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级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级主要分为以下四级:
1. 能力完好 定义:老年人能够完全独立完成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和上下楼梯等所有日常自理活动。 评估标准:总分达到100分。
2. 轻度受损 定义:老年人在进行部分日常自理活动时需要他人的轻微帮助或指导,但总体上仍能保持较好的自理能力。 评估标准:总分在6595分之间。
3. 中度受损 定义:老年人在进行多项日常自理活动时需要他人的显著帮助,自理能力受到明显影响。 评估标准:总分在4560分之间。
4. 重度受损 定义:老年人几乎无法独立完成任何日常自理活动,需要他人的全面照顾和协助。 评估标准:总分不超过40分。
评估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时,通常会参考过去7天内的身体自理能力状况,并根据上述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这一评估对于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制定合适的照护计划以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