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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建设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3-08-25 17:18:23

⑴ 建养老院需要哪些手续

个人建养老院怎样办手续 。
养老院的注册申请流程

所该准备的资料条件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办理对象; 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办理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在宜昌市内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湖北省民政厅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 *** 外经贸部门审核。

三、申办材料

(一)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

3.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6.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7.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如被批准)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有关文件→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办理登记手续。

五、办理时限

民政部门自受理筹办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做出同意筹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六、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申请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

目前包括:税收减免、用水、用电、用车、用管道燃气以及对经审批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开办补助和每个床位不低于120元的运营补贴。在费用减免方面,一般可享受以下优惠......>>
开养老院需要办哪些手续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办理程序第一步:兴办企业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派人对新办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第三步:市民政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税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省民政厅;第四步: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审批办证后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转交区(市)县民政部门发给新办企业。有的地方 *** 会扶持的。还有要看当地是否有养老院没。如果当地 *** 支持,您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难题。社区服务单位证书发放服务发放对象是通过各种形式举办的社区服务机构或项目,包括:1、社区服务中心;2、敬老院或老人活动中心(站、室);3、其他社区服务设施,如工疗站、特殊教育场所、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等;4、安置残疾人就业或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的社会福利企业;5、安置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街镇企业;6、具有社区服务业性质的居民生活服务站(点);7、其他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困难户和居民群众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的项目。申办程序:申领社区服务证书由申领人提出申请,申请书应说明机构或项目的主办人、投资人、规模、地点、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方式等;并填写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身份证明,场地使用权证明,经所在居委、街道办事处审核后送民政局审批。
申请办理养老院详细流程和手续?
建养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办理手弗和申报,分两种,一种是盈利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另外一种是申办非营利福利机构手续和流程,需要到当地所在区民政局办理即可。具体相关补助和优惠政策咨询都可以咨询清楚。现在国际是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界社会资本筹建养老院。中国敬老院网提醒你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民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楼主:

一、申办民办养老院手续:

(一)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三)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二、享受优惠政策:(一)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施工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费、墙体革新费、学校校舍修建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有关收费。(二)免缴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三)用水、电、煤气,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四)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院,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民办养老院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办养老院需要哪些手续
目前养老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办设养老机构。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 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畅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 *** 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
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④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满意答案嘎嘎嘎嘎3级2010-11-12私人开....假如你是做公益事情,我很赞同你.1,必须要有2,必须有护士或者医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顾老人的人,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真少。)3,还得有成立个基金会.利用社会的帮助让敬老院更好的发展.假如你是谋取利益我建议你最好不要看,敬老院很难管理. 出了事情你自己也不好担待.追问:营利性的公益性的都行。不想求啥,现在好多父母只有一个孩子,有的生病在家中死了都无人知道。就想办个老人院里照顾老人让老人也有人关心照顾。回答:这个问题是有点严重,假如你建立敬老院我建议你研究下法律这方面的知识,毕竟有的人不理智,老人在你死亡,他们就以为你没照顾好,轻则则受人谴责,严重就会找你所要更重赔偿,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反正这林子大了 什么事都会发生,什么人都会有的. 希望好人有好报,第一回答的时候字错的比较多,请见谅. 我自己看了我自己都迷糊了,我当初还以为不是我答的呢......追问:非常感谢你的回答,你剖析你很正确,有的人确实是这样,这也是养老院一般不愿办的原因,有一个私人养老院就遇见过这么一个事,他老人在养老院很少去看,老人养老院去世了,通知他们去,他们没去,他们收拾老人遗物的时候,把老人的一床草席丢了,又运走了,老人地儿子偏说那是他家地传家宝,,带着打手要养老院赔钱。听了我心都凉了。一家养老院门前的一句话,深深砸在我心里,“父母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小时候,你们都是父母的宝贝”。我觉得应该加倍善待老人和自己的父母。
开办养老院需要哪些资质条件?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 *** 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攻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
个人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感谢你对五峰社会福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登记的办事指南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办理养老院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共同举办。二、办理机构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三、申办材料(一)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2.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6.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7.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三)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时,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 *** 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如被批准)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有关文件→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办理登记手续。五、办理时限民政部门自受理筹办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做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龚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六、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七、取得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以后,要向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才可以正式营业。八、 *** 支持公民个人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公民独资或与 *** 联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更详细的政策尚在制定中建议最好去你们当地的......>>
申办养老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建养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和申报,分两种,一种是盈利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功工商局办理。另外一种是申办非营利福利机构手续和流程,需要到当地所在区民政局办理即可。具体相关补助和优惠政策咨询都可以咨询清楚。现在国际是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界社会资本筹建养老院。提醒你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私人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④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满意答案嘎嘎嘎嘎3级2010-11-12私人开....假如你是做公益事情,我很赞同你.1,必须要有2,必须有护士或者医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顾老人的人,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真少。)3,还得有成立个基金会.利用社会的帮助让敬老院更好的发展.假如你是谋取利益我建议你最好不要看,敬老院很难管理. 出了事情你自己也不好担待.追问:营利性的公益性的都行。不想求啥,现在好多父母只有一个孩子,有的生病在家中死了都无人知道。就想办个老人院里照顾老人让老人也有人关心照顾。回答:这个问题是有点严重,假如你建立敬老院我建议你研究下法律这方面的知识,毕竟有的人不理智,老人在你死亡,他们就以为你没照顾好,轻则则受人谴责,严重就会找你所要更重赔偿,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反正这林子大了 什么事都会发生,什么人都会有的. 希望好人有好报,第一回答的时候字错的比较多,请见谅. 我自己看了我自己都迷糊了,我当初还以为不是我答的呢......追问:非常感谢你的回答,你剖析你很正确,有的人确实是这样,这也是养老院一般不愿办的原因,有一个私人养老院就遇见过这么一个事,他老人在养老院很少去看,老人养老院去世了,通知他们去,他们没去,他们收拾老人遗物的时候,把老人的一床草席丢了,又运走了,老人地儿子偏说那是他家地传家宝,,带着打手要养老院赔钱。听了我心都凉了。一家养老院门前的一句话,深深砸在我心里,“父母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小时候,你们都是父母的宝贝”。我觉得应该加倍善待老人和自己的父母。

