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己名下有两套房还能继承第三套吗
法律分析:自己名下有两套房还能继承第三套。继承房子和自己有几套房子没有关联。只要继承的房子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都可以继承。继承的房子是不需要买房名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B. 父母的房子要如何继承
父母的房子要继承的话,一般可以选择通过遗嘱来进行公证手续的直接继承,也可以通过父母在世的时候将房子通过买卖手续卖给自己的子女来继承,此外,也可以通过赠予的方式来集成,在这三种方式中,都会有一笔不小的费用,但是,通过卖集成,相对来说是属于费用最少的方式,有的城市可以将直系亲属的房产过户,按照每套房子500元的最低价钱进行评估,办理房产的过户,这样父母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名下,一般费用也就是在100元左右,而通过公正手续办理继承,将父母的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的话,公正费用至少就需要几千元了,而通过赠与手续,将房产继承给自己的子女名下的话,这样的费用也是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甚至更多,这个就要与该房产的评估价格作为一个依据呢,最主要还是要结合当地的一些实际和自己家庭的实际,选择合理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同时,当父母老的时候,如果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子女名下继承的话,也可以在该套房子里面设定居住权,保障自己的基本全不会让自己流离失所的。
C. 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
办理继承房产的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继承人可以到派出所开具: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人是仅有的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D.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权
父母的房子,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父母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定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 父母去世房子如何继承
你父母都去世了,房子当然由你们儿女来继承啊,除非你父母有遗嘱的。如果你父母没有其它遗嘱,你们儿女应该到公证处去办理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你们其中一个儿女的名下,就可以了。
F. 我家有三兄弟父母有三套房子可我一点也没有怎么办
说实在的,许多兄弟之间为了父母的房子打的头破血流,甚至闹上法庭。这都是使人寒心的事。父母三套房子,你三兄弟有父母还健在。在分配上可能你吃了亏。但是有时吃亏是福。说实在这都是身外之物。若是他们两兄弟对了,房子而你没没有所得他们心里也会对你有欠缺。可能会用其他方面弥补你。你们还是。兄弟之间要相互理解。做好妥善处理。
G. 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
法律分析:在父母去世之后,留下的房子会变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不存在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相关继承人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对房产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被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如果不存在以上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