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租房房东与雇佣的门卫是否劳务关系
最佳答案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关系。
3、提供劳动和支付报酬的内容不同。
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当然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其技术含量比较低,其报酬成分也比较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这种成果不是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的成分,所获报酬也仅是劳动力的价值。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雇佣关系中,依现代民法原则,雇主对雇员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雇员在进行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雇主就应赔偿,而不存在免责事由。
而劳务关系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
⑵ 事实劳动关系,如,固定上班的门卫等,可不可以签订劳务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从而不约定保险及福利等。
你都说了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劳务协内议与劳动合同有很容大区别,企业是在偷换概念,是欺负人。把劳动关系说成是劳务关系,以此拿走你的福利和保险。
如果你们门卫齐心一致,只签劳动合同,不签劳务合同,企业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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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企业聘用农村老年男性村民为门卫,如何与他确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的,女年满55周岁的,就退出劳动岗位,不具有劳动者的身份。因此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来决定签定合同。
⑷ 政府单位门卫应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⑸ 60岁以上的身体健康人做门卫工作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60岁以上的身体健康人做门卫工作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合同是指以劳专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属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⑹ 门卫与单位形成的是什么关系是雇佣(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⑺ 在公安局做门卫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属于临时工作吧,临时是只发工资的,什么保障都没有
⑻ 公司一个门卫61岁,请问公司与他签订劳务协议一般签几年是不是每年都签望行家指教!
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双方协商的,一般情况下是一年一签,但也有很多公司是三年一签的。考虑到他年龄比较大随时都有可能病退建议还是一年一签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