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口老龄化的比例是多少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标准是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两个方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包括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而老年人问题与老龄化问题相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一般把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看作"老年人问题",把有关老年人增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称为"老龄化问题",这是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范畴来认识老龄问题。
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引起了联合国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关注。80年代以来,联合国曾两次召开老龄化问题世界大会,并将老龄化问题列入历届联大的重要议题,先后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十.一国际老年人节》、《联合国老年人原则》、《1992至2001年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全球目标》、《世界老龄问题宣言》、《1999国际老年人年》等一系列重要决议和文件。提醒各会员国"铭记着二十一世纪的社会老龄化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吁请各会员国"加强或设立老龄化问题国家级协调机构","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制定综合战略,把老龄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计划中","为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口号,以期增强人们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和老年人问题的重视。
老龄化为什么会成为问题?根据美国普查的研究,世界性的人口老龄化是"历史上未曾出现的社会现象"。人们可以把这一现象当作历史进步来庆祝。从根本上讲,这种人口转变是医疗进步、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和经济发展的直接成就,也是公共卫生事业,例如饮用水卫生、克服营养不良、克服传染病和寄生虫疾病,以及降低母婴死亡率的结果。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高峰。20世纪后期,为控制人口的急剧增长,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加快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由于下世纪前半叶人口压力仍然沉重,还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其结果将不可避免地使我国提早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第二,在社会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先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发达国家,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0美元以上,呈现出"先富后老",这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呈现出"未富先老",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强,无疑增加了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第三,在多重压力下渡过人口老龄化阶段。下个世纪前半叶,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经济和社会要可持续发展,社会要保持稳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使得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发达国家和人口少的国家更为艰巨。由柳洪平创建。
