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敬老养老 > 安徽省养老服务机构数量

安徽省养老服务机构数量

发布时间:2023-06-12 12:49:42

❶ 如何应对养老院老年人身体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护理

12.安徽老年福利政策文件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 (皖政办〔2006〕68号)

2)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操作方案(试行)(禹民〔2005〕19号)

点击查看附件
我下载了这个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
皖政办〔2006〕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已翻印下发。为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有利于扩大 就业渠道,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发展老年服务业的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为目标,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建立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一)加快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各级政府要从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把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服务。重视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父母的养老问题。到2010年,所有乡镇至少要建设一所功能齐全的敬老院,每院床位不少于50张、入住率不低于80%;阜阳、宣城、巢湖、亳州4市要各建一所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在内的综合性福利服务中心,其他市级社会福利院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养老服务功能;80%的县(市、区)要有一所综合性老年福利设施,市和县城镇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数达到每千人1.5张以上。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以老年福利服务为重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和服务质量优质化。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村)改造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提高的要求,将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建设纳入规划,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创办养老机构。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资金补贴等政策,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向社区移交退休人员的同时,原有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设施要一并移交社区或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作老年人活动场所。
(三)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务。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老年人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以及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和团体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服务机构,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进行医疗服务项目审批。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高龄、空巢、困难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帮助。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其他性质的用地,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对自建用房、提供社会老人养老的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按核定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及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安置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当地财政可将补助给上述人员的生活费转入该养老服务机构,用于支付上述人员生活、照料服务等所需费用。
(三)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按当地最低价格收费,用水、用气(天然气、煤气、液化气)按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按现行最优惠的资费政策给予照顾。
(四)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养老服务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五)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和车船,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捐赠款物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四、加强领导,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要从实际出发,加快制定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管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加强养老服务行业队伍建设,逐步实施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证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服务水平。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劳动保障、财政、建设、卫生、人口计生、税务、通信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操作方案
(试行)
禹民[2005]1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禹政办[200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操作方案。
一、组建机构
(一)充分发挥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反馈、回访、考评;
3、组织对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服务经验推广、交流等。
(二)依法成立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
其主要职责是:
1、招募、培训、管理居家护老助理员;
2、收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审核确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3、对社区上报的需求服务人员现状、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组织进行评估;
4、研究确定服务内容、标准;
5、审核批准社区拟向服务对象家庭选派的护老助理员;
6、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依法成立社区老年服务协会
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向街道推介拟定的本辖区内护老助理员;
3、对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街道;
4、建立护老助理员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5)护老助理员申请书;
(6)家庭低保有关情况。
5、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4)《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请表》
6、向服务对象家庭派出护老助理员;
7、对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四)分级建立评估组织
1、区民间组织联合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区老龄委办公室、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区社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2、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老龄委、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相关成员。
3、社区老年服务协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干部、老年服务协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等相关人员,并吸纳提出需求服务的人员所在居民小组组长及2—3名居民参加。
二、组建工作队伍
(一)管理队伍。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确定1—2名专(兼)职管理人员,社区老年服务协会确定3—5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服务队伍。吸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和志愿者队伍及社区老年服务协会部分成员,组建老年服务协会护老助理员队伍。
(三)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老助理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确认上岗资格。
(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及护老助理员须统一胸牌、持证上岗。
三、服务对象及标准
(一)为60周岁以上长者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标准暂定为每小时5元。
(二)对户籍、居住地均在禹会区的60周岁以上社会孤老长者实行无偿服务;对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生活困难家庭中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长者实行低偿服务;对10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蚌埠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对其家庭进行足额保障的前提下,对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高龄补助。具体办法如下:
1、申请。长者本人及家属或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本人的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2、评估。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小组对提出服务需求的长者家庭情况进行评估,并签名盖章。
3、核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对社区评估后的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工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名盖章。
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进行评估审核,并签名盖章。
4、复核、审批。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对街道申报的《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报表》进行全面复核、审批,并签名盖章。
四、登门服务
(一)根据申请、评估、审核、批准所确定的服务对象,选派相应的护老助理员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
(二)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护老助理员、服务对象三方签订诚信协议书,经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审定后生效。
(三)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每月向服务对象收发一次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情况登记表》,对服务情况突出的,及时向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报告,由街道分别情况提出表扬、批评,并提出要求。
五、监督检查
(一)反馈。护老助理员登门服务后,服务对象可随时向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反馈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情况。
(二)回访。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每周最少回访一次服务对象,随时监督检查护老助理员的服务工作。
(三)考评。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根据护老助理员服务质量每月考评一次。
(四)时限。社区老年服务协会自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审批完毕。
(五)监督。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对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全面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应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特别要通过有效办法加强对护老助理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
各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要设立公开电话,随时受理来自各方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办公室电话:4013326
六、经费
对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拨付1千元启动资金。各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对收到的启动资金、补贴经费等,要设立财务帐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❷ “这是好事”!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健全服务体系解决养老难题

