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解除领养关系需要什么步骤
法律分析:协议解除收养程序,适用这一程序的前提条件是:收养当事人双方已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即收养当事人双方已就解除收养关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既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也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但是,由于解除收养关系也和成立收养关系一样,是一种变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也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诉讼解除收养程序,即收养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或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Ⅱ 和父母亲人断绝关系 割除来往是什么样的 过程是什么样的心情
如下:
刚开始的时候很纠结,很痛苦,除了上班,整晚整晚因为这些事心里难受到哭一整夜。途中,尝试过各种方法,但最终绝望,彻底寒心放弃了。
现在过得很好,有自己的生活,离开了他们,感觉整个人生都明亮了。
怎么断绝亲子关系
1、假如你们是养父母的关系:可以通过协商或到法院起诉的办法解除,可以书面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后,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
2、如果是想法律上彻底解决养父母关系是可以成立的。
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时支持的。
3、但如果是亲生父母除非你还未满14周岁、可以被他人合法收养并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后,才可以从法律上彻底解除与父母的关系。否则是没有办法解除的。
4、在中国不管你是出于什么考虑,总之没有可以从法律上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唯一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办法,就是被他人合法收养。
父母子女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断绝父母女子关系。
5、但是如果真的不能一起生活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为了不经最后的恩情变为怨恨,也可以将财产进行公证,之后自己过自己的生活,互不打扰。
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相当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继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同时,若你想要断绝关系,还会受到“不赡养老人”的法律谴责。但是如果你是因为受到了虐待或什么不法行为的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并登报声明。
家人本是多么温暖的一个词,这里我再次劝那些想断绝亲子关系的人,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Ⅲ 解除收养关系的两种法定程序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收养的程序,有以下两种:
协议解除收养程序
适用这一程序的前提条件是:收养当事人双方已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即收养当事人双方已就解除收养关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既包括口头形式的协议,也包括书面形式的协议。但是,由于解除收养关系也和成立收养关系一样,是一种变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也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①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应由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对于已有识别能力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被收养人,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双方协议解除。
②收养双方当事人须对财产和生活无争议,并在协议中对经济问题明确作出自愿协商一致的妥善处理。
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应不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即送养人、收养人或已成年的被收养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收养关系的解除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④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这是对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关系成立必须经登记程序这一规定所作出的相应的规定。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也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否则,即使当事人已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未经向民政部门登记,该协议也无法律效力,收养关系也不能真正解除。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的具体步骤如下:a.当事人应当到原收养登记机关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申请。b.申请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证》和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c.收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对符合收养法所规定的解除收养关系条件的,收回《收养证》,发给《解除收养证》。自发给《解除收养证》之日起,收养关系便告解除。
诉讼解除收养程序
诉讼解除收养程序,即收养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或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多发生于仅单方要求解除的情况。
②虽然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对财产或生活有争议的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查明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及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生活实际情况,听取年满十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人被收养人抚养、成长的原则、依照收养法规定的解除收养的法定条件,合理合法地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审理解除收养的案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的协议;调解无效时,可依法判决。
Ⅳ 跟父母断绝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通过法律程序断绝父女关系是走不通的。
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断绝父女关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关联,法律也没有规定,也无需断绝关系。
若是亲生子女要想在法律上完全断绝血缘亲子关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子女未成年时,遇到类似事情可以通过提起转移监护权诉讼解决;但在成年后,由于在立法者眼中,成年子女处于强势地位,父母处于弱势地位,更加应该加以保护,加之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孝道传统,因此不可能出台允许解除亲子关系的法律。这一立法思想在照顾到许多需要赡养的老人的同时也伤害了童年生活在阴影下急于逃离的人们,如何取得一个平衡,需要不断探索。
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一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这一关系是人为设定后经法律认可,因此具备了从法律上否定的可能性。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Ⅳ 收养关系怎么解除有哪些程序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有: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Ⅵ 解除领养关系的方法有几种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共有四种方式: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解除;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一是当事人书面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收养须得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面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面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二是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向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的,要经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三是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办理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解除收养关系也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协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办理解除收养公证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四是诉讼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未成年时,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关系方面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Ⅶ 解除收养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收养关系的解除登记、撤销收养证书、宣告收养无效,都能引起收养关系的终止。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二、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在准予解除收养时,应当妥善地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财产和生活问题。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应负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不得要求补偿。
Ⅷ 我想和养父养母断绝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目前解除收养关系有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解除。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收养关系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由法院判决双方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