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由于扶养老年人与扶养少年人所需社会资源不同,负担也大不相同。各国研究结果都得到相类似的结论:抚养一位老人的平均费用与儿童的费用大体上为2∶1—3∶1。尽管中国儿童人口比例的下降抵消了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扶养人口总比例增加不多,但社会费用的支出仍将稳定地增长。医疗费用及退休金是社会对老年人主要的支出项目。在西欧的一些国家中,由于实行高所得税、高社会福利的政策,社会保障费用已接近国民收入的1/3。美国某些年的养老金开支超过国防费用,成为主要的财政支出项目。我国1978年离退休职工支出为17.3亿元,1990年上升到388.9亿元,2003年已达到4088.6亿元;医疗费用从1990年的76.2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271.3亿元。我国上世纪90年代社会保障费用也曾高达GDP的13%,近年稳定在5%左右。
老年人需要丰富的精神生活。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老年人自杀率居高不下,各种类型精神疾病困扰着广大的老年人群,其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家庭联系松散,丧偶以后独居的老人尤其感到孤立无助。我国则强调尊老爱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家庭和社区组织等部门在关爱老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老年人需要充实的物质生活。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的收入明显增加。据统计部门调查,2000年城市老年人平均收入比1992年提高3.1倍,同期农村老人收入增长1.7倍。我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查显示,城市75.6%和农村55.6%的老人感到自己的生活有保障。在农村,86.1%的老年人认为比起过去在生产队里的老人,自己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也有70.3%的老人认为自己比过去离退休职工“经济上更加有保障”。城市中的老人家庭现代生活设施从1992年的4种增加到2000年的8种,50%的城市老人有独立的煤气、电话、电冰箱和室内厕所设施,户均住房面积达到70多平方米。农村老人50%有两种现代化家庭设施,户均住房面积达到80多平方米。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老年人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其消费额占社会消费总额的比例还很小,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他们的家庭财产也明显少于青壮年。国家统计局2002年对4000户城市居民调查显示,60—70岁老年户家庭财产平均为16.2万元,70岁以上者15.7万元,比35—40岁青壮年户家庭财产少43%。
我国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随年龄增加而迅速加重。据1993年和199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城市居民每年住院费用0—4岁为817元,10—19岁增加到2244元,40—49岁为4577元,65岁以上则增加到5096元。可见,老年人疾病多,病情往往比较严重,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据国内外大量资料分析,退休职工医疗费用与在职职工相比约为3∶1,有的国家甚至达到5∶1。我国正在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过程之中,这些数据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研究。一些城市重视加强社区建设,使老年人在社区中得到方便的医疗、保健咨询服务,降低了医疗开支,这些都是有益的经验。从管理体制上,还可实行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保障的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一些地区试点,对大病治疗给予有力的支持。据调查,贫困农民在脱贫后又返贫的,有60%是因病,在疾病、灾害等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将为农村的共同富裕,尤其是为农村老人的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
结论与意见
对中国和世界人口老龄化的展望和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和意见:
1.21世纪我国出现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是20世纪50到60年代高生育、低死亡的必然后果,与世界人口发展趋势一致。
2.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从20世纪70年代起实施至今,使我国少生3亿多人,降低了21世纪中期老龄人口的数量,从而减轻了社会抚养老人的负担。
3.成功的计划生育工作使我国的劳动力总量直到老龄化严重的21世纪30年代前后,仍可保持在总人口50%以上,在21世纪20年代前劳动力总量最丰富时甚至可达总人口的65%,目前仍有1.5亿以上的富余劳动力。因此,今后数十年内都是我国劳动力充沛的黄金发展时期。我国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不会发生经济发达国家劳动力缺乏的问题。
