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退休职工医保卡按什么标准返钱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划入。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
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其中:
(一)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二)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2. 四川省城镇退休职工医疗住院是如何报销旳,我妻是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在社区买的,缴费(180元)现在成
如果是职工医保,去掉医院起付费,剩余部分用药、治疗、手术、材料、检查护理都在医保报销目录之内,报销比例不小于70%。
3. 我是四川退休人员还在交医保费用,在重庆能交吗,请高人指点
按照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要享受退休职工待遇,需回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答: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累计缴费男到达30年,女达到25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3.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0年。(即参加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对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参保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由单位办理退休的人员,由原单位继续缴纳参保费用,退休者从退休之日起人再不缴纳费用、二是对于个人办理退休的人员,由本人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一挡或者二挡缴费,缴费期间继续享受对应的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次月停止医保待遇,直至累计交满10年为止。如果经济条件容许,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交齐医保费用的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4. 四川的退休职工医保。当户口转到重庆后,能不能购买重庆的医保或如何把四川的职工医保转到重庆享受医保
四川退休,且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只能在四川原工作地点参加城镇职工医内疗保险,不能在容重庆参保。你93年以前的工龄(21年),可以视同医保缴费年限,但需要提供你的档案证明。72年下乡,在四川退休,没买医保,因企业关停,现户口迁回重庆,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吗?退休证有用吗?
5. 四川绵阳已退休,可医保还在继续买,问返费怎样算
四川绵阳已退休人员如果医疗保险没有交满25年需要继续缴纳每个月还是会往卡里打返费
6. 成都职工医保缴多少年管终身
成都职工医保需要连续不间断缴费满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在退休后可不用缴纳医保费用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六条 缴费年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本办法实施前,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规定继续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
(6)四川退休职工医疗账户扩展阅读: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包括:
(一)使用除手术外单项价格在200元以上的检查、治疗项目费20%的费用;
(二)实施单项价格在1000元以上手术费10%的费用;
(三)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费10%的费用;
(四)使用特殊医用材料和施行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具体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7. 四川退休人员工资从哪个月开始打到社保卡上的
应该是退休后的第二个月,可以问问单位的人事人员,他们清楚。
8. 四川省医保省内流动,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关系转移的适用范围、转移内容、转移程序和转移期间的待遇做出具体规定。该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办法》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在四川省辖区内跨市(州)流动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转移职工医保关系。参保人员只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医保卡余额可以用转账的方式随着医保关系转移,也可以申请提现,办理完转移手续后就可以在转入地刷卡使用。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再转移医保关系,可以到参保地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手续,即可实现异地居住就医。
《办法》明确,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但不重复计算。医保关系转入新就业地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地缴费年限规定标准的,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按规定享受退休地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可按退休地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原就业地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缴费次月。在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无接收单位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我省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需要转移医保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转出地、转入地的服务窗口按提示办理。
9. 2017年四川省职工医保如何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急诊费用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二、住院的费用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9)四川退休职工医疗账户扩展阅读: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10. 退休后医保个人帐户是如何计算的
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