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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退休怎么区分工人和干部

发布时间:2020-12-30 02:30:47

㈠ 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如何判断是女工人还是女干部

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如何判断是女工人还是女干部?

法律:

1、《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企业女职工按以下办法确定退休年龄:退休前从事生产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退休前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退休前从事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年满50周岁,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确认企业女职工岗位以其退休前最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75.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解读:确认企业女职工岗位以其退休前最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岗位为准,如果上面的岗位是员工级,那50岁退休,如果是技术或者管理岗位,退休年龄就是55岁。如果是下岗后以个人名义交社保的女职工退休年龄统一是50。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或者员工手册中对管理、技术性岗位和非管理性岗位作出明确界定。

附:事业单位女职工按以下办法确定退休年龄:事业单位档案记载为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受聘在工勤岗位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退休前受聘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年满50周岁后,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办理退休手续。事业单位档案记载为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受聘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退休前受聘在工勤岗位的,年满50周岁后,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办理退休手续。

㈡ 女职工退休时怎样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都是固定的,没有疑问的,所以,题主想问的是:针对企业女员工退休,如何认定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吧?

其实完全不必焦虑,因为企业退休中女职工,一般来说是默认工人岗位的,也就是说,女职工50岁,社保系统自动停保,自动认为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

如果是管理岗位,想要继续缴纳社保的话,需要由个人申请,才能恢复开通,继续缴纳社保。

这是怎么回事呢?

下面为您深度解析:

三、重点总结

对于企业女员工来说,不像机关事业单位那样,有明确的干部身份或者工人身份。

通常来说,社保系统默认为女职工都是50岁退休的。

所以,如果是想要提前退休的,就50岁根据社保系统办理退休即可。

如果想要继续缴纳社保,那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后继续缴纳。

TIPS:根据测算,如果是最低基数缴费的话,延长缴费五年,还真是不如提前退休五年划算。

㈢ 女干部和女工人如何界定

女职工和女干部如何区分:主要是通过她们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性质来确回定。即申报退休时所答在岗位为管理、技术岗位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生产、操作或服务岗位的,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获得干部身份的途径 :

1、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后具备工人身份。

2、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

3、国家统一招收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也具备干部身份。

4、军队转业干部

㈣ 法定退休年龄中的女工人和女干部怎么鉴定

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人事部门未认定干部的,按照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女职工退休怎么区分工人和干部扩展阅读:

现行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1999年劳动部颁发的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第一条中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主要以身份来区分,而身份的确定主要以女职工退休前的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规定:二、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

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目前大多数地区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常规做法是:先看人事档案,档案中写明属于“干部”的女职工55岁退休。对于身份不符合“女干部”条件的,但工作岗位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的女职工同样适用55岁退休,工作岗位则以退休前最后签署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进行确定。

㈤ 关于退休年龄及工人干部的区分

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当前依然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劳动法实施之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各种不同身份被打破,统称为劳动者,退休如何区分干部与工人身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 (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 (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扩展:

认定方法:

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时常遇到职工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这就引出了职工退休年龄确定标准的问题。
通常职工的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记载相矛盾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在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时,职工为避免年龄过大(过小)不被单位录用而采取虚报改小(加大)自己的年龄;二是入伍时不达(超过)年令,为达服役目的而更改出生时间;三是在初次就业时,职工在填报出生时间时阴、阳历不分,导致出生时间在月份上的差异;四是为达到提前退休目的,采取其他不法手段和其他有可能导致出生时间差异的情况。
为此,国家出台政策作出了专门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这项政策的出台在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上作出了硬性规定。按照此规定,确认职工退休年龄的基本依据是本人身份证与个人档案。对于这项规定,有些职工不太理解,认为身份证记载日期就应是本人出生日期。殊不知, 就社会实际来看,身份证有人为操作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着变更、伪造身份证的现象。因此,仅凭身份证是不能完全确定职工的出生日期的。而职工的个人档案记载着其本人的主要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和其他一切与社会活动相关的资料,其历史性、连续性、真实性较强,且由专人保管,不易篡改、伪造,因此,档案与身份证相结合确定职工出生时间更具权威性。

㈥ 办理退休如何界定女职工是工人还是干部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内的暂行容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2.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㈦ 退休事怎样区分女干部和女工人

【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版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权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
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未认定为干部的,按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
【3】如果原来是工人的,转为干部工作岗位,
应该填写工人转干表。甚至要参加上级统一的转干考试。
(黑龙江省大庆市就是这样做的,
以工代干的工人都参加转干的全市统一考试了)

㈧ 退休时怎样认定是干部还是工人身份

企业职工退休按岗位确定干部与工人身份。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46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第二条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按干部身份退休;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工人身份退休。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

审核是管理岗位还是工人岗位,主要依据档案中的劳动合同、奖励申报表、处罚决定、任免职务通知等资料审核。

(8)女职工退休怎么区分工人和干部扩展阅读: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关于在企业内录干、聘干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各种不同的身分界限随之打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㈨ 为女职工办理退休,如果界定是干部还是工人

一般个人档案中都会有记载,在年龄方面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版休。
劳权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75.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㈩ 女职工怎么退休怎么界定工人还是干部

不清楚你是属于什么单位,如果是国企单位,是很容易分辨的,档案的盒子都不内一样,工容人档案,和干部档案两类,里面的档案记载也是很清楚的,工人一般是人事科管理,干部是干部科管理,晋级工资,升级,都加盖不同管理部门的公章。现在都统一为人力资源部公章,但是干部实行的聘任制,有聘任合同或者聘书,晋升工资表也有干部的职称,工人的档案里,记载的是工人的职称,晋升工资也是工人的职名,现在很多私企管理不规范,社保局就要求提供工资单,晋升工资表等等,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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