4.人口多、土地少、资源相对缺乏仍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尽管日本人均耕地只有7分,但劳均耕地却有13亩,远远高于我国。因此,只有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扶养老人的各种需求,才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
5.我国经济发展正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未来扶养老人的社会能力的提高,应从培养高素质人口着力,采取各种措施使我国从人口数量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为此,我国应采取稳定低生育水平,培养高素质人口,完善经济、社会制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策,统筹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发展。
6.我国各个地区人口差别巨大。上海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生率已低于死亡率,从1993年起即进入人口自然负增长阶段,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达到世界最长寿国家的水平,个别区早在10多年前老人比例已接近1/4。同时,也有少数省份人口仍然十分年轻,还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达到人口零增长。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在人口及其相关的政策上不宜一刀切,应当采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
7.我国的家庭结构正在发生迅速的转变。这种转变的影响将反映在社会结构及功能、人际关系及代际关系、家庭内经济流动、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等许多方面,这些变化也会对老龄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政府应当相应地在社区建设、养老保障、医疗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安排。
8.老年人不仅需要社会的扶养,同时也有很高的社会价值。我国许多老人年老志不衰,仍然在各个领域继续作贡献。老人的知识、经验、威望、品德、能力等都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提倡“老有所为”是我国特有的老龄工作方针之一,充分体现了对老年人的重视、尊重,仍应继续作为我国老龄工作的重要方针。
9.近年来,健康老龄化的观念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提出,将健康老龄化作为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健康老龄化是指个人在进入老年期时在躯体、心理、智力、社会、经济五个方面的功能仍能保持良好状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老年人中若有较大的比例属于健康老龄化,老年人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得到制约或缓解,则其老龄化过程或现象就可算是健康的老龄化,或成功的老龄化。为实现健康老龄化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的努力,也需要老年人的积极参与。我国在这方面应当大有作为,努力为世界提供范例。
❷ 青中老年怎么划分
1994年以前,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是将人口划为三个年龄段,即:零岁至14岁为少儿人口¨5岁至64岁为劳动年龄人口(中国的划分标准是到60岁);65岁以上为老年人口。
在20世纪的末年,联合国有一个新划分标准,联合国的世界卫生组织(WHO)经过对全球人体素质和平均寿命进行测定,对年龄的划分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该规定将人的一生分为五个年龄段。即:
44岁以下为青年人;
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
60岁至74岁为年轻的老年人;
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
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我国民间常以“年过半百”为进入老年,并习惯以六十花甲、七十古稀、八十为耋、九十为耄代表老年不同的时期,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学会于1982年建议:我国以60岁以上为老年人;老年分期按45~59岁为老年前期(中老年人),60~89岁老年期(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期(长寿老人)。
老年期是生命周期中的最后一个阶段,事实上对老年期还可以再划分为不同阶段。世界卫生组织根据现代人生理心理结构上的变化,将人的年龄界限又作了新的划分: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59岁为中年人;60~74岁为年轻老人;75~89岁为老老年人;90岁以上为非常老的老年人或长寿老年人。
