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能在北京退休吗
一、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合计缴费在15年以上,可以在北京退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你在北京缴纳医保,可以在北京享受医保待遇,在法定退休时,如果缴费满规定年限,可以在北京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医保。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⑵ 退休前转入京籍,养老金可以在北京领取吗
你在黑龙江缴纳的10年社保基数肯定比北京少得多。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年专度所在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属缴纳的。黑龙江没有任何时期的职工收入高过北京,所以那十年你缴纳的数额低于北京的额度。根据“多交多得”、“长交多得”的退休费发放原则,你虽然已经缴满了最低的15年,但你的账户总额低于同等同类人员,所以,你可于55岁退休时在北京领取养老金,但数额可能要比同龄同类人员低很多。
⑶ 户口不在京的国企人员回原籍退休要挂靠个单位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专暂行办法》(国属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⑷ 京籍外地社保退可在北京办理退休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版老弱病残干部的权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⑸ 外地人在北京社保必须“连续”交满10年社保,才能在北京办退休是这么回事吗
可以办理退休。
在京办理退休的主要条件:
外埠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否在京退休,首看身份、再看年限,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身份:外埠职工在社会保险库中人员标识为“一般账户”。
一般账户中一般是指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在北京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即使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只在京正常缴纳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其身份也会被认定为一般账户。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均为补缴的,不能认定为一般账户。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等文件规定,临时账户人员无法在京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北京退休待遇。通俗的讲,女性在40周岁、男性在50周岁之后才开始在京缴纳养老保险的,即使缴纳了200年养老保险,依旧无法在京退休。
2、年限:外埠职工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达到10年以上。
(1)办理退休。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且总工龄(视同工龄+实际缴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可直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2)继续缴费。依据《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但总工龄不满15年的,外埠职工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在京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
(5)京籍人员在外地退休扩展阅读:
办理退休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 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网络_退休
⑹ 北京工作退休且户口京籍,如果去外地养老如何办理异地就医
北京籍退休人员,如果去外地养老半年以上的,可以去户籍所在地区级社保事务版中心申请、备权案异地就医的(异地医保通用的,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诊疗后直接划账;不通用的,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诊疗后,凭居民身份证、病历资料和发票,到户籍所在地区级社保事务中心报销)。
不到半年的、临时的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只有急诊的(挂号费发票有“急诊”印记或急诊专用发票),凭居民身份证、病历资料和发票,到户籍所在地区级社保事务中心报销。
⑺ 非京籍职工在京退休要满足什么条件
只要交社保十五年,在这里有单位就可以退休了。
⑻ 外地在京农民工退休要回原户籍地农保吗
①回不回原籍领取养老待遇和是不是农民工无关
②外地户籍人员在京内办理退休,领取北容京的养老保险待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户籍地从未缴纳过社保;
2.在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前在京参加社会保险;
3.在京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0年以上;(养老保险需累计缴费15年以上,如只有在京的10年缴费记录,需办理继续缴费,延迟退休手续)
4.退休前10年应在京缴费;
5.因外地户籍人员无法在京以个人身份参保,需工作单位来申办退休手续
⑼ 外地户口在北京上社保退休时养老金怎么领
_能否在北京退休,主要看是否已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达10年。
1.若缴费年限已达专10年,则可以北京退休属,享受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若若缴费年限未达到10年,则享受的是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的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PS:《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