⑵ 养老院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流程

法律分析:申请人需要持有关材料去规划局窗口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⑶ 个人想开办养老院都要哪些手续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橘猛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仿培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结《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养老院建设审批程序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备伍唯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⑷ 建养老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 有规定的场所:养老机构往往占用面积比较大,如果是自有场地,需要出示自有产权证明或者竣工后要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如果是租赁场所,就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另外,还需要提交一下机构的营业执照以及复印件。再者,还需要提供符合标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基本要求的设施、场地、设备、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2. 名称、机构章程和相应的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正规的养老院需要接受统一的管理和市场监督,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养老机构的规范和技术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
3. 床位数需要在10张以上。
4. 有相应规模的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人员和服务人员。相关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需要提交是否符合该岗位的资质、每个人的名单、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上岗的人员需要有相关的专业培训经历或者工作经历,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内容。
5. 当地其他法律规定的文件。
养老院一般指敬老院。 敬老院(geracomium),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埋局液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弯物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腊孙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⑸ 想开一个家庭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

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以重庆市为例,相关信息如下:

一、关于设立养老机构的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以上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具备从业资格;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六)床位数在10张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民政局负责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以及市政府投资设立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工作。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除前款外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工作。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审批表。

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由投资举办人提出。合资举办养老机构的,需由合资成立的企业或合资各方共同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和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 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登记表。

3. 委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受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以作为身份证明。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1.同一区县(自治县)范围内,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不得重名。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政府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关于机构设立的批复文 件,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有关章程格式提供章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企业申请有关要求提供章程或协议;

3.提供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出入院管理制度、护理工作制度、医疗康复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工作制度等管理文书。

(四)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必备附件。

(五)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验收或证明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书(可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登记后、收住老年人前补交);开展医疗康复服务的,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和验收文件;

4.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合格意见。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提供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备案凭证;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和验收报告。

利用已有房屋改建养老机构没有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的,应提供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书(《鉴定报告书》),以及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单(《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明文件及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向许可机关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应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向许可机关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应为一式二份。

(5)养老院建设审批程序扩展阅读:

私人开设福利机构的优惠补贴:

一、税费优惠政策。

养老机构获得设立许可后,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可享受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为免征收入。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适当减免。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天然气初装费降低30%收取,水电气安装工程费用适当减免。

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执行低收入用户减免政策,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安装费用适当减免。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二、一次性建设补贴。

在巴南区辖区内新建、扩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登记且入住率超过50%,新增床位可获得11000元/张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市级补助10000元/张,区级补助1000元/张)。

租用房屋(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改建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登记且入住率超过50%,新增床位给予6000元/张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市级补助5000元/张,区级补助1000元/张)。

三、运营补贴。

已获得设立许可并登记的养老机构,且入住率超过50%,接收巴南区籍老人在机构入住满3个月以上可申报运营补贴,按每人50元/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⑹ 建养老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办养老院需要手续如下:
1、携带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察运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材料到民政部门进行申请。
2、民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将结毁举果书面通知申办人。

法律客观: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九条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纤没碧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⑺ 建养老院的土地怎么批

法律分析:申办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要办理的手续

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

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⑻ 个人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开办养老院,首先要起草章程,并有具体的养老场所,还必须招聘一定数量且具有相应资格的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符合条件后,必须先向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备案申请,并提交开办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筹办申请书以及能提供的养老资源情况,比如床位数量、服务人员数量、资金来源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会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准予筹办的备案决定,并通知申办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再连同有关资料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是否取得民政部门的备案同意以及名称等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养老院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治方向和内容,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夯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可持续改善基础。
(二)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建设。建立全面涵盖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认证工作体系,按照改革要求推进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科学供给,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养老院分类等级服务标准及监管机制,探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认证工作。
(三)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兴办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合作等方式,提升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增强养老院服务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能力。
(四)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设施配备,完善安全应急应对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把养老院服务质量建立在牢固的安全管理基础上。
(五)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全面贯彻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建立部、省、市、县、机构分级培训体系,完善专业人员保障和激励政策措施,支持养老院引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支持养老院不断提高持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

⑼ 办养老院需要哪些手续

办养老院首先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说明。

4.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固定名额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当凭上述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应当予以审批。港澳台组织和个人,海外中外申请人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以合资,合作的形式组织社会福利机构。 据报道,还向省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审批。

(9)养老院建设审批程序扩展阅读

1.有固定服务场所,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户外活动: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卫生防疫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和残疾人使用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适合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的启动资金。

4.制度完整,机构名称应当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护士和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农村养老院怎么申请

农村养老院申请流程如下:
1、需要准备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5、备齐以上材料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进入审批程序。
入住养老院需要哪些条件
养老院的入住条件有:
1、老人需是自愿入住;
2、申请入住的老人没有精神病及传染病;
3、没有严重的不良嗜好,如打架、酗酒等;
4、可以适应团体生活;
5、老人或者子女、家属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可根据收费标准按时进行交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第二十条
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继续大力推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挂号销账,确保养老院全部整治过关。加快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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