❸ 老年人早上起来头晕恶心是什么原因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风湿免疫科王晋平 :一、头晕恶心引起的病因较多,主要有: 1、感冒、胃肠炎、颈椎病、贫血、美尼尔氏综合征、心律失常、休息的时间和质量不好,都可能导致头晕恶心,注意腔隙性脑梗塞、高血压,去医院检查清楚再说。 2、由于胃肠感冒、血压不稳定、脑供血不足等,最好去医院检查血压、脑血流,看是否有脑供血不足或是血压不稳定;去胃肠科检查,看是否是由于胃肠感冒或是其它胃肠病变导致的。 3、气血虚、气血不足引起的血液新陈代谢减缓,低气温使血管收缩。 二、头晕恶心引起眩晕症的原因: 1、梅尼尔氏病:病人常眩晕数小时至一天以上,且伴有耳鸣和听力减退、眼振。它的病理变化是内耳“内淋巴系统积水”,但真正的机转仍不清楚。许多医生杷所有的眩晕都归于此病,事实上它的诊断须要听力检查和长期病史的观察才能下诊断。 2、前庭神经炎:常常都在感冒后不久,突然发生很厉害的眩晕、呕吐。病人的听力正常,神智清醒,但就是眩晕很厉害,躺在床上不敢动,伴剧烈眼振,这种眩晕常持续十天左右然后恢复正常。 3、心因性:因为紧张、睡眠不好、情绪因素作祟,有些人会无缘无故就晕起来。这种晕不会很厉害,通常过一阵子就会自己恢复,但有时也会持续大半天。 4、良性阵发性头位眩晕:这种病人对运动,尤其是颈部运动的忍受力很差。稍微的头部运动,如坐车时发动稍怏,或紧急煞车,或车子转弯,都会引起眩晕,且几秒钟内便过去了。这些人的内耳迷路比较容易兴奋,平常不妨多作体操,轻度运动来训练。 5、慢性中耳炎的并发症:慢性中耳炎,尤其是并发胆脂瘤的病人,有时半规管受到破坏,造成“迷路廔管”而眩晕,所以慢性中耳炎应积极治疗,避免并发症。 6、脑部肿瘤及脑部伤害:常见的肿瘤是长在小脑间的听神经瘤,病人可能有单侧听力障碍、头痛、眩晕。此外,脑中风或车祸脑部受伤的病人,亦会眩晕。 7、全身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气喘的病人,也常常眩晕。有时服用抗高血压或治糖尿病药物的病人,因药物过量,造成血压或血糖过低,亦会引起眩晕。 8、耳性梅毒:有不少眩晕的病人,虽然没有明显的梅毒症状,但是检查结果却显示有阳性的梅毒血清反应。此种病是指梅毒的病变进入内耳,造成眩晕、听力损失及耳鸣、共济失调、复视、吞咽困难、面部瘫痪等复杂的症状。此外, 癫痫、偏头痛等疾病也可能伴有眩晕症状。 9、脊椎基底动脉功能不足:供应内耳及小脑的血液,多来自脊椎基底动脉,老年人因动脉硬化或颈椎上长骨刺,卡到这条动脉致血流供应不足而引起眩晕。 头晕,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尤其是神经衰弱患者,更是经常出现头晕、头痛等症状。神经衰弱头晕的症状在患者当中十分常见,仅次于睡眠障碍。 专家认为,神经衰弱头晕是由于中枢儿茶酚胺浓度增高,而儿茶酚胺主要成分是“去甲肾上腺素”和“肾上腺素”,此两种物质与脑动脉血管壁上的受体发生效应,导致脑血管收缩变细,引起脑组织缺血缺氧,故此产生部分无氧代谢,导致人CO2、H+等物质增多,可引起头晕、头痛、记忆力下降等症状。 除了神经衰弱头晕以外,患者还会表现出情绪烦躁、神经敏感、睡眠障碍、心悸耳鸣等症状。这些症状互相影响,更加加重了神经衰弱头晕的情况。因此,神经衰弱患者应尽快采取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等方式,早日摆脱神经衰弱的困扰,头晕也就自然消失了。 颈椎病会引起头晕恶心 颈椎病会引起头晕恶心吗?在日常生活中,颈椎病是否会引起头晕恶心也是很多骨病患者关心的问题。那么,颈椎病会引起头晕恶心吗?我们来做简单的介绍。 颈椎病的症状很多,它会产生一些很多看起来与颈椎无关的症状,颈椎病会引起头晕恶心吗?调查显示,六成眩晕是由颈椎病引起的,专家也解释,有些颈椎病患者会有头晕恶心的症状,颈椎病的主要原因是颈源性眩晕。 颈源性眩晕表现为多种形式的眩晕,伴头昏、晃动、站立不稳、沉浮感等多种感觉。眩晕反复发作,其发生与头部突然转动有明显关系,即多在颈部运动时发生,有时呈现坐起或躺卧时的变位性眩晕。 一般发作时间短暂,数秒至数分钟不等,亦有持续时间较长者。晨起时可发生颈项或后枕部疼痛。部分患者可出现颈神经根压迫症状,即手臂发麻、无力,持物不自主坠落。半数以上可伴有耳鸣,62-84%患者有头痛,多局限在顶枕部,常呈发作性跳痛。 颈源性眩晕的发生机理比较复杂,目前没有特别有效的治疗手段。医学界普遍认为,颈性眩晕主要病因是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适当的颈椎按摩有助于促进血液循环,弥补这种不足。 眩晕只是一种症状,可引起眩晕的原因繁多,既可能是“小毛病”,甚至是生理因素,也可能是严重疾病的表现,所以病人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向医生详细叙述病史及发作的具体经过,还必须接受一系列检查,以明确引起眩晕的原因。这些检查项目包括血液、尿液检查,眼底检查,颈椎摄片,心电图,电测听,前庭功能检查,超声心动图,脑脊液检查及脑血管检查,头颅CT,磁共振检查等。当然,以上检查项目必须根据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进行。 常头晕,有时还伴有恶心、呕吐,特别是在起床时或者扭头时更容易发生。患者往往以为自己得了“高血脂”症或者“脑血管硬化”症,但是经过各项检查显示脑血管无病理改变,其实这些人可能患的是颈椎病。这种颈椎病,其症状除了眩晕、恶心外,还有头痛、耳鸣、阵发性视物模糊、心悸、咽喉部异物感和鼻腔干燥。 眩晕发作常与颈部活动有关,医学家把这种由颈椎病引起的眩晕称为“颈性眩晕”。如果进行X线摄片,则可发现颈椎“队列”变形,椎体与椎体之间的间隙变窄,钩椎关节明显增生。如果进行椎动脉造影或B超检查,则可发现椎动脉血流不畅。 “颈性眩晕”是可以治愈的,但首先必须挖除颈椎病的“病根”,即丢弃(垫在头部的)宽枕,使用(垫在颈部的)窄枕,把已经变形的颈椎“队列”逐渐矫正过来。医生用手法“旋转”和“侧扳”颈部是治疗“颈性眩晕”的重要方法,该法可矫正错位的钩椎关节,使增生的骨赘和被压迫的椎动脉的相对位置发生改变,从而减轻或解除骨赘对椎动脉的压迫,缓解或消除椎动脉受刺激引起的血管壁的痉挛,使大脑供血得以恢复,眩晕症状得以消除。 颈源性脑血管疾病全国每年近100万脑血管病人中,26%是因颈椎病而诱发。这是由于椎—基底动脉受压,造成脑供血不足,长期维持这种状态,就会出现头晕、手足麻木、走路不稳,甚至发生脑血栓、脑梗塞,有些病人可因此导致偏瘫。如及时治疗颈椎病,就不会恶化为中风偏瘫等严重后果。------
