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独生子女在上海工作,上海户口。父母退休后可随子女落户上海共同生活吗
如果你父母户口本来就是上海户籍,就可以迁回上海;如果你父母是外地人,就不可以通过投靠子女拥有上海户口。
原因: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的相关规定,除非是上海迁出去的,否则按目前政策迁不进来。
(1)退休人员能否随子女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❷ 请问已退休的老人随子女入户可以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吗
怎么可能?退休金肯定是原工作单位所属的社保部门发。
❸ 父母退休想把户口迁随子女。有什么政策规定可以办理随迁吗
关于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各地政策不同。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章第一小条规定:
离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
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 周岁;工人男满 55 周岁,女满 50 周
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
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调往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
西藏自治区)工作,现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
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办理离、退休手续,
且一名子女户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由京
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迁出一方年龄须超过 70
周岁。
(3)退休人员能否随子女扩展阅读: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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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
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
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6)符合受理条件第五条:“申请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
家庭常住户口,因工作调动或毕业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
的………;第六条: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后子女接班顶替,户口
由京迁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申请人原本市户口所
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出证明;
(7)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
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❹ 退休后己随子女户籍关系到异地,怎样领退休金
退休后己随孑女户籍关系到异地怎么领退休金?他不是给你一个卡吗?去银行领取就可以了
❺ 退休人员退休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助吗
可以领取,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5)退休人员能否随子女扩展阅读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一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二条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
(三)经市(地)政府(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四)特殊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三条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十四条 再婚(不含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第十五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❻ 独子父母退休后,能否跟随子女户口迁入子女所在的城市吗
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具体的是男性要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提供两方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报告。
❼ 退休父母随子女到外地,退休金怎么迁移
根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回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答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❽ 父母退休后随子女迁移户口,当年是否可以购房
购房与迁移户口无关,户口在什么地方都可购房,不过你名下已有房的话,就不能享受首套房契税及银行贷款的政策优惠。
❾ 退休人员随子女到外地住,还规定要回原单位过组织生活吗
作为共产党员,每月必
参加支部日常组织生活
会,参加党的“主题日”
教育学习活动,这是党
员教育管理规定的。退
休人员随子女到外地住,
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可
以把组织关系随身转到
居住地就近党支部。方
便开展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