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终止还是解除
是终止。来
劳动合同法:自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Ⅱ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需要与单位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吗
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1、需要确认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已经开始退休养老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那么则应该该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则应该是劳务关系。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则还可以按劳动关系对待。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73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法律均没有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作出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网络—劳动法
Ⅲ 解除劳动合同书掉了,我们一起买断的同事今年办退休,社保局要解除劳动合同书,原单位都解散了,该怎么办
员工解除劳复动关系的证明丢失是可以制在原单位补办一张,如果年限太长,无法到原单位盖章,可以在当地社区在申请材料上盖章。
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档案;
2、社保卡,有养老保险手册的还需要提供手册;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劳动合同(部分城市不需要提供);
5、《退休申请书》。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满法定退休年龄,须退休当月15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一、档案核定调取职工档案,由人社局核定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并开具局证明。
二、填写表格
领取退休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到本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缴费
到缴费申报窗口查询欠费情况,足额缴清欠费。
四、退休申报
将退休审批表、人社局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退休申报核定窗口。
五、养老金领取
本月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须到次月20日到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处领取养老金存折(须附本人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Ⅳ 员工退休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与社会保险法规定,到龄劳动关系法定终止,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Ⅳ 办理退休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办呢
如果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你就不是这个单位的职工了,谁还给你办理退休呀?
Ⅵ 员工已到退休年龄且已办退休手续,劳动合同书上该怎样填写终止合同
申报到劳动部门的资料就写个人原因,一般是只有单位原因和个人原因二个选项的。退休合同自动终止的。
Ⅶ 如何与已到退休年龄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通知员工在最后工作日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鉴于二者的法律位阶,后一规定应是对前一规定的补充。即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未办理养老保险却已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
(7)职工退休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扩展阅读:
《广东省高院、劳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通知》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因劳动者退休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垫江人大常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大律师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江苏人社-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Ⅷ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书可以办退休手续吗
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依法办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可办理退休的情况有: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个人的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一般要达到15年(对于老职工,如果过去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相应年限可以视同为已缴费。
Ⅸ 职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和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怎么打
职工满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和劳动者是“终止”,不是“解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