❹ 现在多少岁才是老人
最近有热门歌曲《当你老啦》。听之令人唏嘘不已。
现在多少岁才是老人?难说!看按什么标准。
第一、按传统习惯,五十岁就进入老年。最近我看到《北京日报》等一众正规报纸。往往有"五十多岁的老同志"一类文字。证明人们对跨入五十岁门槛为老年人的认知。
第二、如按以干部的退休年龄看,女干部为五十五岁。也是老龄的标准。自然人都退出工作领域了,就进入了老人的队伍。
第三、最严格的是法律规定。不分男女,以六十岁为界。界定中老年人以六十岁为分界点。
第四、按联合国分类标准,人生自七十岁方进入真正老年人行列。
第五、按 健康 标准。开个玩笑,必须一手拉住车门扶手,方能上下公交车门的,就是下肢已无力的老人啦。
总之,是否老人,看你按什么 社会 标准。也看别人从什么角度。只要老人 健康 ,能够自理。多少岁都不是问题。
我来简单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 毫无疑问的是,在我国只有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才是老年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看法律的规定 。1996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又经过三次正式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在 总则 部分的 第二条 明确地规定:“ 本法所称 老年人 是指 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简单地看,这是一句只下了—个定义、极为简单的话。如果你这么看法律规定,那就彻底错了。这个规定的意思十分丰富: 1、法律的正式措辞是“老年人”,而不是老人 。也就是说,老年人,是一个有明确含义、内涵和外延特定、严谨的法律术语。这是很多、很多人经常忽视了的问题。 2、 “老年人”之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定语,就意味着: 在我国国土范围之内,凡是达到老年人年龄标准的人,都应该而是必须享受《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保障措施,任何人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3、老年人的年龄标准,就是年龄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公民 。其他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要与之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你如果细心的体会:刚刚出台的、被称为 社会 生活的网络全书、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也没有对老年人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因此,“ 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这个规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唯一的法律规定,具有一锤定音的法律作用和法律地位。如果不这样看问题,那显然属于理解不到位,认识不深刻。
其次,年龄即是一个人生理特征的标志,又具有十分重要的 社会 作用 。毫无疑问的是:一方面,每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是特定的,都有婴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过程,每一个人又是独特的,唯一的,根本没有两个人的人生之路是完全一样的。另一方面,从全 社会 的角度看,所有人的生命过程都遵循自然规律。到了老年人阶段,人体自然衰老,精力跟不上,只能不再参加劳动,或者退休养老。这从1978年《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的这两个法律文件中,分别规定的 干部退休的条件 是: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 工人退休的条件 是: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规定之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其法律源头和法律根据。