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2018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法律咨询:
我父亲原来是南川水溪煤矿的退休工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户口在退休时已经转回农村(重庆市南川德隆),我们老家(德隆)不属于火化区域,请问死亡后是否需要火化,如果不火化是否享受同样待遇(丧葬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又是多少?
华律网律师解答:
你父亲属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其死亡后应当实行火葬,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如你父亲是党员就更应当实行火葬。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关于离休老干去世后是否必须火化
在《殡葬管理条来例》中有详细规定,源只要你说的人没有例外的情况,就必须火化。
在老干部政策中,有以下规定,中央要求,共产党员应带头实行火葬。在人口稠密、交通方便、设有火葬场的地区,共产党员逝世后必须实行火葬。在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又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共产党员逝世后应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实行深葬,不留坟头。少数民族共产党员逝世后是否实行火葬,可尊重其民族习惯。
而且,应该火化的不火化,是领不到抚恤金的。
3. 退休老人去世后怎么领取丧葬费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的领取: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属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4. 请问2018年老干部退休土葬,火葬怃恤发放有啥区别
丧葬费、抚恤金发放规定发放原则; 1、户籍在火化区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不分居住地区,实行火化,方可享受三项费用; 2、户籍地在土葬改革区,但在火化区死亡的人员,均按火化区死亡人员对待,实行火化,其家属方可享受三项费用; 3、在外地就医、探亲或意外事故等死亡的,按规定应在当地火化,当地没有火化设施的,应就近火化或运回户籍地火化,方可享受三项费用; 4、少数民族公民死亡后,按规定应到当地民政和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埋葬后,方可享受三项费用。需要提供材料 : 1、有关医疗单位、公安机关、社区(或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2、由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火化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就医死亡异地火化的,需提供异地就医病历,火化证明; 3、领取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发放渠道:属财政供养的,凭民政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由财政部门统一审核、拨付,原单位负责发放;企业丧葬费等费用由原渠道发放。
5.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5)离退休人员火化吗扩展阅读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注意事项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需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将死者的户口簿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6. 离休老干部抚恤金有土葬和火化之分吗
丧葬费、抚恤金发放规定
发放原则;
1、户籍在火化区的国家机关、企事专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属员死亡后,不分居住地区,实行火化,方可享受三项费用;
2、户籍地在土葬改革区,但在火化区死亡的人员,均按火化区死亡人员对待,实行火化,其家属方可享受三项费用;
3、在外地就医、探亲或意外事故等死亡的,按规定应在当地火化,当地没有火化设施的,应就近火化或运回户籍地火化,方可享受三项费用;
4、少数民族公民死亡后,按规定应到当地民政和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埋葬后,方可享受三项费用。
需要提供材料 :
1、有关医疗单位、公安机关、社区(或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2、由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火化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就医死亡异地火化的,需提供异地就医病历,火化证明;
3、领取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发放渠道:
属财政供养的,凭民政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由财政部门统一审核、拨付,原单位负责发放;企业丧葬费等费用由原渠道发放。
7. 退休人员死亡火葬有什么待遇
各地都不一样,可参照下面规定“
【职工死亡后抚恤金】退休职工死亡家属抚恤金
一、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
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
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职工死亡抚恤费项目和标准
1、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 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发给,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
3、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 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今后随死者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
4、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低于省劳动保障厅劳社秘[2000]311号文件定标准的,可按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今后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时冲减。
5、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去世后,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父母、配偶,每人每月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另加5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4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25元。无依靠孤独供养直系亲属,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另加25元。
三、职工死亡抚恤费的支付
1、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负责支付。
2、城镇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由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负责支付。
3、对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的参保企业,原由企业支付的抚恤金从企业资产清算费用中按供养直系亲属的平均余命或供养年限计算一次性划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仍应继续发给的抚恤金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的,补助和抚恤金发放按照《XX省失业保险规定》执行。
1、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2)就业或参军的
; (3)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 (5)死亡的。
2、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或劳教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刑满释放或解教后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恢复享受抚恤金。
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遗属和供养直系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及民事赔偿的,若赔偿标准高于因病非因工死亡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的,不再按照本通知规定支付各项补助费和抚恤金,低于标准的予以补齐或享受。各地都有不同的政策予以补齐或享受。
8. 退休工人死亡了,火化完了也安埋了。剩下的程序应怎样做,要到些什么部门
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的领取: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专内向社会保险经办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9. 离退休人员死亡伤葬费是多少
楼主说的离退休人员是什么身份呢?这个身份不同,丧葬费差额可大着哩!
如果你指的是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即离退休公务员或指以前称呼为国家机关干部的离退休人员),而且是在2011年8月1日之后病故的,那我来帮你算一下丧葬费和抚恤金!
从2011年8月1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病故后丧葬抚恤金有新标准了。这个新政策新标准是民政部颁布执行的。
里面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或者退休人员病故的,由财政拨发给死者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3倍(其中的3倍是作为火化丧葬费发放的)。据查,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万多元,假设死者生前基本离退休费是2000元,则总共可拿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12.4万多。
如果是在职公务员死亡,则死亡形式有因公牺牲和病故两种。
病故的抚恤标准和上面的标准一样,但如果死因是“因公牺牲”,则一次性抚恤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的43倍(其中的3倍是作为火化丧葬费发放的)。如果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是2000元,则总的抚恤费为46.6万多元。
不过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改,规定亡者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
如果是2011年8月以前就病故的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则按旧标准执行,标准是:总共23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旧标准比新标准会少很多钱。
不过,这个新标准虽然是在2011年8月1日颁布施行,但直到现在仍有很多地方因财政拮据未实施这个新标准。话又说回来,即使现在未实施,仍按旧标准发放,将来总有实施新标准的时候,到那时,会补齐这个差额给死者遗属的。
希望能帮到您.
10. 退休工人死火葬要保存什么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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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法律咨询:
我父亲原来是南川水溪煤矿的退休工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户口在退休时已经转回农村(重庆市南川德隆),我们老家(德隆)不属于火化区域,请问死亡后是否需要火化,如果不火化是否享受同样待遇(丧葬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又是多少?
华律网律师解答:
你父亲属企业单位退休职工,按照《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其死亡后应当实行火葬,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如你父亲是党员就更应当实行火葬。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