养老问题,已成为当下中国一个重要社会命题。

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这一命题划出重点。

意见提出,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加强光荣院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管理政策,严防借养老机构之名圈钱、欺诈等行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意见中,“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的部分也引发热议。

“这也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名印发《积极应该对人口老龄化规划纲要》后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在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看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名发布意见,意在对新时代全国老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了不少突破性措施,明确了之前没有明确的一些具体解决方案,比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怎么做、做什么,对地方政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孟立联表示,不过,兜底性服务、普惠性服务及政府购买服务如何引入市场机制还需要探索。目前,老龄服务供给主体还是太少,虽然有不少机构、资本准备进入老龄服务领域,但由于标准、程序、内容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已经进入的由于各方面原因做得好的也还是不多。因此,不要期望一个意见出台就解决全部问题。

在社区养老方面,中国房地产报社、全国政协报社也组成联合调研小组奔赴主要城市进行了调研,截至11月8日,首批样本已全部完成问卷回收,调研显示,90%老人在社区,社区有优养驿站刚性需求,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不均衡,服务内容供给和专业人员支撑不足以及资金等问题仍在阻碍机构的建立,急需改善。

首轮调查覆盖了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河南省、辽宁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甘肃省、湖北省、重庆市、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共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辖的24个城市的41个符合5000人以上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大型社区,被调查对象共计164423个家庭。

“银发社会”悄然而至

中国自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持续上升,老龄化发展速度逐渐加快。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数据显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平均寿命延长,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的77.3岁。

因此,我国老龄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增加,2020年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约有1.77亿,占全国人口的12.64%,已经超过国际老龄化国家7%的标准;60岁人以上人口约有2.68亿,占全国人口的18.87%。

一个老龄化的时代悄然而至。养老问题,也逐渐成为时代的命题。

在庞大的老龄人口数据背后,是一个个不为人知的养老难题。2019年11月18日,豆瓣上出现了一个叫“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交流组织”的小组, 有5万个独生子女在这里分享了彼此的焦虑,他们相互吐槽、鼓励、取暖。小组成员有私企白领、公务员、在校大学生、作家。

他们大多出生在城镇中产家庭,父母有不低的退休金,即便如此,养老问题还是令他们担忧:想出国留学,心里又放不下年纪渐大的父母;工作地点和父母相隔遥远,不知未来如何取舍?如果父母同时生病,自己分不开时间精力照顾怎么办?

他们在爱与责任之间往复,在羁绊中挣扎。

与之相对应的,是目前国内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尚未有效满足。

“如何降低养老压力、发展老龄事业,激发银发经济,就需要全盘考虑新时代老龄工作。”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大多数老人独居情况下,就应该完善住房和社区功能,补足养老设施和服务的短板,实现老有所养、提高养老的质量。为此,意见提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过去的小区,在养老功能这方面的的配置比较弱。现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都要求补足养老设施和服务,主要就是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日间照料中心,社康中心建设和老年活动中心等。

在李宇嘉看来,“意见还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这也符合我国居家养老加子女赡养的传统,在养老压力增大,养老金结余减少的情况下,子女和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生活,这是成本最低的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仍存痛点

养老的挑战,不仅仅在于物质层面,还有老一代人的消费观念。

“我们现在的服务对象多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老年人。”怡海优佳养老中心主任张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社区养老来说,最大的痛点实际上是这一代老年人的消费观念。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工成本越来越高,但是老人们支付意愿并没有跟着提高。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节俭是一种美德,钱已经省下来给子女。因此,社区养老提供的服务对他们来说不是必要的支出。”张蕾举例,有老人家属提前向机构支付了服务费用后,我们每次上门服务时还是遭到了老人的抵触。老人认为子女在“瞎花钱”。

