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为什么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属于应付工资的核算范畴,也不需要预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怎么算扩展阅读: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② 公务员基本离退休费指的是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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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退休费是指本人离退回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答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是指本人退休时候计发的离退休费减除地区附加。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天星培训网络知道团队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③ 基本离退休费是什么意思
其余部分是名名堂堂的补贴,大约是总钱数的一半多一点
④ 退休后退休工资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退休后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
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4)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怎么算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⑤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是多少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特别说明:一是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二是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干部档案和户口档案不一致的,以其中最先记载的日期为依据。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发文不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组通字〔2006〕41号)
2006年工改后离退休费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曰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4、提高退休费比例
持独生子女荣誉证的父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第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⑥ 提高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
二、退休金计算方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
⑦ 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一般为20个月的基本工资。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7)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怎么算扩展阅读
抚恤金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⑧ 2017年退休如何计算退休金
养老金的帐比较复杂,是用统一公式计算的,如果你是“中人”: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岗位工资(指数化工资))÷2x总工龄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男139(女195)
过渡性养老金=社平工资x账户前工龄x平均缴费指数x1.3%
三个公式得出的数相加就是你的养老金。
如果你是新人(1998年10月后参加工作):
基础养老金=(社平工资+岗位工资(指数化工资))÷2x总工龄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男139(女195)
(8)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怎么算扩展阅读:
退休金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
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
弊端
由于世界市场竞争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业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笔退休金给退休的员工,而以工读、人力派遣等非常规雇用取代正职员工。甚至以各种手段,如任意调动工作、减薪或是逼退等,让届退劳工自行离职,逃避退休金给付而造成许多社会问题。
尤其是部分国家的退休金计算法偏向长期在同一雇主下工作的劳工,所以当资方倒闭或是转换资方时,退休金的年资计算引发很大的纷争,常常劳工都是受损的一方。
有些国家采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这些行为,并推动国民年金(national pension plan)等年金式国民保险制度,由政府托管定期提拨的金钱,等劳工退休后由政府将退休金转交劳工,以加强基本的保障。
基本信息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退休金英语为:pension。亦为:养老金。由政府、公司、金融机构等向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按月支付的资金。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如美国的401(K)、加拿大的RRSP等,以保证老有所养。加入养老金计划是最重要的投资手段之一。
⑨ 什么是基本离退休费
基本退休费是指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是指本人退休时候计发的离退休费减除地区附加。截止2001年底,计发基本离休的基数包括:
(一)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
(二)副食品价格补贴:根据总后勤部〔79〕后财字1663号文件规定,自1979年11月1日起,每人每月5元。
(三)工资结构调整: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总政治部老干部局、总后勤部财务部〔1989〕政老发字22号文件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每人每月军职40元、师职35元、团职以下30元。
(四)生活补贴: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1〕后财字第52号文件规定,自1989年10月1日起,每人每月23元。
(五)两步调资: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90〕民电字第27号和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1〕后财字第52号文件规定,自1989年10月1日起,每人每月正军16元、副军15元、正师14元、副师13元、团职12元、正营11元、副营以下10元。
(六)粮油调价补偿:根据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老干部局〔1991〕政老发字63号文件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每人每月10元。
(七)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3〕政干字第360号文件规定,自1992年3月起,每人每月军职70元、师职60元、团职50元、营职40元、连职30元、排职20元。
(八)56年和65年以来未调过级的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2〕政干字第417号文件规定,自1992年7月1日起调一级工资。
(九)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3〕政干字第360号文件规定,自1992年10月起,每人每月正军22元、副军20元、正师18元、副师以下16元。
(十)增加离休费: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94〕财社字第19号文件规定,自199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大军区副职580元、正军520元、副军480元、正师420元、副师370元、正团310元、副团250元、正营220元、副营180元、连职以下140元。
(十一)并入离休费: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94〕财社字第19号文件规定,自199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团职以上56元、营职以下54元。
(十二)第二步增加离休费: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7〕政联字第3号文件规定,自1993年10月起,每人每月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军职60元、师职50元、团职以下4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军职50元、师职40元、团职以下3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军职40元、师职30元、团职以下20元。
(十三)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8〕政干字第245号文件规定,自1997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20元。
(十四)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0〕政干字第104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正军255元、副军240元、正师225元、副师210元、正团195元、副团180元、正营170元、副营160元、正连150元、副连140元、排职135元、
(十五)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0〕政干字第104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军职35元、师职以下3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军职25元、师职以下2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军职15元、师职以下10元。
(十六)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1〕政干字第234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正师260元、副师220元、正团190元、副团170元、正营155元、副营140元、正连以下120元。
(十七)增发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1〕政干字第234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3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25元。
(十八)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1〕政干字第491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每人每月正师275元、副师225元、正团185元、副团150元、正营115元、副营95元、正连以下90元。
(十九)增发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1〕政干字第491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每人每月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5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4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35元。
(二十)增加离休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1〕政干字第491号文件规定,自2002年1月起,每人每月正师58元、副师52元、正团46元、副团40元、正营34元、副营30元、正连以下27元。每年1月定期增加。
⑩ 什么是基本离退休费为什么不是本人每月的退休工资
退休工资的算法比较复杂的,由各种基数全在一起的总和。才是每月的退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