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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的退休人员有丧葬补助吗

发布时间:2020-12-29 14:45:56

『壹』 退休人员自杀后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退休人员自杀,属于非因工死亡,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贰』 职工丧葬费,因病自杀有没有丧葬费

有的。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68条曾规定“凡属政治性自杀(指确有可靠材料)都不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如果是因家庭纠纷和其他生活问题而自杀者,可比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非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近年来,一些省份如辽宁省劳动部门也曾明确答复:“企业职工因家庭纠纷以及其它生活上原因自杀身亡的,如确有可靠的材料证明,可按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享受有关死亡保险待遇,但属畏罪自杀的,不能享受非因工死亡保险待遇”(辽劳函字[2000]12号) 。

员工因病自杀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处理。目前各省市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不尽相同,通常由丧葬费(2——4个月当地平均工资或者1000——3000固定数额)。

抚恤金(又称救济金,一般为8——12个月本人工资)和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构成。

(2)自杀的退休人员有丧葬补助吗扩展阅读:

丧葬费的司法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丧葬费领取流程

1、企业退休职工

2、在家死亡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

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

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叁』 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新规定是什么时候颁发的

应当进行申报,如果资料齐全,即时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办理程序:

1、申报:离退休人员去世后,所在单位要在5日内先向机关事业社保所申报;

2、受理:离退休人员亲属持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证明到机关事业社保所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抚恤金。符合抚养条件的遗属经县人事部门办理遗属补助费审批后,持审批结果到机关事业社保所办理领取手续。

三、申报材料:

1、领取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2、领取人身份证

3、遗属补助费审批表

(3)自杀的退休人员有丧葬补助吗扩展阅读: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第7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肆』 事业单位退休10年后生病自杀,有安葬费吗

这个是有的,因为属于正式工和公务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

『伍』 今年去世的退休人员丧葬费可以拿多少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所在省规定。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专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属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陆』 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1、根据川老发[2004]15号文规定,老红军的丧葬补助费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个月计发。回2、根据成答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离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死亡当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丧葬补助费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4、根据成国资改革[2007]104号文规定,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丧葬费支付标准按本人逝世当月的基本离退休金额计发10个月。5、根据川劳社办[2007]2号文规定,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休金。6、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7、根据成国资改革[2007]104号文规定,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为本人生前1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柒』 在职工因自杀死后有丧葬费吗

没有的
丧葬费
第37条 职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专补助金、供属养工伤保险条例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捌』 企业退休人员自杀死亡,可以领到丧葬费吗

当然可以。

『玖』 自杀后单位还给丧葬费吗

您好,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保险制度由丧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只要死亡了就给,这里并没有说明是因为什么死亡,所以自杀后单位给丧葬费的。

『拾』 退休人员死亡如何领取丧葬费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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