对此,政府方面也一直在提供相应的扶持。

2019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提出,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在政府给予的支持和补贴下,我们也做过一些免费活动,想要先建立起用户习惯。在活动时,老人们都是比较踊跃的,此后,社区老年也有被吸引来接受服务的,不过目前收效仍不是太大。”张蕾表示。

对于此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意见,张蕾表示,“意见的发布,对我们社区养老服务行业来说当然是好事,我们也非常希望能够更专业、更完善,最终把社区养老服务最好。”

在社区养老中,从中国房地产报、全国政协报调查结果来看,目前优养驿站是社区“短板工程”。24个小区中仅有1个小区设有优养驿站且能够提供部分老年人日间照料的服务;完全没有规划的小区数量为10个;7个小区为健康老人设置了活动中心,但无老人日间照料服务;更有甚者,有5个小区虽然规划建设时已经预留了优养驿站的物业用房,但却被另作他用。

同时,调查结果显示:根据目前小区物业用房的实际情况,22%的小区可以将原有的其他物业用房改建为优养驿站,9%的小区希望在原有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基础上进行扩建;而69%的小区则需要新建优养驿站。

江苏张家港永联村把全村700多名活力及半失能老人进行集中养老,对“一小”问题采取帮扶,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形成了独特的“一小一老”优养帮扶模式。

被调查的家庭中青年与老人对于建设优养驿站的需求十分迫切。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家庭都愿意付费接受优养驿站的各项服务,且每月可支付的费用平均超过1500元。由此可见,在家庭层面上,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一个婴儿的照料牵动全家,已成为全社会机制需要的必须有的硬性配套,优养驿站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据了解,2021年4月,北京市公布了2021年首批老旧小区的改造名单以及改造内容,优养驿站被列入“六治七补三规范”中“菜单式”改造内容的自选项。但面对社区供给和居民需求的严重矛盾,是否应该完全定位,将这个自选项调整为公共财务投入的基础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老旧小区补上“一老一小服务”的短板,才能真正为亿万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目前,为推动中国优养驿站试点先行工作,由人民政协报社、中国房地产报社携手全国百个城市、百家地方党媒、百强房企、百强物业、知名医疗及康养机构等联合发起“中国优养驿站统筹建设推进调研”,旨在推动媒体与政协委员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中的联动作用,推动探索理论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推动全国涉足“一老一小”服务行业的实体驿站建设落地,为中青年解忧排难,推进国内“一老一小”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探索新的消费热点,扩大社会就业面,既能解中青年之忧,又能促进刚需服务经济的实现,构建国内大循环。因此,将优养驿站建设的自选项调整为公共投入的基础项是重中之重的大事。

孟立联也坦言,目前,老龄服务供给主体还是太少,虽然有不少机构、资本准备进入老龄服务领域,但由于标准、程序、内容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已经进入的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做得好的也还是不多。因此,这仍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解决问题。

❸ 在安徽,你知道有哪些养老机构吗

在安徽有很多养老机构,毕竟安徽是一个省,在其16个市区当中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有14634家养老产业结构。这些机构按照不同的时间注册,而且随着注册企业每年呈上升趋势,比如说2015年全年仅注册了690家养老产业机构,而到了2020年全年注册养老产业企业就有2643家,同时截止到2021年8月半年的时间已经注册了1528家,可以说养老产业在安徽的发展非常快速。

另外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很多“互联网+养老”的商业模式也逐渐诞生,这些养老机构也在挖掘互联网+养老的服务新模式,希望从中能够找到一种让老人健康养老、开心养老、幸福养老的目的。其实现实生活就是一个轮回,我们小的时候就是现在如今很多老人的时候,老人如小孩这句话不是空谈。养老产业也不只是为老人提供生活起居的照料。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下的年轻人也要熟知养老的知识,比如说与老人的沟通方式,养老的一些生活知识等等,一方面给老人养老子女是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年轻人也可以通过了解养老知识,丰富自己的大脑,在自己到老的时候就不会为养老问题而焦虑了。养老不是老人的事,是每一个人的事情。

❹ 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3-2015)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我省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推进与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条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安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

(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健全完善。

(四)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完善。

第二章实施内容

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

(一)建设目标:底,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

(二)补助范围

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机构。

(三)补助类型及补助标准

1.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省级按照不低于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

