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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劳务

发布时间:2020-12-19 22:32:26

Ⅰ 一人赡养老人其余子女是否应该支付劳务费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一人赡养老人,其余子女是应该支付劳务费的,你在替他们赡养老人,不然他们要自己去养了,所以应该做劳务费。

60岁 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2)老年人劳务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70岁以上的人怎样签 劳动合同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后,是无法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应该签订类似合同的协议内书。协议内容可容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订立。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Ⅳ 个人雇佣年龄超过70岁的保姆,应该怎么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

70多岁的老人自己都快需要保姆伺候了,出来当保姆也是生活所迫,跟这种老年保姆要么不用要么跟她的家人签份书面协议避免以后不必要的扯皮。

Ⅳ 70岁的人在单位工作需不需要签劳动合同

一、70岁被用工单位聘用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但应订立劳务合同。
70岁的人,应专当退属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资格,被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Ⅵ 老年人服务型企业成本收入是什么

由于科技服务型企业业务的特殊性,这类企业的财务核算特别是收入、成本的核算与传统的生产型企业有所不同,一般都有确认规定。
一、《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 14)中的相关规定,企业的收入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提供产品的收入,一类是提供劳务的收入。科技服务型企业属于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模式。CAS 14规定,企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项目过程中什么时点可以确认收入即收入确认的标准,以及如何来确认收入即收入的计量两个方面。
第一,CAS 14中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标准为“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这是科技服务项目可以结转收入成本的前提。CAS 14规定了五项内容,笔者认为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劳务的风险已经基本转移,劳务已经或者很可能被客户接受,重做或者追加成本的可能性不大;二是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如果服务提供期间都难以确认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提供劳务的结果难以可靠估计,则企业必须等到服务完成后,客户或第三方等对服务予以确认,并保证与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流入企业才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如果服务提供期间,劳务的部分结果可以可靠地估计,企业也可以确认该部分劳务的收入和成本。该项标准解决的是何时确认收入的问题。
第二,如果服务提供期间劳务的部分结果可以可靠估计,则企业应当采用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方法。根据CAS 14的规定,完工百分比法在具体运用时可以有三种方法: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其解决了如何分段确认服务的收入问题,这三种方法每种都有其适用的具体情况。从企业的角度看,在提供的服务跨期较长的情况下,分段确认收入成本能够更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至于使得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出现很大的起伏。
二、实务中对劳务结果的可靠估计
在实务当中如何判断“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笔者认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判断的依据一般有合同和经验。有些合同中会很明确地约定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阶段性交付,或者召开评审会,或者由独立的第三方介入等形式对服务的进度予以确认,经过这些程序,表明项目的阶段风险已经转移,劳务的部分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因而可以根据项目的进度来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但是有些合同的约定非常笼统,这里面就存在一个会计的判断问题。通常实务中,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对劳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的执行情况,并在服务进行到某些可观测到的关键的时间节点上进行会计估计。具体的时间节点包括:①收到客户的付款。除了预收款外,客户的付款一般与项目的进度直接相联系,收到客户的款项,项目经济利益已经确定流入到企业,项目的风险也基本转移,因而相对比较谨慎。②开具发票。开票如果暗含着收款和项目的交付或部分交付,则可以作为确认收入的节点。③年终决算。年终结算时一般会对所有项目进行梳理,对项目的进度和结果进行判断和估计,并决定能否结转项目已发生的收入和成本。
对于科技服务项目的结果的估计特别需要关注谨慎性原则的贯彻,实务中应关注“应收账款”科目与“生产成本”(项目成本归集的科目)科目。一方面,如果发现应收账款与收入的比例出现异常,则需要关注确认的收入是否能够真正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是否虚增;另一方面,还需要经常性地检查“生产成本”科目,如果科目中核算的项目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则要适时地转入成本,避免企业出现不良资产。对于账龄较长的项目应当分析原因,计提减值准备,这样可以挤出科目中暗藏的水分,夯实资产。
三、完工百分比法的具体应用
前面提到,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一般需要专业的测量技术,实务中采用得较少;第二种方法“已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要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就对项目的总的工作量做出预计,并且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工作量做出严格的统计和预测,根据两者的比例确定项目完成比例;第三种方法“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则要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的总成本做出预算,并且在项目进行中对项目已发生的项目成本进行核算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总成本进行调整,再用已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收入结转的金额。
对于第二种方法和第三种方法的差别,笔者认为:如果项目的成本构成主要是劳务,即工、费,则适合用第二种方法;如果项目的成本由材料和劳务混合构成,即含有料、工、费,则适合采用第三种核算方法。因为材料成本的发生往往滞后于项目的进度,如果按照劳务的进度结转,则会造成在项目的早期成本的发生晚于收入发生的进度,项目毛利率前高后低,甚至项目后期材料成本猛增,出现阶段性亏损。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法来确认进度,则应当适当预估项目的成本,但是预估项目成本会给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带来麻烦,因而应尽量少采用。
如果采用第三种预计项目总成本的方法来核算项目进度,则对企业的项目管理要求较高,同时要求财务能够参与到项目管理的环节中去。因为项目总成本预算不仅包含项目的直接成本,还有一些公共成本的归集和分摊,这都需要财务参与其中才能准确地进行核算。此外,由于项目本身和主客观环境处于实时的变化中,项目的预计总成本也在变化,这也要求在项目管理中能够经常性地检查项目总成本是否可靠,比如每半年甚至每个季度都检查一次。
根据以上分析,这三种估计完工百分比的方法适用和优缺点可以总结如下:
对于大多数中小型的科技服务型企业来说,因为规模较小,项目管理尚未到位,项目总成本难以可靠估计,这种情况下可以借用生产企业的定额成本的方法进行简化处理。可以根据项目的历史平均毛利率设定相对固定的成本比例,再按合同金额来确定项目的预计总成本。使用这种方法应经常性地检查设定的成本比例,以确保这个比例的相对合理性。

Ⅶ 子女照顾老人是劳务义务还是雇佣关系

刑法中规定:来 成年子女有赡源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老人权利保障法中: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 赡养老人这是义务!
ps:以上是我在网上找的资料 不是我写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Ⅷ 用人单位雇佣60岁的老人,且没有签订合同,违法吗

60岁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了;没有合同就不应该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信,但是基于常理,应当提前三天辞职并且办理好工作交接,公司不可克扣工资。找法院解决

Ⅸ 66岁老人给私人打工意外死亡怎么处理没有劳务合同,在线等急急急

建议首先找对方单位协商,如果不能达到最低预期,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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