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职工,单位破产.如何领取丧葬费.
退休职工死亡后抄应当享受的待遇袭有:
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
2.有符合条件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抚恤金;
(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计算,发证,按月发放);
3.发本人生前10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
4.社会保险方面: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医疗保险个人ic卡费用,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用于购药等医药费消费,也可以申请支取现金;住房公积金帐户金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其他的社会保险金用语社会统筹,不支付给个人.(
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社会保险手册等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
㈡ 职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非因工死亡,可以领抚恤金和丧葬费吗
根据《关于武汉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的操作办法》对死亡待遇有了明确的规定。一、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权益的计算办法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退职人员,在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余额应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二、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的计算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为3个月的武汉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三、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抚恤金标准的计算办法(一)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抚恤金标准为10个月的武汉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标准:武汉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10/180*缴费年限(月)。四、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计算办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死亡待遇与原办法进行对比,按照就高的原则发放。原办法是指按照鄂劳社文〔2003〕189号文件规定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职死亡待遇。该办法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若您为单位职工,应由单位申报丧葬待遇。
㈢ 请问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是怎么领取的
:handshake凭医院给逝者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到逝者所在单位工会或离退办,办理丧葬费领取和一次性其他费用补助,补助费用的多少视单位决定。
㈣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社保怎样发放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不一样,具体待遇同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来确定。
㈤ 退休老人去世后怎么领取丧葬费
退休老人去世,这个很遗憾。
老人的必须亲属凭自己和老人的身份证去社保窗口办理领取丧葬费手续。
家属是没有补助的,但是有抚恤金可以领取
㈥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多久可以领取丧葬费
警察属于公务员,没有退休之前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
丧葬费的标准按所在省市规定执行,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