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职工有何规定
法无明文规定,企业自行决定处理。
❷ 离退休干部去世能否用工会经费进行慰问
不可以。如果是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进行慰问,由单位行政方决定并支付费用。
依据全国总工会——工会组织建设问题解答(七)的第57条问题:
57. 离退休会员是否享受工会为在职会员举办的福利待遇?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从理论上讲,保留会籍者还具有会员资格,但已不同于在职在岗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会员。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一般不再参加工会的组织生活,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留会籍者是否享有工会组织举办的有关福利待遇,主要应当依据工会经费来源确定。基层单位行政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基数,不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因此,保留会籍者要求同在职会员一样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现实的。为离退休会员举办的福利待遇,应当由离退休职工服务部门负责。如果是单位行政方委托工会组织举办的福利,是否包括离退休会员,由单位行政方决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工会法〉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按工会法的定义,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是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因此,在职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虽然可保留会籍,实际已自然脱离工会组织。退休后已不必履行会员义务,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❸ 离退休干部节日有什么慰问的开支,在职的发节日礼物,说是工会开支,离退休没有份,有这样规定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内部的暂行办法》容(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❹ 2014年机关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有规定吗
对机关离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国家并没有相关的统一规定,但对离休人员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应该给予慰问,慰问金由单位自行确定,一般在500元到1000元。
❺ 退休职工如何慰问家属
你是做什么的的美女啊!你单位慰问一下你,那是你福利啊!我们这里没有这样好事情啊我们这里就是开工资可以给你我们了,还可以给我们福利啊!我们等下一辈子的吧!行有这样好事情啊!
❻ 如何组织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活动
组织领导
为保障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特成立以乡回党委书记答——-为组长,以乡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以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书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为组员,落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具体措施
(一)营造氛围。要充分理解、尊重老干部的政治愿望,把老干部的政治热情保护好、发挥好。克服那种把老干部的政治热情视为
(二)组织教育。紧密结合我乡离退休干部党员情况实际,做好组织教育工作。针对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愿望和热情,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针对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长期脱离工作,要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离退休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被关心、被重视,自觉的“退休不褪色、永远跟党走”。基层党组织在工作开展上要多向离退休干部党员请教,在一些政策宣传上要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在生活上要多关心离退休干部党员。
(三)发挥作用。离退休干部党员是业已离开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群体,他们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心力、奉献过青春,是国家的宝贵财产。要充分发挥老干部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导离退休干部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发挥作用。
❼ 机关是否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
机关是可以对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确实的理由,如下发的文件内或上报上级主管单容位获批后。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