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东省企业职工取暖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啊
以山东省青岛市为例,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为1700元。
从2018年起将企内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发放时容间调整为每年度10月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每人每年度1700元。
二、发放方式:随每年度10月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对每年度10月份及以后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在其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予以发放。
三、取暖补贴的发放范围、资金渠道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1)上调企业退休取暖补贴扩展阅读:
以青岛市为例,企业职工退休取暖标准为1700元。尤其是本年度10月至12月底期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在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首月予以发放。1月至9月去世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取暖费与死亡待遇一并发放给其遗属。
企业退休(职)人员持养老待遇发放卡(折),到开户银行的任何营业网点或自助服务设备,均可查询养老待遇发放情况,也可根据开户行业务说明通过网上银行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政务网-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发放时间的通知
Ⅱ 企业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单位的取暖补贴
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原则上就不再是企业职工,因此,不再享受企业发放的任何相应待遇了。
当然,企业想给的话,也没有人管的。
不过企业不给退休职工发待遇是合法合理的。
Ⅲ 山西日报关于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上调新规
2010年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由700调整为1400.
Ⅳ 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发放标准
部分地区会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比如宁夏地区。近期宁夏人社发布了《关于发放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2020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并且于10月份发放到位。
由《通知》可得,取暖费补贴发放对象为:
1、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3、解决历史遗留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
Ⅳ 山西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取暖费上调?我是山西晋中的退休职工。刚刚领到退休金和取暖费,700元取暖费一点儿没涨啊,内要是问你收供热管容网改造费那是逼命似的。收取暖费那是到期不交自动停止供热。要给你补钱啊,呵呵等着吧。反正坑的就是老百姓。这个社会啥时能变好呢?
Ⅵ 山西省企退人员2020年养老金上调方案里取暖费怎么样计算
一般而言,国企单位退休的绝大多数都有,但单个单位的待遇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外企、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退休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如果有的话,具体补贴或报销规定也是以各单位自己的政策为准,没有统一标准。多数单位是据实限额报销,或定额补贴。
办理地点:原单位,和社保机构没有关系。
Ⅶ 企业退休人员怎样领取取暖费
应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发放。具体的金额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
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和党政机关、群众组织的工人,到50岁的男性,女性满45周岁,连续工龄的十年医院证书,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该退休了。
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要首先由县级以上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将医疗诊断证明送到所在地的州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因为疾病或不因工作受伤,4月5日之前,2002年,按“标准评估的程度的残疾职工工伤和职业病”(GB/T16180-1996)实施,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7)上调企业退休取暖补贴扩展阅读:
采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1、参与保险退休人员(包括革命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资深工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当地国有企业管理的转移做中小学退休教师,根据标准,发布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低于4193元按4193元标准执行。
2、确定2019年自治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3443元,保留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增加的供暖补贴4193元。
3、解决历史和无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根据2019年接受治疗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来决定,自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供热补贴保留人均750元,根据参保退休、退职工人每月养老金增加净增加197元,共计2827元。
Ⅷ 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取暖费的发放标准和依据
各地发放职工取暖费标准都是不同,要以当地情况为准,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关于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等规定。
每年进入十一月份,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居民,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北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调整政策:
1、 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2、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3、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职工,因故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从发给本人的补贴中扣除30元作为职工集体宿舍的取暖费。
(8)上调企业退休取暖补贴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也就是说,这笔福利企业只要发得合理是不扣税的。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冬季取暖费标准的通知》针对机关事业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人均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96元;城市低保户每户由20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由100元提高到200元。“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
资金来源方面,增加的职工取暖费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退休(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增加的取暖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Ⅸ 2020年退休职工发取暖费吗
2020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已确定,将于10月份发放到位。
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发放对象为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和解决历史遗留、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
(9)上调企业退休取暖补贴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为:
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
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
3、解决历史遗留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