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继承法2021年新规定子女如何继承
第一、新规赋予了父母自主选择继承人的权利,独生子女也可能“不再继承”父母房产。
《民法典》第1133条第3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换句话说,从2021年起,父母不能把自己的积蓄、房产等遗产留给孩子。如果他们愿意,他们有权将这些遗产指定给任何个人或组织。第二、新规扩大了继承人“范围”,侄、甥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2021年正式实施的新规定对原有规定进行了更新和升级。新规定规定,自然人在第一、二继承人缺席的情况下,可以让其侄子、侄女代位继承。这就大大降低了居民遗产没有继承就被收归国有的可能性,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第三、继承权男女平等,女性继承地位提高。
不得不说,这个新规定也是很多人相当意想不到的。根据新规定,无论继承人是男性还是女性,未来都将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对于女性来说继承更公平。
今后无论是房屋拆迁还是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已婚女儿也有分房的权利。如果父母一如既往的“偏心”,只把财产留给儿子,女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父母“公平对待”。
对于“继承权男女平等”,很多人并不觉得“有用”,因为女儿面对自己的父母、兄弟很难撕破脸和他们争夺家产。
⑵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规定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法律规范主要是《民法典》继承编。根据继承编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则父母死亡后,子女可以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有效的遗嘱和遗赠协议,则应当按照遗嘱和遗赠协议内容办理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 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⑶ 子女应该怎么继承父母遗产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方式是:遗赠抚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⑷ 继承法父母和子女怎么分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遗产先由第顺序继承人继承,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父母遗产的子女分配问题如下:有遗嘱的,按遗嘱规定的内容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3、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⑸ 母亲去世父亲和子女怎么分配遗产
法律分析:母亲去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⑹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有哪些规定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有如下顺序限制:
1、继承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⑺ 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怎样继承
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可以通过继承权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赠与协议和遗嘱按照赠与协议和遗嘱继承,没有赠与和遗嘱根据继承权顺序继承。房屋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继承的权利。
【法律分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对遗产进行处理的继承方式。根据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首先由继承人就遗产如何分配进行自主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如何分配达成的协议系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对于遗产,如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所以,有遗嘱和赠与按照遗嘱和赠与继承,没有遗嘱和赠与按照继承权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⑻ 父母死亡后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若父母有遗嘱,那么子女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若是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在分配遗产的时候是有优先继承权的,往往也是均等的分割遗产。
法律分析
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父母遗产继承要先看父母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的就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则要看老人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协商继承遗产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继承遗产。遗产分割的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⑼ 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父母百年之后子女该如何继承
房屋一直在我们的生命中占非常大的比重。作为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不动产,房子也一直被大众认为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也经过了许久的变化,逐步完善。
按照继承法规定,在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后,房屋可以作为不动产过户给相关的继承人。而在继承的过程当中,需要出具有效的证明。但实际上,在有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房屋的继承可能会变得相对复杂。而面对各种各样的情况,我国的房屋继承新规在最近出台了。那么,房屋继承的旧规和新规内容都有什么呢?
一、房屋继承旧规
在旧的房屋继承规定当中,没有明确的写明在有多个继承人的状况下房屋将如何进行划分。也因此,在不少影视剧当中,我们能经常见到子女众人争夺父母名下房产的状况。
1.继承权争端
都说影视来源于生活,这也就是为什么不少文学作品当中都愿意添加对于房产争夺的情景和画面。在过去实行少生优生计划之前,大多数家庭当中都有两个以上的子女。
而等到父母百年之后,很多儿女就会为父母居住的这套房屋的产权发生争端。在过去的农村,曾经有过谁给父母养老谁就会继承父母所居住房屋的习惯。但实际上这些说法只不过都是口头约定,很少具有法律效应。
2.谈钱伤感情
用一句颇具戏谑性的话来形容这一现象再合适不过了,那便是:谈钱伤感情。许多时候,一家中的亲兄弟姐妹也需要明算账。而面对房屋这笔庞大的不动产,不少原本和睦的家庭成员也会因争夺遗产而产生纠纷,最后感情破裂。
二、房产继承新规
为了避免有更多的家庭成员因和房屋相关的遗产产生纠纷,国家近期推出了新的房屋规定。《民法典》通过相关的修改后得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通过这次修订,房屋继承的新规又有什么用呢?
