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地被政府盖了敬老院怎么确权:
1,那块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2,那块土地的权属是谁的?3,敬老院的建设项目经过有关法定部门审批了吗?以上问题先搞清楚,再去土地部门咨询即可。
B. 人到敬老院去了,村委会能不能收他的土地。收了应该怎么办才好谢谢
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的承包地,应在充分尊重承包人意愿的前提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农村“五保”老人集中养老政策予以妥善处置。“五保”老人自愿要求将承包地交回集体的,应由“五保”老人提出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将其承包地收归集体,并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五保”老人不愿意将承包地交回集体的,应按照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借机强行收回其承包地。
C. 上敬老院土地确权证就做费了吗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D. 乡镇原敬老院可以土地确权吗
不会。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敬老院不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