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扬州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去世了,配偶可以享受的各项补助大概是什么有多少怎么申领谢谢
您好,扬州百问 知道团队为您解答!
《扬州市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丧葬费标准的通知》扬人社〔2011〕333号
一、丧葬费标准,由原来的600元调整到6000元,发给死者家属,包干使用。
二、除治丧委员会必要的办公费用,举行追悼会租赁礼堂费用和以单位名义赠送花圈费用,可按实际开支列单位公务费报销外,其余各项费用,包括死者服装、整容、遗像放大、遗体运送存放、火化、骨灰盒及其安放等费用,均在包干范围之内,由家属掌握开支,统筹安排。结余归己,超支不补。死者家属、亲友来扬办理丧事的住宿、伙食、往返路费等均由自己负责,单位不予报销。
三、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丧葬费标准,可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标准。
四、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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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从2011年7月1日起,遗属补助在原来基础上每月增发100元,具体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7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610元;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650元;一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520元。死者遗属为孤寡一人或因公死亡者遗属,在前面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60元。经费列支渠道等不变。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执行。
特此通知。
扬州市人社局2011年10月12日
② 我在扬州市区,我夫妻都失业了,怎么开收入证明
失业就是没收入,收入证明是开不出来的。如果要开,也只能是找单位出假证明。
③ 江苏扬州夫妻名下没有任何房产,现听说只要夫妻名下没房产的去购房,国家补贴十几万呢,想知道这信息真假
这是不可能的,国家从哪里拿出这笔钱?如果全国的夫妻都把房产转给别人去买房,买好后再转回来,那要多少钱啊?
④ 扬州市夫妻入住认房帖怎么写
去扬州房管局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