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地在京交保人退休新政策
社保政策显示,自2014年起,在北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这意味着外埠参保人员北京退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明确内容。
据了解,从2011年7月1日起,外埠户籍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开始允许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就是:一是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以前在北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人员在北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二是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各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至少要满15年。这意味着北京的养老金开始向外埠户籍人员打开“怀抱”。但在“利好”的同时,不难看出,两个年限的限制中,必然会产生一个中空地带: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就存在着两难的境遇,到哪里退休都面临无法满足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必要条件。
就此,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2014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之后,由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自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
而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符合在北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通知中强调,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续按北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留用结束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按本通知延长缴费。
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以上年市社平或社平的60%为基数,按20%比例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以上年市社平70%为基数,按7%比例缴纳。
享受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自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次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外埠参保人员在延长缴纳期间,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缴费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❷ 外地人在北京上社保什么条件可以退休
_能否在北京退休,主要看是否已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达10年。
1.若缴费年限已达10年,则可以北京退休,享受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若若缴费年限未达到10年,则享受的是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的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PS:《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❸ 关于外埠城镇职工在北京上社保,办理退休的问题,请教高手!!
关于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答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北京缴费累计满10年,就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档案在原籍的需调到北京,在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北京。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医疗保险方面,请其他高手解答。
❹ 外地人在北京社保必须“连续”交满10年社保,才能在北京办退休是这么回事吗
可以办理退休。
在京办理退休的主要条件:
外埠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否在京退休,首看身份、再看年限,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身份:外埠职工在社会保险库中人员标识为“一般账户”。
一般账户中一般是指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在北京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即使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只在京正常缴纳了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其身份也会被认定为一般账户。女性在40周岁之前、男性在50周岁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均为补缴的,不能认定为一般账户。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等文件规定,临时账户人员无法在京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北京退休待遇。通俗的讲,女性在40周岁、男性在50周岁之后才开始在京缴纳养老保险的,即使缴纳了200年养老保险,依旧无法在京退休。
2、年限:外埠职工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达到10年以上。
(1)办理退休。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且总工龄(视同工龄+实际缴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可直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2)继续缴费。依据《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外埠职工(一般账户人员)在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但总工龄不满15年的,外埠职工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在京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
(4)外阜职工北京退休政策扩展阅读:
办理退休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 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网络_退休
❺ 外地户口能在北京退休吗
外地户口能在北京退休。
按北京现行的退休政策,在京享受退休待遇既要满足退休资格,也要符合退休条件!
具体如下(下文忽略延长退休年龄因素):
1、 退休资格: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 退休条件: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医疗保险女职工累计缴满20年,男职工累计缴费满25年。
北京户口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在退休当年生日月办理退休啦。
外地户口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满足另外两点要求:
1、 4050前在京参保(女40周岁,男50岁简称“4050”)。
2、 在京缴费累计满10年以上。
就是在北京缴费累计10年以上。在京缴费10年以上,再把外省市缴纳的社保统一转移合并到北京社保系统里,达到养老保险累计15年的条件,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在京办理退休了。
一、依据我们国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应该在那领取养老金,涉及到待遇领取地的确认问题。待遇领取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上述户籍地、参保地都是按省份(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
二、外地户口迁入北京的条件
1、夫妻投靠(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2、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
3、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国有企业)
4、买房办理入户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由北京市公安局负责实施的《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要想在北京实现买房办户口,要有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在试点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外地人员;
其二,得在试点城镇进行一定比例的投资;
其三,受聘于试点城镇企事业单位有突出贡献的具有专业职称的科技、教育、管理等人才;
5、投资迁移户口。但是有3个条件: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额、在京经营的时间(3年以上)和吸纳北京市本地务工人员的数量等。
❻ 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能在北京退休吗
一、外地户口在北京交社保,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合计缴费在15年以上,可以在北京退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你在北京缴纳医保,可以在北京享受医保待遇,在法定退休时,如果缴费满规定年限,可以在北京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不再缴纳医保。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❼ 社保行如何解读外地人在京办理退休政策
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明年起,在北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这意味着外埠参保人员北京退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
据了解,从2011年7月1日起,外埠户籍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开始允许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就是:一是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以前在北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埠人员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二是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各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至少要满15年。这意味着北京的养老金开始向外埠户籍人员打开“怀抱”。但在“利好”的同时,不难看出,两个年限的限制中,必然会产生一个中空地带: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就存在着两难的境遇,到哪里退休都面临无法满足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必要条件。
就此,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明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之后,由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自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管理。
而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符合在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通知中强调,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续按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留用结束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仍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按本通知延长缴费。
❽ 在北京交了11年养老保险的外埠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在外地也有缴纳过保险的记录吗?有的话累积够不够15年,够的话就能办理退休(档案没有问题)。
你是打算在北京退休?还是在其他地方退休?
在北京退休的话,需要把外地的社保那边开证明,证明你在外地有缴纳过社保多少年。如果没有外地的社保,那就是不够15年的话,可以选择一次性补齐15年。
❾ 外埠城镇职工如何在京办理退休
关键是外埠城镇职工如何办理退休?在北京办理还是必须回原籍办理?我操,在北京工作一辈子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证,这也叫讲道理?呼吁有关部分彻底解决一下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行政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