在此之后制定的法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对退休条件的界定,都使用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这个法律术语,都没有对老年人、不同人员类别的具体退休年龄作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 目前在我国,达到老年人年龄标准的在职工作人员,都必须退休,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但己经退休了的,并不一定都是老年人 。因此,在涉及老年人年龄标准、涉及退休年龄这一十分重要的问题时,实际上,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依然就是《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的规定和国务院的上述两个《暂行规定》,虽然已经暂行42年了,但其法律地位至今稳如泰山(这里重申一下:这两个暂行规定,当时都经过了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原则批准,按照现行的立法程序,肯定都是法律)。
另外,按照现行法律,除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以及部分灵活就业人员,都必须依法参加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可以办理 退休手续 之外,其他的 社会 群体,主要是农村的农民、城市的无业居民,一般只能参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在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都能依法领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本就不存在退休的问题。年满60周岁,只代表了从此可以正式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一起点。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现在多少岁才是老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斩钉截铁地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之内,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才是老年人 。
毫无疑问:法律就是法律,政策就是政策,任何国家机关、任何 社会 团体和单位、任何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没有任何自由发挥的空间。
什么叫多少岁才是老人?,那我这样吧!,身体 健康 的,不管多少岁,他都是不叫老人,因为它 健康 心态,年轻,所以不像个老人样子,所以还是根据个人身体来定夺吧!那目前这些三高来说,只要没有这些症状的人,他们都属于年轻的,个人的身体虽然随着年龄增长而老化,但有一些人确实老化的慢,我又说我们这个阿婆,97岁了,他脸上还没有比他小20多岁的人的皱纹多,她的女儿好像听他也有七八十岁了,他的女儿特别年轻,最多看上去60岁,没有皱纹,现在从上海回来,来照顾他的母亲,实际上阿婆也不需要照顾,只是有一个伴更好,他女儿也是我们二级厂的工人,真的好年轻啊!好了,回答完毕,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年满60周岁的人为老年人,这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比如干部工人退休,男人必须满60周岁才能退休,女人则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就可以退休,而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退休啦领养老金就是老人啦!
根据人的平均寿命,我觉得60岁应该不能称之为老人。农村70岁以上为老人。城市75以上为老人。老人的界定不应该以年龄为主要标准,而应以劳动能力为标准。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看人的体质和长相。身体好 健康 ,人就有精神,精神好,心态好,人会变得年轻。所以说,不管50岁,60岁,70岁,只要心态好,身体 健康 比什么都好![微笑][微笑][微笑]
多少岁才是老人,在我国已年龄而论六十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正式步入了老年人行列,但是我们现在公认的老人年龄为六十五周岁,也有专家学者认定为七十岁为老人,我个人认为老年人年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心态、身体都是主要因素,人们常说,七十岁的年龄,三十岁的心态身体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我说年龄固然是老年人认定主要因素,但心态,身体 健康 也是认定老年人的重要因素。
多少岁算老人各个国家的定义不同。
世界上种族不同,生活方式不同,生活水不一样,医疗卫生水平不一样,有高有低,特别是非洲群体,生活水平有些低下。
世界上平均寿命最高的是日本,已达到85.3岁,第二的是新加坡达到85.2岁。我国现在的平均寿命达到已达到近75岁。
但就是在我国平均寿命,一个地区一个差别,发达地区平均寿最高,上海,北京平均寿命最高,已达到八十多岁以上。欠发达地区的人均寿命最低,青海69.96岁,云南69.54岁,西藏地区68.17岁。
国外的欠发达国家平均寿命也最低, 几内亚比绍平均寿命51岁,阿富汗平均寿命51.7岁,咋得平均寿命50.6岁。你说多少岁是老人?
