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医保,可不可以补交医疗保险怎么补
补缴欠费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专《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属》,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⑷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Ⅱ 企业养老保险金到了退休的时候单位少交了,能不能补交
企业养老金到了退休的时候单位交少了,能不能补交?关心养老保险,这一块单位给你交少了是不能补交的。在没有退休之前单位要给补交只能提高当年的,你以前的都不能补交的
Ⅲ 合同制工人退休时,可以补交以前在别的单位的养老保险吗
那要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问社保机构,是否属于补交的范围。
Ⅳ 工人退休时对欠缴的养老保险能补缴吗.
可以,按以下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失业职工补缴:
1、具有我市户口,曾在我市用人单位(含内机关事业单位、容社会组织)工作、参保的失业职工,可从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次月起以个人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
2、具有我市户口,未参保企业的失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补缴其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早于1993年3月。
(4)企业退休工人补保险扩展阅读:
报销:
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Ⅳ 退休人员如何补交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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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以后不需要重新办理医保卡的,还是使用之前的社保卡。如果卡找不到了,可以打社保热线12333,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卡挂失怎么办,然后去补办一张就可以了。
退休后要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女同志医保要交满20年,需要到社保局去审核,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了,医保就不用缴费了也可以享受,交个大病救助就可以了,每个月卡里还会打钱,可以平时买买药什么的。
Ⅵ 办理退休还需要补交医疗保险吗
养老保险规定中没有分男女,分男女的是退休工龄。另外医保也不是完全白上。
首先,个人工龄和社会保险和户口在哪无关,是在档案人事关系所在地交。他在外地工作,单位应该在当地为他办理存档并缴纳三险一金。如果档案一直在北京,自己存档的,不但要交养老和医疗,还要交失业险和存档费,这三个险是绑在一起的,如果每月交是不能单独交的。存档费则是交给存档的人才中心的,一次交多长时间的可以自己选。
其次关于补交,养老和失业可以补交,医疗险不能补交。
第三,缴费年限15年是支取退休金的最低年限,达到这个年限可按养老金最低标准按月领基本养老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工龄35年以上退休可拿退休前工资的88%。
关于北京医保在外地就医:
北京职工在外地出差急诊医疗费用,可以凭单位证明,和外地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急诊单据进行报销。你老公自己上保险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单位证明,总之就是北京医保可以报外地的急诊费用,住院好像需要批。医保不能也不用补交。
建议你不要趸交,因为社保全国通用的问题正在解决中5年之内应该还有变动,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政策也不太稳定,09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之前只能报销住院部分,但是没有具体规定1月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异地报销政策。
建议你先咨询一下北京市劳动保证局(电话12333),先仅仅解决到现在为止的工龄和缴费问题,之后的还要看政策变化。
Ⅶ 企业下刚工人退休要补交单位那部分保险费用吗
企业下岗工人,如果单位给你交了单位部分保险费了,那你不需要缴单位那部分了,如果单位没交则需要交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建议你去问问单位人事部。
Ⅷ 即将退休的下岗职工怎么补交医疗保险
一、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二、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企业退休工人补保险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规定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我市在职职工、“双缴双保”、退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1、1200(不含)-10000元,一级医院84%,二级医院81%,三级医院78%;
2、10000(不含)-20000元,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4%,三级医院81%;
3、20000(不含)-30000元,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4%;
4、30000(不含)-40000元,一级医院93%,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7%。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网络-医疗保险
Ⅸ 职工到了退休年龄,补交保险时,年限不够!
办理退休前复咨询参保参保的社保局制是否允许补交,补交属于各地社保局规定
不允许补交的,只能延长缴费年限,累计满后再按月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Ⅹ 退休人员能否继续买职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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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退休时需要达到规定的内缴费年限才能在退休后继容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以需要缴纳该笔费用。
你的问题看来是:
1,退休职工是在企业退休,而不是个体自由职业者退休。
2,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不够应缴的年限,需要缴足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针对这种情况,每个地区处理是不一样的。这个必须询问当地的医保机构。有的地市规定,应由个人负担,因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已经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不能再由企业缴纳。但有的地市规定应由企业缴纳,理由是,员工在企业退休,为企业做了贡献,同时退休人员相对于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应由企业缴纳。还有的地区采用折中的办法,只要企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退休职工就可享受医疗待遇,不用补缴这部分费用,但企业倒闭清算时,必须为退休职工补足这部分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