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老年公交卡新政策
北京老年公交卡新政策是60周岁及以上本市户籍及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埠老年人,均可持养老助残卡享受公交、公园与景区优待。
免费乘车范围为:除旅游观光线、定制公交等多样化服务专线以外的北京旦余埋市市域内公交运营线路(出市域范围按公交管理规定缴费);免费游览公园、景区范围为:市、区级政府投资为主并运营管理的公园、景区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按优待场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018年10月,根据北京市民政局《老年优待证办理指南》,具有北京市户籍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驻军且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的军队离退休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毁毁埠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办理模蚂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
老年公交卡的办理:
1、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公共交通管理公司办理,携带相关资料在这里办理,相对比较简单方便,而且比较快捷,办理完之后当天就可以取卡使用。
2、可以选择通过街道办理,由街道的管理人员统一为所管辖的地区符合要求的老年人集体办理。办理之前可以提前去当地的社区进行咨询,社区并不会每天都去办理,统一收集资料后每周办理一次或者是两次。
『贰』 北京老人乘车新规定
北京老年人乘车的相关规定是:
1、65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和常住外埠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
2、北京市在出租汽车召车热线,优先安排老年人叫车需求;同时加快推动无障碍出租汽车发展,为老年人和行动障碍人士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
3、同时北京市还要求有条培野饥件公交车站的首末站应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及无障碍等候专区,根据需要配备升降电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设施,方便老年人乘车等。
4、其他老年人乘车福利规定等。
符合办卡条件的京籍老年人(包脊仿括京籍离退休军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符合办卡条件的常住外埠老年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的原件,以及近期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
第二条
老年配返优待卡的具体优惠内容:
(一)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城市公交车站要设置无障碍等候专区,方便老年人乘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叁』 在北京持老年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乘地铁免费吗
在北京持老年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乘不能免费乘地铁,部分公交车可以。
凡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优待对象,根据不同条件和要求享受相应优待项目。
(一)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城市公交车站要设置无障碍等候专区,方便老年人乘车。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二)市、区(县)级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大型活动期间除外)。60至64周岁老年人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提倡非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给予适当优惠。
(3)北京老年人乘车优惠扩展阅读:
证件用途
各地区不同,但大体差不多的。
(1)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对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农业税收优待政策,按照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交乡村公益事业金,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65岁以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经批准给与适当减免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
(2)老年人到医院就医优先。各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设置老年人家庭病床。70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3)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
(4)社会公共体育场所都要对老年人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区的体育场馆、设施,应当对老年健身活动提供方便。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收费的体育健身场所,实行半价优惠。
(5)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的候车(船)室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车(船)上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老人席。老年人乘坐上述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船)。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6)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7)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应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获得司法救助,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老年人到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咨询自身涉法事务的免费。农业户口的“五保”老人、非农业户口由政府供养的老年人和其他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老年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优先给予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务费。
公证机关办理抚养、助养、赡养老人的协议公证时,可根据老年人经济情况,按规定程序适当减免公证费。
(8)对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金。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县(市、区)卫生行政和老龄工作部门,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体检。
(9)市、县(市、区)在执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基础上,只能增加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标准,不能减少优待内容、降低优待标准。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制定具体的优待老年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