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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20 11:38:44

Ⅰ 政府民生项目建设中,养老院一般都该配置什么功能

建设一个养老院很多时候是要多种考量的。益养老平台分享几点:

一、地理位置

作为一个高端(档)养老院,从选址就要充分考虑了老人的医疗问题,建在医院对面,且跟医院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及绿色就医通道是必要的。而养老院的环境,也要园林楼阁相映成趣,充分与自然融合。

二、服务护理

作为高端、优质的养老院,除了环境搭建好,做好服务才是特色。聘请了几百名从事老人赡养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确保每位入住老人都有至少两名专职护理人员。

三、居住环节及配套服务

房间干净整洁,采光充足是必要的条件。在配上专属的电话,应对老人突发疾病的情况,电话一通,1分钟内医护人员就会来敲门。

关于洗浴,老人洗澡不能长时间站立,防滑等问题都会思考到位,提供贴心的服务。如果老人不方便自己洗,还可以由护工辅助进行。

四、饮食方面

专职营养师每天都精心为入住老人准备食物,一日6餐(早中晚餐、上午茶、下午茶、夜宵)。

就连用餐的环境也充分地考虑到位,整个餐厅采用暖色调,让每个用餐的老人都能提高食欲。

五、休闲娱乐

养老院也会经常推出一些丰富老人生活的活动,让老人们不会感到无聊。唱歌、合唱团、乐器、下棋以及健身等设施异常丰富。如果有老人的亲属来探望,还有专门的招待室。

综上,基本就包含了一家优秀养老院的全部情况。虽然和普通养老院的情况可能差别不大,更多的是基于环境的思考及用料,服务的周到细微进行体现。

Ⅱ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

养老院政策,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
“养老院行业前景是不错,但绝对是微利行业。”红叶敬老院院长彭家惠是渝中区首家民营敬老院的创办者。她介绍,在民办养老机构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亏损,剩下的勉强维持。而创办已10年的红叶敬老院,就属于勉强维持的类型。

“养老服务属高风险行业,特别是面对一些有顽疾的高龄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风险就非常大。”除资金压力和高风险,好护工难求也是每个养老院所面临的难题。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徐晓玉近年一直关注我市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她介绍,重庆目前的养老产业,跟不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已513万,而目前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仅7万余张,按老年人口3%的机构需求量测算,缺口达8万张。“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现实问题。从总体上来说,这说明社会还没有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此外,护工很辛苦且工资不高,造成大量护工流失。徐教授认为,最终解决办法还得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应免费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做专业化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奠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后劲。”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补助: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的。
市民政局答复: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养老机构工作的登记管理。养老机构按其机构性质划分,可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即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地重点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各有关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接收符合分层分类救助的其他困难老人,收费应适当减免或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三)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
(四)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机构建设一般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应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
(六)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七)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对外服务。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八)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对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其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前,省民政厅要会同卫生、法制等部门和法院,研究制定有关事故鉴定、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有关意见,指导各地处理好养老机构的责任分担问题。

Ⅲ 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写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本

楼主请看下面的范本
【引言】
《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运营、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科学预测与分析研究,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与工程咨询意见。
【成都中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各个专业的甲级、乙级、丙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可协助客户出具针对立项、备案、审批、核准、融资、贷款、合作等项目所需的各类专业报告。公司具有丰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商业计划书等项目编制经验和优秀的专家技术团队,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咨询服务。
【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概述
1.2 编制依据及研究范围
1.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主要结论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三章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3.1 项目选址
3.2 项目区概况
第四章 项目运营
4.1 功能服务
4.2 主要任务
4.3 服务半径
4.4 服务方式及时间
4.5 与周边福利机构的关系
第五章 建设方案
5.1 工程方案
5.2 设备方案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6.1 组织机构
6.2 劳动定员
6.3 实施进度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 编制依据
7.2 估算范围
7.3 投资估算
7.4 资金筹措
7.5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八章 社会效益分析
8.1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8.2 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8.3 社会评价结论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9.2 建议
希望能够帮到你哦。【中哲咨询】官网上很多这种案例。

Ⅳ 投资建设一个养老院项目立项的审批程序是哪些

一、申办民办养老院手续:
(一)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三)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二、享受优惠政策:(一)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施工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费、墙体革新费、学校校舍修建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有关

