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情况下死亡后补发18个月工资
因为养老金领取资格每年都要进行生存认证,是很容易查出来退休老人是否健在的,所以千万不要为了多领几个月养老金,让自己违法。
虽然死亡后,养老金不会再多发一个月,但是遗属是由三笔钱可以去领取的。
1、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
统筹账户里的钱不能继承,但养老金个人账户如果还有余额的话,这笔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是可以一次性拿到这笔钱的。
可见,能继承的只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如果你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余额,已经领完了,那么就没有钱可以继承了。
比如说一个人是6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如果他已经领了139个月,也就是活过了72岁,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就被领完了,没有钱了,如果他72岁以后去世,个人账户没钱,自然也就无法继承一分钱。
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也叫丧葬费,是给家属办理死者丧事而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贴。
丧葬补助金的金额各地标准不一,有的地方是定额标准,有的与平均工资挂钩,有的与养老金挂钩,不一而足。
比如北京就是定额发放,一次性发放5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山东是1000,重庆是2000。
深圳市与平均工资挂钩,丧葬补助金标准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3、抚恤金
抚恤金的标准各地差异也是非常大,多数是跟平均工资或者养老金挂钩。
有的地方会规定,抚恤金会随着供养人数的多少而决定。
典型的地方,比如深圳,供养亲属一人,发放平均工资的6倍,供养两人发放9倍,供养三人发放12倍。
要在死者死亡后60天内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并且准备材料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材料一般是,个人证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退休后死亡,养老金不会再继续发放,但如果养老金个人账户有余额可以继承,同时,还可以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Ⅱ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目前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参保缴费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报销治疗费用,享受伤残津贴、伤残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退休职工丧葬18个月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Ⅲ 退休职工死后,企业单位领取丧葬费+8个月工资,事业单位领丧葬费+18个月工资有这文件吗
丧葬费领取流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
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Ⅳ 父亲去世,单位里养我到十八周岁,养奶奶直到死亡,我想问的是,我奶奶有没有丧葬费,每月抚恤金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回对于父母已经死答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如孙子的奶奶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无力赡养,则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具有赡养义务。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叔叔和姑姑都能能力赡养老人的,你不需要赡养老人。 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因此,孙子孙女不能以此来继承爷爷的遗产,只有你的父母可以,但是你的父亲已经先于奶奶死亡了,那么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你们可以代位继承,也就是替代已经死亡的父亲去继承奶奶的遗产,继承的范围就是你父亲的份额。 关于你母亲是否必须照顾赡养你奶奶,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但如果她履行赡养义务,有权继承老人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Ⅳ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退休以后有什么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对退休的影响主要是退休金。
职员退休以后最关心的无非是退休金,退休金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养老保险就是缴费越多,缴纳时间越久,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高。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不能参加养老保险了,因为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所以不能缴纳养老保险,必然退休金也会缩水的。
例如:你失业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1年,1年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那么将来可能会对以后的退休金的金额有一点影响,但是,也不会因为领取失业金而降低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不过如果过后补缴上断缴期间的养老保险金,那么久没有任何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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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一、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Ⅵ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领20个月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1、退复休职工去世不是20个月工资制,是去世者生前十个月的退休金和当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2、去世者是公务员及事业编制的才可以领到20个月的工资。3、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后死亡的丧葬费,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及退职、退休、离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丧葬补助费、救济费等。 4、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费用一般为原所在企业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一般为原所在企业两个月的平均工资;抚恤金按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不同,按死者本人工资的25~50%掌握发给,当被供养者死亡或已达到自立年龄、失去受供养的条件即停止支付抚恤金。
Ⅶ 我父亲是陕西省太白林业局退休职工于2016年3月18日病逝请问丧葬费是多少是非
这个每个地方的执行费是不一样的,但是你去街道办事处去问一下或者办理手续会按照规定给你的。
Ⅷ 2020年农历四月十八这一天丧葬如何
找个阴阳先生给看看,看那天丧葬适合,有没有啥说到啥的,要不不懂在犯啥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