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想问下,私人办养老院十张床位国家给予什么样的补贴
各地补贴政策不一样,具体要看当地政府发政策。例如:
1、云南:每张床位最高可获1万元补助。
从年到2017年,对用自建产权用房兴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兴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省补助50%,每年安排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余50%由州(市)、县(市、区)承担。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四川: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补助不低于1.1万元,维修改造公办床位每张不低于0.5万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不低于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不低于25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
同时,市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规范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分类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价格执行,切实减轻养老机构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3、湖北: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对新建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各地在2015年底前,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建立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
对新建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500元一次性补助(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
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收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9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给予运营补贴。
4、常州:常州出台的《意见》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力度更大、标准更高。
如,在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标准和省文件同步的基础上,对以自建产权用房新建的护理型床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均给予每张床位不低于1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又如,落实并提高了普通床位(自理老人的床位)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
5、武汉:2015年6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后社会办养老院每张床位可按3000元的标准获得补贴。为此,我市将拿出3000余万元资金补贴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营运。
此外,2014年新增符合建设补贴条件的社会办养老院床位689张,每张床位给予3000元补贴;新增符合建设补贴条件的社区养老院床位2412张,每张床位给予4000元的补贴。
提档升级的社区养老院每家补贴8万元。据悉,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运营11436张床位,其中社会办每月每张床位补贴100元,社区养老院每月每张床位补贴200元。
❷ 想开一家民办养老院需要什么硬件设施需要多少投资
如何申办养老院
一、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❸ 办养老院的可行性报告
写养老院可行性报告,找“海南方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写,甲级资质。养老院建设,主要是提供老人修养的场所,所以在编写时需要注意的细节非常多。个人编写养老院可行性报告,总会有偏漏,所以,找公司代写比自己代写价值会更高。
国际养老院可行写报告编写纲要
前言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养老产业现状与发展
第三章项目背景和特点
第四章项目的建设内容
第五章项目的技术与保障体系
第六章管理与经营
第七章行业与市场分析
第八章市场营销策略
第九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第十章融资计划
第十一章财务预测
第十二章风险控制
第十三章结论
第十四章附件清单
❹ 办一个私立养老院需要哪些手续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国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办一个私立养老院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一、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
3、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三、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1、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1养老院医疗政策扩展阅读: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定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汁、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续。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❺ 一个项目如何在养老院内增加收入
在开始创办广外老年公寓时,张福祥没有想到,以“为世上父母解难”为宗旨之一的养老院,却在3年后成了他的难题。
张福祥介绍:“房租每年200万元,40余名护工、近20名后勤人员、5名医护人员,一期投入700余万元,二期截止到目前已经投入500余万元。”然而,广外老年公寓现在每个月仅有40余万元的营业额,“不要说现在盈利,就是几年后都不敢想象。”
据民政部2015年1月公开数据,一半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收支只能持平,40%的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状态,能盈利的不足9%。民办养老院缘何陷入经营困境?同时又面临哪些现实问题?
供需错位的背后
“民办和公办差太远了。”张福祥不禁感叹,“政府建养老院,土地、房子、设备、人员,一切都有财政支持。我们创办养老院,一切都要靠自己。”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员成绯绯看来,公办和民办最主要的差别在于资金支持,因为养老机构的资金压力往往来自硬件方面。而公办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都是政府出资建设。