Ⅳ 国家对办养老院有哪些补贴

国家对复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制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1.设立方面:

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经营方面:

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5)养老院建设项目扩展阅读:

1.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

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2.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Ⅵ 老年公寓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有哪些

养老机构(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为老服务机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城市常住老年人口数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据中国敬老院网了解,每千名老年人口的养护床位数宜19-23张床测算。养老院的室内外场地,活动场所,停车场、衣物晾晒场所等。

Ⅶ 机构养老项目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50年代初建立和发展的,其面对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部分内容还涉及到城镇居民。

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简称劳保条例)。条例对保险费的征集及管理和支配、保险项目及标准、保险实施范围、执行和监督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由财政支付、财政部和人事部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支付、全国总工会管理。由于当时达到退休条件的老人很少,缴费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月工资的比例)仅为 3%,养老金工资替代率(相当于某基期职工工资的比例)为50%~70%。后来对条例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实施范围,提高了若干待遇,但基本格局一直保持到60年代。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劳动保险制度是以单独的法规确立的。1955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与企业职工根据上述条例享受的大体相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制度也是在50年代建立的。1952年公布的《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得到了较好的医疗保障,其医疗保险的范围比《劳保条例》较广,待遇也稍优厚。此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也有相应的完善。到60年代中期,中国已经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一套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医疗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保障制度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社会保险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社会保险金的征集管理和调剂使用制度被停止,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退休金、医疗费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营业外列支,使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不但使职工失去了保障,也给负担过重的企业的经营发展施加了沉重的压力。

在“文化大革命”以后,中国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恢复和重建。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颁布,对从事危险工作的工人退休条件有所放宽,鼓励提前退休。养老金替代率提高到 60%~75%。缴费率从1978年的2.8%增加到1985年的10.6%。

到80年代中期,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保障系统。由企业负责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属典型的受益基准制,保障水平较高,其覆盖面主要是国有企业。

值得指出的是,直到90年代中期,改革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进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变化不大。

随着国民经济体制的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已成必然。各地进行了大量的试点,获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策略探讨也为新体制的设计提供了可贵的意见。

1986年《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扩大到劳动合同制工人,其费用来源是企业和个人缴费,企业缴费率15%(包括医疗、丧葬、抚恤等),个人交纳标准工资的3%以下,并开始在县、市级实行统筹。1991年全国96%的市县实行了养老保险统筹,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中国部分地区在社会保障改革方面走在前面,一些国有企业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从80年代初已经试行社会统筹的方法,一些地区已经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如上海市的养老保险改革始于1993年,现在已覆盖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覆盖面达到97%(上海市劳动局,1997)。

一些行业的养老保险改革也已经启动,如煤炭行业从1995年起,开展省级统筹,1996年实行全国全行业统筹调剂。煤炭行业进入统筹的有286家企业,在册职工327万人,离退休人员120万人,养老金占工资总额的29%,是全国第一困难行业。实行统帐结合后,退休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维持了社会稳定,对在职职工而言,解决了后顾之忧,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企业改革(朱登山 1996)。

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管理体制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建立起适用于各类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资金的社会保险制度。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入90年代以后把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放在优先位置。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4年国家体改委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

Ⅷ 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写

【引言】
《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运营、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科学预测与分析研究,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与工程咨询意见.
【成都中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各个专业的甲级、乙级、丙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可协助客户出具针对立项、备案、审批、核准、融资、贷款、合作等项目所需的各类专业报告.公司具有丰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商业计划书等项目编制经验和优秀的专家技术团队,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咨询服务.
【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概述
1.2 编制依据及研究范围
1.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主要结论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三章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3.1 项目选址
3.2 项目区概况
第四章 项目运营
4.1 功能服务
4.2 主要任务
4.3 服务半径
4.4 服务方式及时间
4.5 与周边福利机构的关系
第五章 建设方案
5.1 工程方案
5.2 设备方案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6.1 组织机构
6.2 劳动定员
6.3 实施进度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 编制依据
7.2 估算范围
7.3 投资估算
7.4 资金筹措
7.5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八章 社会效益分析
8.1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8.2 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8.3 社会评价结论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9.2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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