1.确立方式更改
首先,对于房屋产权相关的遗嘱方式发生了改变。在过去,人们对于遗嘱的了解仅限于在电视剧中看到的部分。大多数人都认为遗嘱就是写在纸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公证、并在最后有立遗嘱者的签名的文件。而新型的民法典中增加了遗嘱的确立方式。
其中新增的两种遗嘱方式分别是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前者主要是为不识字或语言表达有困难的老人提供的,可以通过口头诉说和录像的方式来确立遗嘱。只不过在确立的过程当中,需要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而后者的确立方法则更为简单,只需将遗嘱的内容打印出来并签名盖章即可。
2.公证优先权取消
而第二个修改的方式则是针对公证遗嘱而言的。民法典的最新修改中,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权。在以往的过程当中,即将去世的人很可能会准备许多份遗嘱。而这些遗嘱的内容或将不同,这便非常容易引发争端。因为在这些遗嘱当中,很可能是部分被公证过,而另外一部分没被公证过。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经常会因哪份遗嘱生效的问题而争论不休。经过修改后,民法典规定不论之前的遗嘱都是否有经过公证,只有过世之人在临终前最后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才算数。因为这才算是当事人的最终意见。
3.继承人均分遗产
第三种改变则是所有的合法继承人都能平均分得遗产。并不是所有老人都有意识地提前确立遗嘱。为了防止在老人去世后,其儿女为了房屋的继承权发生斗争,民法典经过相关更改后宣布,所有合法继承人都能均分老人的流动资产和不动产。
4.继承人范围扩大
除此之外,并不是所有老人都有法定继承人的。民法典新法规中规定,如果老人没有顺位继承人,则会扩大其代位继承的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老人没有直系亲属或亲生的子女,那么他兄弟姐妹的孩子也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原本的房屋财产。
而这种情况,我们过去在文学作品中经常能够见到。不少小说中的男女主角都会因为远房亲戚一留下的大笔遗产而突然暴富,其依据的就是民法典中的这条规定。
5.遗嘱信托出台
而最后一项新规的内容则是增设了一种新型的遗嘱确立方式,那就是遗嘱信托。信托基金的意思就是在继承遗产的过程当中,为继承人设立一定的条件。只有达到这一条件后,信托基金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委托人的遗产转交给获得遗产的人。例如有的老人在书写遗产的时候委托信托基金制定下规定:孙辈在成年后才能获得这笔遗产。这一方法也能有效地防止遗产在其成年前被挥霍。
三、新规利弊所在
民法典中的新规利弊参半参。其中利的部分自然就是修正了关于继承人们可能出现争端的部分。在新法典修正之后,继承人们可以公平又平均地享有来自长辈的遗产。同时,修改过后的遗嘱不光确立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修改起来也更加方便快捷。
但修改过后的民法典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民法典虽然能够让合理继承人们均分父母的遗产,但也会有不少子女不孝父母,却因父母没有提前设立遗嘱就能获得一份利益。虽然法典是在时代的进步当中不断完善的,但很难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
总结
一方面来讲,身为子女的我们不应该时刻惦记父母身后的遗产,而是应该竭尽所能地赚钱赡养父母,让其不再有后顾之忧。无论多么丰厚的资产,都难以同家人间的情谊和父母的健康相比。因此我们的关注点更应放在法典的变化上。
从另一方面讲,我国的所有法律法规都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更新换代,在旧的法规和新的法规更替的期间,我们能够感受到不少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而顺应时代的潮流,正是法典能够不断完善的基础。那么,你认为民法典中新更改的法规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