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敬老养老 > 开一家养老院

开一家养老院

发布时间:2023-07-11 18:56:40

①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
开办一家养老院,需要具备的条件参考如下:
第一、要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册哪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第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第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第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符合以上这些条件,就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养老院筹办申请了,注意是民政部门,而不是工商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谨姿滚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祥余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②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开办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陵孙。

3、必须有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

4、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每张床位30平方米,每张床位用地面积20至25平方米,每张床位不少于1万元的开办经费。

6、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规定,且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7、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和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

开养老院注意事项

1、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见附件1),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巧腔,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

2、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孝汪衫(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

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③ 想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给你一个完整的程序,
目前养老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办设养老机构。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 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
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执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1999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1999年12月30日 (中央法规) 最好去民政局咨询

④ 开一家养老院需要什么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A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还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⑤ 我想开个养老院,手续怎么办

1、要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办养老机构的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根据相关规划下达养老机构设立筹备指导意见书;

2、申办人收到指导意见书后,按照建设项目申报程序到规划、国土、环保、发改、住建和消防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3、等各类手续齐全后,民政部门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于符合各项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许可证》。

4、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中国农村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兴办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许多地区还为优抚对象的孤老兴办光荣院,吸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院。

(5)开一家养老院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

协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等工作。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机构依法登记为企业。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增加和扩大网点,提高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教育、物业服务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专业居家养老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⑥ 开办养老院费用

最低三五十万。
首先,从地区来说,一线城市相对来说价位相对较高。拿一个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给大家做个对比,一线城市例如北京5环以外100平米的地大约厅悄需要200万左右,而二线城市例如兰州100平米也就可能也就10万左右,所以说想确定开一家想老院,首先要确定是在什么地方,当地的物价情况。所以这样才能做出一个合理的评估,而且各地政府的补贴也不尽相同。具体的实际费用还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
二、按养老院的规模不同,费用也不尽想同。如果我们确实想开一家档贺养老院,我当下要确定的目标,就是想开个什么规模的,比如,益年养老就有三个规模,居家养老、中规模的,以及大型的养老院。每个规模不同,费用也就不尽相同了,最低三五十万,上到几千万上亿都有可能。不过根据益年养老多年的运营经验,成本核算下来,综合所有费用,一张床位约2~3万左右,一个床位约占15~30平米。
养老机构,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养老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老年人,但某些养老机构(如农村敬老院)也接收辖区内的孤残儿童或残疾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扮蠢渣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⑦ 开养老院需要什么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办养老院,首先要起草章程,并有具体的养老场所,还必须招聘一定数量且具有相应资格的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符合条件后,必须先向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筹办备案申请,并提交开办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筹办申请书以及能提供的养老资源情况,比如床位数量、服务人员数量、资金来源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会在规定简谨期限内做出准予筹办的备案决定,并通知申办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再连同有关资料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是否取得民政部门的备案同意以及名称等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养老院的开办不仅要得到工商部门、卫生部门及消防部分的许可,也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整个流程还是比较麻烦的。提前做好准备还是很重要的拦好基,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够着手实施了。
【法律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袜激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二)服务场所权属;
(三)养老床位数量;
(四)服务设施面积;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

阅读全文

与开一家养老院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利好消息不断养老金调整机制确立 浏览:588
中人退休金为什么比老人少 浏览:75
怎么样崇拜父母 浏览:622
六十岁老人矮个子衣服怎么穿 浏览:999
70岁老人骨骨折多久能好 浏览:44
多功能养生杯哪里有卖 浏览:318
常州省保卡如何领退休工资 浏览:392
我是孝顺的好孩子作文四百字 浏览:875
80岁膀胱癌保守治疗 浏览:477
古今孝敬父母的诗文 浏览:191
财政没给交养老保险怎么调动工作 浏览:845
社区老年大学培训班信息 浏览:796
长寿花花苞发黄怎么回事 浏览:83
延迟退休年龄论坛 浏览:175
外线通讯电工退休年龄多少 浏览:547
老年人搞笑段子 浏览:22
老人头发洗不干净怎么办 浏览:90
河j北省中人退休金何时补发 浏览:645
入职体检费是什么 浏览:699
被骗的父母喊口号怎么回事 浏览: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