以土地为例,公办养老院是免费拿到国家土地,民营养老院却要以市场价格拿地。尽管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将非盈利性养老院列入划拨土地的使用范畴之内,但与养老院的微利性质相比,成本依然很高。
土地和硬件的成本也直接反映在民营养老院的收费标准上。北京市六城区的养老院收费绝大多数在1300~2800元/月,要比公办养老院的收费高出一倍。譬如,北京市海淀区千禾敬老院网上报价为2550~6500元/月;位于北京昌平区的泰康之家燕园最高收费甚至达到20000元/月。
由于养老院供给与老人实际需求的错位,城郊的养老院入住率大都很低。据上述蓝皮书数据,怀柔、延庆、门头沟和顺义入住率低于30%,朝阳等7个区入住率低于50%。
成绯绯认为,入住率低,以致入不敷出是造成民办养老院经营困难的直接原因。由于供需错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对市场需求缺乏科学预测等因素,2009年至2013年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平均使用率从78.8%逐年下降为69.4%。
政策难以落实
事实上,政府并非没有给予民办养老院以财政性支持。2000年以来,国家便陆续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非盈利性的民办养老院不仅能拿到一次性的建设补贴,还有床位补贴,税收减免、水电优惠等各项政策。
以北京市为例,2013年北京市就印发《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中给予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并要求区(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1:1比例配套。
然而从政策出台到政策落实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成绯绯认为:“有些地方政策落地有延迟,有些地方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落地。”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出台的政策与资金没有匹配。
除了资金配套,在实际补贴申请中还会出现各种审批程序复杂、申请标准不明确等现象。这让养老院的不少运营者们“既非常郁闷又哭笑不得”。
高风险的代价
由于老人往往身体虚弱、疾病缠身,养老行业也被冠以高风险行业。一些养老院基于风险和收益的考虑,往往不愿接收失能、不能自理的老人。而接收这类老人也往往意味着更高的价格。以什锦花园养老院为例,半自理老人的护理费为一个月800元,而不能自理的费用要达到1300元,特技护理的价格则根据护理程度而直接面议。
更高收费的背后存在着更高的风险。因为一旦老人在养老院内出现什么问题,养老院不仅可能要面对家属漫天要价赔偿,还可能吃上官司。
然而,恰恰是风险较高的失能半失能的养老机构才是市场真正所需。成绯绯的研究表明:“真正提供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在100张左右床位的养老机构普遍能够实现良好运转。”因此,除了期望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政策能够落到实地、降低养老院的运营风险,民办养老院自身找准定位,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同样是摆脱困境,实现盈利的途径。
养老院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的一个经营实体,能否盈利,从财务的角度一般计算方式是:(经营收入)(经营费用)一成本=利润。在做养老院的项目计划时相关的盈利预测是必须的。我想应该包括几大块1养老院的土地,建筑成本;2.设备,装修等硬件投入;3医护人员的工资和提成;4,日常办公和维护保养费用;5,广告和市场推广费用,6,其他费用
目前我了解的养老院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养老地产和医疗服务紧密结合,可以为有医疗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和及时的服务,由于前期投资大并且需要和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所以目前只有大型的地产商(万科,保利华润等)有能力并有意愿布局;高房价加上医疗服务,导致收费必然是所有养老模式里面最高的,事实上这种模式的顾客群体针对的是高收入老人或子女,此类模式投资很大,盈利的模式实际上与房地产销售模式相同,因为未来的市场需求很大,所以只要足够的资金支撑再加上专业的管理服务,盈利前景可观。
2:公办养老院
公办养老院一般是非盈利的机构,传统上主要承担鳏寡老人的日常照料等基本服务,属于政府基本养老服务的一部分,大多服务单一。不过在国家下来的重视下,很多养老院在做升级改造,主要以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尤其是北京,上广州,浙江等地
3:公办私营养老机构
顾名思义,由政府提供场地等硬件设施和政策法规支持,具体经营承包给私人养老从业公司和个人主要提供的大多是照料,看护,康复,娱乐等服务,能否盈利很大程度上要看与合作政府的合作条件,(据业内人士透露,和私人医院一样要有很多人在从医保报销上动脑筋,是正经经营的本分人能挣到钱?还是坑蒙拐骗,骗补骗贷的老板在发财?这个我无话可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养老院普遍盈利水平不高(不包含公立非盈利养老院),医养结合的机构大多在投入期,很多都还处在盈利模式的磨合期,更多的意义在于行业布局。很多私立养老院的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下,不能提供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目前的老年人大多数是生于解放初期的老人,他们的特点是子女多,收入低,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如果不能提供真正优质的服务就很难吸引老人愿意买单入住。
最近通过对这个行业的多方面了解,我现在的小其实是五味杂陈的,总结出以下几点感触:
1,老龄化是个全球性的问题,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就越严重,这是人类的共同问题,非洲那样以农业为主,经济落后的地区没有老龄化问题,所以说高龄化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在日本和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一样也有很多低收入的老人的晚年凄惨度日,做的最好的应该是新加坡,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倡导和要求家庭保持三代同堂的模式,同时提供多种形式的补贴和帮助,从而真正做到了从身体和心灵的爱护,这样的国家屈指可数,可以说老年人是市场价值不断递减的一个客群,从市场的角度,老人需要有消费力,这个市场才成立,从人性的角度上讲,没有钱的老人,他们的晚年要依赖于一个真正有实力和有担当的政府
2,我曾经认为养老行业的痛点是没有真正专业和护理人员,所以护理人员的培训和上门服务可能是好生意,但是真的深入了解后,我发现也许是我想错了,在日本这样比我们早30年发展老年产业的国家,护工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一样也是很低,虐待老人的事情屡见不鲜,在低生育率和高龄化同时》的情况下,期待有等多专业的护工进入市场是现实的事情,未来老年人需要更多专业的设备尽量完成生活自理,时代在进步,环境在改变,时至今日,养老行业这个传统产业需要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数据等多方面共同发力提高养老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提高被服务的老人的体验舒适度,这可能是未来的选择,目前需要耐心等待时机的成熟!
3,哪一部分人才是养老产业的主要顾客群体?
1958年之后出生的人群,这一部分人是被计划生育的一群人,也是中国改革开发后经济发展迅速的参与者,社会变革的见证者,孩子大多不在身边,有一定经济实力,熟悉互联网,他们的需求才是未来30年养老市场的潜力所在!
