局企退中心,进入退休审核环节。
3、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市社保局核算退休待遇,之后由本人确认签字;
4、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市社保局企退中心告知其原因,将档案返回申报人原档案管理部门,待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申报。
5、审核通过,办理退休证。
办理材料:
1.退休人员档案(包括所有劳动合同及合同备案名册);
2.拟退休人员公示情况《公示退休人员名册》;
3.企业公示通知《关于对XXX进行提前退休申报的公示》;
4.企业及经办人员承诺书《承诺书》;
5.退休人员照片(二寸红底)一张;
6.申请病退、退职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表》。
(9)私人企业在职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在职变更退休申请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单位及从事的工种在劳动部门备案并且档案中从事的工种及工作年限有清晰记载,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的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年限满8年;
2.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退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退休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