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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返聘是劳务用工吗

发布时间:2021-01-06 23:45:44

❶ 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是劳务关系,有纠纷直接法册滚源院起诉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州态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备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退休人员返聘到单位工作,是不是劳动关系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是不是工伤,各地法院有不同处理,有的按照工伤处理、有的按照人身伤害赔偿处理。
较早关于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的明确规定,是1997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中提出:用人单位再次聘用已经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双方应当订立聘用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双方应当按照聘用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双方的聘用协议的解除不适用《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劳动法》第28条恰恰是规定单位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约定。这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聘用协议的补偿,只能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但是不能直接使用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其中就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规定。但是该规定存在一种解释:达到退休年龄、没有领取养老待遇的人,还可以建立劳动关系。随后颁布的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这两条从法律、行政法规层面明确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必须终止,没有例外存在。对于能够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而言,有基本生活保障,强制终结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但是对于没有退休待遇人员,尤其农村、城镇没有退休保障、依靠自身工作谋生的老年人,就未必公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意见中,对退休人员就分为两种情况处理:用人单位招用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之间关系可以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单位和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之间按照雇佣关

❸ 退休人员返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需要缴纳什么样的保险

用人单位如果招退休人员,则不需要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示: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以上一系列规定都表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动合同关系。

(3)退休人员返聘是劳务用工吗扩展阅读: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退休返聘人员,被返聘的单位为原单位关联企业,可能利用之前原单位的关系,为现供职企业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滋生职权、职务便利之外的腐败现象。

参考资料:退休返聘-网络劳动法-网络

❹ 退休返聘再工作还是劳动关系吗

劳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让启裂,坦闭向人旁卜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❺ 返聘退休人员的“返聘劳务协议”属于不属于劳动合同

可以很肯定的跟你说,返聘退休人员的“返聘劳务协议”不属于劳动内合同。
返聘即离容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但是,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因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所以也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就业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这一条款了。
所以,返聘退休人员的“返聘劳务”适用于合同法,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了,签订时间肯定由你们双方协商规定啦,就算不签合同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基于双方意愿就行。

所以,协议的签字日期比合同里约定的协议开始时间晚了45天,是可以滴。o(∩_∩)o 表担心!

但是记得哦,返聘人员工伤什么的社保局不管了,所以,最好给他买一份商业人身保险,以防万一,特别是高危行业。

❻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是劳埋闭务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宏哗了,劳动关弯绝裂系到你退休为止就终结了,劳务关系就是单位临时用工关系,就是单位的临时工。单位根据需要可以临时招聘和随时辞退劳务用工人员。

❼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属于劳务报酬吗

首先退休人员是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其次退休返聘实际上是退休人员和返聘单位之间形成了聘用合同关系或者事实聘用合同关系;再次聘用合同或者事实聘用合同关系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而不是劳务报酬。

❽ 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被劳务派遣

返聘离退休人员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在计算应纳版税所得额时扣除,权并且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的基数。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❾ 退休返聘属于工伤吗

番禺民商律师网师认为,判断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关键在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养老待遇。根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的规定。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可见,《条例》也认为,如果劳动者事实上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隶属管理的一员,并为其提供了有偿的劳动,则即使是离退休人员,也不论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都与现工作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能排除在《条例》的适用范围之外。而且,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形成了特殊劳动关系,应当参照执行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标准。工伤保险作为保障因工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属于劳动保护规定的范畴是其应有之义。因此,从这一角度也可以看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属于《条例》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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