4,养老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开始我一直认为老人需要的是医疗照护,看护,康复,诚然这些确实是目前很多失能老人和半失能老人的需求,还是刚需,但是目前能提供的服务很少,也很难,难在法律法规不完善,难在没有专业的人和技术和设备?最关键的是这部分刚需最应该承接的是医院或者医疗养老机构,而这部分在国家的战略规划9064中,只占4%,难道养老行业需要的就是接屎接尿,喂饭洗澡吗?老年人更应该拥有自由,自主,自我的后半生,至少我对我的未产下载这样设想的,坚持运动,坚持学习,保持活力、老需要突破传统的概念,要营造不一样的老年活,让老年人有限的时光中尽量少的分布在病上!所以健康管理,欢度晚年才能赋予这个行业更多积极的情绪。
❻ 建一个养老院都需要什么设备
一类敬老院:养老床位在120张以上;
二类敬老院:养老床位在60-120张之间;
三类敬老院:养老床位在60张以下。
第一条 敬老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建筑设备和基本装备。
第二条 敬老院房屋建筑包括接待用房;老年人生活用房、卫生保健室、文化娱乐用房、康复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和临终关怀室等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 敬老院老年人用房主要包括:
(1)生活用房:包括居室、沐浴室、餐厅、会客聊天厅、护理员值班室。为方便老年人生活,居室内可设卫生间。敬老院老年人生活用房的建设应满足老年人在院内生活起居方面的基本需要。
(2)卫生保健室:为院内老年人提供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常见慢性病的非治疗性医疗护理及一般的卫生保健服务。
(3)文化娱乐用房:包括棋牌室、阅览室和供老年人举行集体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满足老年人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需要。
(4)康复训练室:帮助老年人利用康复器械进行康复训练活动,恢复受损的身体机能,尽量降低老年人瘫痪、卧床及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的可能性。
(5)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者对老年人的情况进行评估后开展个案辅导,帮助老年人摆脱负面情绪的困扰,安全度过老年期可能遭遇的危机。
(6)临终关怀室:能够提供人性化服务,营造家庭般的关爱氛围,最大限度地减轻临终老年人生理、精神上的痛苦和恐惧。
第四条 敬老院的场地应包括生产经营性区域、室外活动、绿化、停车、衣物晾晒等场地。
❼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
养老院政策,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
“养老院行业前景是不错,但绝对是微利行业。”红叶敬老院院长彭家惠是渝中区首家民营敬老院的创办者。她介绍,在民办养老机构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亏损,剩下的勉强维持。而创办已10年的红叶敬老院,就属于勉强维持的类型。
“养老服务属高风险行业,特别是面对一些有顽疾的高龄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风险就非常大。”除资金压力和高风险,好护工难求也是每个养老院所面临的难题。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徐晓玉近年一直关注我市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她介绍,重庆目前的养老产业,跟不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已513万,而目前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仅7万余张,按老年人口3%的机构需求量测算,缺口达8万张。“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现实问题。从总体上来说,这说明社会还没有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此外,护工很辛苦且工资不高,造成大量护工流失。徐教授认为,最终解决办法还得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应免费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做专业化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奠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后劲。”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补助: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的。
市民政局答复: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养老机构工作的登记管理。养老机构按其机构性质划分,可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即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地重点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各有关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接收符合分层分类救助的其他困难老人,收费应适当减免或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三)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
(四)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机构建设一般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应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
(六)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七)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对外服务。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八)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对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其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前,省民政厅要会同卫生、法制等部门和法院,研究制定有关事故鉴定、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有关意见,指导各地处理好养老机构的责任分担问题。
❽ 国家对办养老院有哪些补贴
国家对复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制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1.设立方面:
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经营方面:
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8)1养老院医疗政策扩展阅读:
1.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
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2.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❾ 进养老院多少钱一个月
2019年12月11日相关报道显示,进养老院每月3000元到6000元不等。
北京向西,在六环的良乡出口往南1.5公里处,坐落着一处16万平方米的老年公寓。拥有奇石湖景主题公园、开心农场、人工湖、智能化设备等,这家名为德隆睿颐苑的老年公寓,是北京最大的综合养老机构。
不同于北京及周边其他高端养老机构动辄每月1万元,甚至2万多元的费用,这家老年公寓将价格定为每月3000元到6000元不等。然而,平民化的费用加特色的基础设施,并未吸引大量老人入住,1000多张床位只有300多人入住。运营四年多,这家机构仍处于亏损状态。
负责人张德伦在一次行业研讨会上曾自我剖析说,“在模式的创新方面可能有点问题”,与会的专家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症结在于:在15分钟养老圈内,缺少一家大的医疗机构。换句话说,“养”高分,“医”不及格。
(9)1养老院医疗政策扩展阅读:
缺医的养老机构
同医院一样,拼床位、比硬件,是养老机构“秀肌肉”的主要方式。养老这件事,由事业化逐渐向市场化转变,可仍基本沿用了旧有的体制。如今的民营养老机构仍然根据床位数量来做预算、建设养老设施,政府的补贴也按照床位数来发放。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共有约750万张养老床位,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30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称,今后3年-5年将增加普惠性养老床位100万张以上。
地方政府也纷纷为养老床位设定目标,如南京市规划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应不低于45张。养老床位的建设成本高昂,少则10万元起,一线城市甚至高达五六十万元,政策性补贴只有1万到6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