在联合国,对老人的标准也有好几个版本。
一岁为婴儿,1-7岁为幼儿,7-13岁为儿童,13-18岁为青少年,18-25岁为青年人,25-65为成年人,65岁以后为老年人。
另一个版本,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59岁为中老年人。60-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至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我认为中国的男女在60岁以上就算老年人,因为中国的退休年龄是60岁,但这里说明一下,女性55岁就退休了,这是中国党和政府对妇女的关怀和照顾。
感谢提问,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记得曾经回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今天不妨再回答一次,按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
即,凡年满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属于老人的范畴。比起黄帝内经“女子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
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丈夫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满壮。五八,肾气衰,发堕齿槁。六八,阳气衰竭于上,面焦,发鬓颁白。”
古代男女平均45岁的老年标准,如今我国60岁的老年标准还是比较合理的。比起国外60到74岁称为年轻老年人,到75以上的才称为老年人,我们的60岁称为老人那就不能是绝对的了。
于是老渔想到了“心理岁数”,所谓“心理岁数”指的是心理作用对岁数的影响,决定了“心理态度”促成的“心理年龄”。说白了就是心理年轻,岁数就年轻,心理老化可能导致未老先衰。老渔的理解是,多少岁是老人的标准不重要,重要的是保持一种豁达的态度年轻的心。
根据当下官宣的我国平均寿命为76岁左右,还有就是国家富强和人民生活,医疗和经济条件较普遍好情况下,多少岁才是或算老年人?一是较普遍认为年龄在75岁后才能或才是称得上为老年人,或为老年人起步的年龄!二是当下年龄段划分或称重新划分为,儿童14岁前,少年18岁前,青年45岁前,壮年60岁前,中年75岁前,以76岁开始才是老年人的开始!不知这样回答满意否?!
❺ 为什么人到老年难免孤独
一般来说,当人进入老年以后,就会觉得很孤独和寂寞,毕竟在这个年龄段,儿女们都有了自己的家庭,身边的亲戚朋友也都有各自的事情在忙碌,再加上社会交往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小,所以处于这个时期,感到孤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你真的很难适应这份孤独,不如试着从以下这三个层面化解。
自身层面
有一类老人,他们的子女常年不在身边,老伴也早早的去世了,所以他们到了晚年就会感到非常孤独,而且这种孤独是一种病态的孤独。这类老人,他们为了得到人们的关注,不惜去子女的单位闹事,要不然就是在众多子女中选一个最孝顺的,常常抓着人家不放,用所谓的孝顺和亲情去绑架他。这样不仅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好处,还会弄得人见人厌,如果你也是这样的情况,最好是从自己身上调整,想想自己有什么样的兴趣爱好,年轻时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只有把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自己的生活上,自身的孤独感才会消散,然后从根源上避免自己因为太过孤独而产生这样病态的心理。
社会层面
想要化解老年人的孤独,除了老年人自己要想得开以外,同时还需要身边的亲人和社会力量的帮助,就比如社区里应该多举办一些老人社团,老年人积极参加,像这样多和同龄人在一起,孤独感就会减少很多。而且子女们也要开导他们,及时更新老年人固有的思想,让他们不要总是抱着类似于“老了就不中用了”的观念生活,当老年人的心扉被打开,就不会再因为孤独而产生消极厌世的情绪,人也会因此而开朗很多。
思想层面
除了以上两个方面以外,老年人也要转换一下原本固有的思想,尤其是一些固执的老人,不能再一味的信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而是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不要总把精力和时间放在儿女身上,当你降低了对别人的期待,生活自然就美好了,也不会再因为孤独而产生不良的情绪。要知道孤独本就是人生常态,只有自己想得开,悟得透,人才不会因为孤独或者年迈所困扰。
❻ 老年人的年龄新标准公布了,现在多少岁的老人才能算的上老人
关于老年人的定义,人口老龄化社会会涉及到老年人,那么我们所说的老年人到底是什么年龄段的人才算老年人呢?在人口上面有一个大致的年龄划分,对应到不同的名称,未成年青年壮年,中年,老年这样的一些阶段,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年龄。
这个划分仅供参考,也就是说理论上应该是按这个年龄所划分的,65周岁以上的老人才算是真正的老人,算老龄化人口里面统计的那些老人的部分,但实际上现在的这种工作强度真要说保证健康,工作40年相当困难,每天除了加班就是加班,休假也没有什么休假。谁能保证自己可以健康工作40年呢,可能很多人到50岁的时候身体就已经不是那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