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办理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养老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
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
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6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7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END
三、申办材料—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
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
4
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
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6
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7
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END
四、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
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
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
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
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
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
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END
五
1
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时,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END
六
1
办理程序申请人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如被批准)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有关文件→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办理登记手续。
END
七
1
办理时限民政部门自受理筹办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做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END
八
1
取得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以后,要向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才可以正式营业。
END
九
1
政府支持公民个人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公民独资或与政府联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更详细的政策尚在制定中建议最好去你们当地的有关部门详细咨询一下,各地的政策应该会有所不同!
⑵ 超市,托管班,养老院3种行业哪一行最有前景呢
你好:
感谢你对五峰社会福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登记的办事指南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办理养老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二、办理机构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
三、申办材料
(一)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6.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7.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三)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时,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如被批准)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有关文件→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办理登记手续。
五、办理时限
民政部门自受理筹办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做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六、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取得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以后,要向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才可以正式营业。
八、政府支持公民个人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公民独资或与政府联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更详细的政策尚在制定中建议最好去你们当地的有关部门详细咨询一下,各地的政策应该会有所不同!最后,祝你成功哦!
⑶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场地设计做图考试中,如果选择题答案都对,图画的不正确,有的分吗
没分。
考试内容:手绘完成三张a2图纸。
考试工具:绘图板,草图纸,针管笔,铅笔,橡皮(可以擦墨线),刀片,平行尺,马克笔,红蓝笔,夹子或纸胶带,自制网格纸。
考试题型:考过的类型有住宅,法院,大使馆,机场,体育俱乐部,长途汽车站,医院住院部,门诊楼扩建,图书馆,博物馆,超市,养老院,宾馆,公交枢纽站,电影院。没有考过的类型有火车站,会议中心,会展中心。
2011-2017,8000~10000方左右的公共建筑,之后规模开始减少,房间数量变少。2018年,公交枢纽站,6500平米。2019年,电影院,6000平米左右。难度有下降的趋势。
审题
根据防火、日照这些咱们掌握的知识点来推导布局,最后只有一个最优解,是满足题目所有要求的。直接用小纸块在答题区域摆放,比画图块测量这种方式快得多,谁用谁知道。
场地作图,只要认真审题,别掉坑里,问题不大。不知道会有哪些坑的,把作图题的那本厚厚的教材的历年真题和解析看一遍,每个题的扣分点,通读一遍,都不用练手,基本上有哪些坑就知道了。
⑷ 开设一家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个体开办养老院需要的条件:
1、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2、如果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3、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4)养老院设计图纸超市扩展阅读: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6、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7、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⑸ 如何建立家庭养老院
并不是每一个年轻人都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老人,因为他们还有着工作与孩子的事情要忙。所以,很多老人家会住到养老院去,接受专人的护理服务,与同年龄层的老人们一起生活,排解孤寂的情绪。养老院的形式除了有政府所筹建的大型场所,也有家庭性质的。那么家庭养老院怎么开呢?
家庭养老院怎么开?首先要具备足够的条件。
家庭养老院,顾名思义就是开设在居民住所处的养老院。虽然相系统化化的养老院,家庭性质的显得没有那么正规,但该达到的条件还是要说明清楚的。
条件有这些: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室外活动场地;符合卫生标准和消防安全;有符合登记机关规定的章程和使用名称;有与服务规模相符合的开办经费;有与开展养老院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医务人员,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健康标准。
家庭养老院怎么开?然后就要办理相应的证件。
家庭养老院属于福利服务机构,所以要向民政局进行备案审批。床位在60张以上,应直接报市民政局审批;床位在60张以下,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然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在此过程中,需要办理的证件是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具体步骤是这样的:
家庭养老院的经营者需要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资格说明文件、资金来源说明、固定场所说明文件和章程草案,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受理民政部门如是县区民政局,接收到申请材料后,会递交给市民政局进行审核,然后市民政局会派人进行实地的审核考察,符合条件就会在审批表上签字,然后移交到税务部门审核,再上报省民政厅。经过这几个机构的审批且均合格后,授予的证件就会递交到市民政局手中,然后由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给该家庭养老院。
另外,家庭养老院还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健康证等,手续都不复杂。到相关部门即可办理完成。
家庭养老院怎么开?家庭养老院虽然是小型的性质机构,但也属于福利服务型项目,所以开办它,关键的地方在于要申请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开家庭养老院需要的条件和证件,小编在此都进行了介绍,大家根据这些内容进行操作即可。
⑹ 上海5000左右的养老院
一般养老院5000元左右,看你能不能自理,能不能卧床,市区之间也有差异。如果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可能花费更大。比如,配备一个卧床的护理仪器可能花费更少,而且很难找到一个帮助病人处理脏尿和粪便的护士。比如一体化护理仪,可以自动清理大小便,无论是养老院还是家里都很方便。
特定成本标准
1.护理费用
(1)自理老人:320元/人·月。
(2)需要半照顾的老人:640元/人·月。
(3)需要全程护理的老人:800元/人·月。
2.住房费用
(1)单人间:一等标准1000元/人·月;二级750元/人·月。
(2)双人间:一等标准700元/人·月;二级500元/人·月。
(3)三人间:一等标准480元/人·月;二级380元/人·月。
(4)多间(四人以上):一等标准350元/人·月;二级250元/人·月。
3.食物费用
以不盈利为原则制定,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养老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
养老院的收费标准一般分为:房费、餐费、服务费和护理费、医药费、暖气空调费等。不同地区的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也不同;同一地区的养老机构档次不同,同样的收费标准也不同。可以说养老院的收费标准也不是一个标准。作为用户,我们不能把这一项作为评价这家养老院好坏的砝码。主要还是要综合看,比如地理位置,服务设施等等,供参考。
⑺ 开办私人老年公寓需要什么手续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7)养老院设计图纸超市扩展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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