2.日常运营补贴。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当地按照实际入住人数和服务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3.贷款贴息补助。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省级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的贷款贴息标准。

4.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各级政府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向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服务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

第五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建设目标:到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省城市社区和半数农村社区。

(二)补助范围

符合《安徽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所列各项要求的各类日间照料中心、日托站、托老所、社区养(助)老服务站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

(三)补助类型和补助标准

1.一次性建设补助。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当地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纳入农村幸福院建设计划的,按照农村幸福院补助标准执行。

2.日常运营补贴。符合要求的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当地补助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60%。省级按照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人数等因素给予补助。

3.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各级政府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健全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

(一)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老年人,在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之外,按照城乡、地域给予一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二)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补贴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条全面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积极鼓励养老机构参保,实现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保费、赔付标准按照省招标结果执行。各级民政部门结合辖区内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第八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每年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当年补助重点、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通知县级民政、财政部门依据本地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需求,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由市级民政、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至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补助项目及金额。

2.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及所需提供资料,按照《安徽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2〕1386号)执行。

(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由市、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申报、审核办法。

(三)养老机构参保补贴申报、审核办法参照省招标结果制定。

第三章资金筹措及管理

第九条资金来源

(一)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省、市、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不得低于当年本级留存公益金的50%;

(三)社会捐助资金;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十条资金筹措

(一)各地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省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贷款贴息补贴所需经费,通过公共财政预算、省级福彩公益金予以安排,根据各地建设任务和补助标准给予支持。

(二)各地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通过公共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予以解决。省级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营给予适当补助。

(三)各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解决。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

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费中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补助仅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房屋建设、装修费用,设备、设施添置更新费用等;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仅限于设备添置、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综合责任保险费用等,其中人员培训和综合责任保险费用不得低于10%。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审定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等事项,并要求规划、监察、建设、国土、公安、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民政厅负责编制建设规划、制定建设标准、下达建设任务、制订管理制度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各级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经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同时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❺ 正在公示!安徽拟确定10个县(市、区)首批试点农村养老服务改革

11月4日,安徽省民政厅网发布《安徽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提出,12月底前,全省确定10个左右积极性高、工作前氏基础慧返散好的县(市、区)首批开展试点。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1日。
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围绕农村老年人迫切需求和现实困难,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强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
方案提出试点任务。一是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二是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试点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县级统一管理运行机制、试点推进国有企业兴办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在优化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职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医养结合设施建设、深化医养协作世唯机制,推动农村医养康养结合。四是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强化家庭养老基础功能,加强“党建+”农村养老服务、互助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农村养老服务活力。
方案提出实施步骤。从遴选试点地区、制定实施试点方案、总结改革经验做法、推广试点经验五个方面,明确具体步骤,整体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遴选试点地区阶段(2022年12月底前)。经各地市民政部门推荐,全省确定10个左右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区)首批开展试点,试点县(市、区)明确试点乡镇并对本辖区老年人数量、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底数。
试点实施阶段(2024年8月底前)。各试点县(市、区)至少确定1个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确定3个乡镇作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打造;确定10个村开展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特殊困难老人探视巡访示范点等。
扩大推广阶段(2025年底前)。在总结首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再选取20个试点县(市、区)(每个地市至少一个)推广试点经验,并调整善。
阅读全文

与安徽省养老服务机构数量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泉州基础养老金2019 浏览:202
父母补交社保多少钱 浏览:847
2017年武汉市退休年龄 浏览:706
音乐养生用什么词 浏览:159
深圳去哪里入职体检要多少钱 浏览:3
老年活动目标责任书 浏览:854
孩子不孝顺是否与父母教育有关事件 浏览:449
阎良区养老保险基础金是多少 浏览:76
初次考驾照体检哪些项目 浏览:936
八字中癸的父母是什么 浏览:214
开一家养老院有什么政策 浏览:743
重阳节表演简报 浏览:617
中日重阳节对比论文 浏览:8
50岁以上的老人每天补钙多少 浏览:535
为什么老年人没有养老金 浏览:776
为什么现在很怕体检 浏览:689
带外地老人北京如何乘车 浏览:109
霍启山孝顺妈妈朱玲玲 浏览:84
老年人抗抑郁症的安全药有哪些 浏览:12
高血压老人送什么水果好 浏览: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