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8年12月14日.退休职工名单公示表.怎么找
或许应该到单位找会计咨询是否退休?也可拿身份证、社保守册(自由职业者有,在职职工有否?即每次交费的本子)到当地政务大厅,社保局社保窗口咨询办理,一般都在每月的20_25日办理退休,否则要到下月才能办理,那退休工资就少领1个月啦,且社保多交1个月,祝顺利!
⑵ 79年6月1日参加工作到2018年11月1日退休工龄是多少
79年6月1日参加工作,到2018年11月1日退休,计算养老金的工龄应该是29年5个月。
⑶ 2018年十月份到退休年龄,能够参加2019年退休工资调整吗
你在2018年7月办退休手续,那8月份开始领退休金,能够参加今年退休人员的退内休金上调
如果2018年7月份办退容休后未领到退休金,而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领到退休金,那你正式退休是从2018年十二月办理的,同样也可以参加2019年退休金上调的
⑷ 我是2019年7月退休,2019年8月开始拿退休金,是按2018年平均工资算的吗
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计算养老金其实质就是如何计算养老保险待遇计算,那么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 …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019年8月你开始领养老金,公式中的上年度全省工资就是2018年的全省平均工资。
⑸ 我是税务局退休的从79年10月上班到18年2月退休的,工龄应该是多少年
1979.10-2018.02一共是38年5个月。
⑹ 2018年6月到退休年龄,退休工资什么时候发
2018年6月办退休手续,7月份领退休金,正式领取退休金是以办退休手续的下个月起开始领取
⑺ 我2018年6月退休.请问是以2016年还是以2017年职工平均工资为退休费计算基数
在养老金发放标准中,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内养老金容=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3、你是2018年6月退休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显然指的就是2017年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⑻ 2018年5月到退休时间,因单位愿因。到2020年10月才办请。座该从几月份领取养老
从你应当享受抄养老待遇并袭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你这情况有两种结果:
一是到法定退休年限,没有办理退休手续,而继续上班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则从2020年11月份从社会保险领取退休金。
二是到法定退休年限,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单位欠费等因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而你本人又没有继续上班与缴费的,后通过补缴费用而延迟办理了退休手续。则应当从你2018年6月份领取退休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从应该享受退休待遇的时间开始予以补发退休金。
对此,社保经办机构一般不会主动为你补发,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已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欠缴费用,不是劳动者自身能够支配得了的,社会养老保险征收机关本身就有失职失责的问题,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往往把这种自身不作为的不利后果强加于劳动者(参保人员)个人,既不公平,也不通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