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敬老院服务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农村敬老院的环境一定要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整理了农村敬老院服务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参考。
农村敬老院服务工作职责岁态和管理制度
一、农村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组成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
五、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六、敬老院院长职责
七、敬老院财务人员职责
八、敬老院服务人员职责
九、敬老院炊事人员职责
十、敬老院院民准责
十一、敬老院志愿服务队构成
十二、敬老院作息时间
农村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组成
一、院务会:
主任: (院长)
副主任: (副院长及社会监督员)
成员: (由各组组长组成)
二、卫生组
组长:
成员:
三、财务组
组长:
成员:
四、安全组
组长:
成员:
五、服务组
组长:
成员:
六、生产组
组长:
成员: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
1、衣服勤洗勤换。
2、定期换洗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定期洗澡、洗头、刮胡子、剪指甲、理发。
4、睡觉起床后整理床铺。
5、患病院民由服务人员或经院里指定的其他院民帮搞个人卫生。
二、居室卫生
1、住房内按人统一配置床、被褥床单、桌椅、大衣柜、鞋架、脸盆毛巾架、暖水瓶,各种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叠放,门外张贴身份牌。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洁净卫生,无蜘蛛网、污迹、烟头、积尘和异味。及时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之物。
3、床铺、蚊帐、衣被、鞋和其他物品统一格式放置,严禁白天室内存放便桶及在室内大小便。
4、严禁室内明火取暖、做饭及从事其它烘烤,不得在室内擅自拉线,不得在照明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得放置迷信物品,不得在墙上乱钉钉子、乱帖(挂)字画或其它物件。
安全管理制度
1、预防火灾事故。
2、预防淹亡事故。
3、预防触电、雷击事故。
4、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5、预防中暑事故。
6、预防院民走失事故,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
7、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未经批准,院内任何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住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会计和出纳员。
2、县级民政部门下拨的供养经费、乡村补助的供养经费、自费人员寄养经费、社会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产品及生产经营收入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分别设立相应帐目,日清月结,做到账款、账物、账目清楚相符。
3、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乡镇及上级业务部门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2名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4、坚持财务公开,做到收支账目每半年公布一次,生活开支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5、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挪用、拖延、抵扣、截留、私分敬老院任何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敬老院报销经费。
6、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购置和制作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唯银一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存档。
7、敬老院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1、持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种、养、加工等院办经济
2、按院民人数配置蔬菜基地,做到院民蔬菜基本自给。
3、敬老院应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成立种、养、加工等若干生产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生产劳动,对表现突出且有重大贡献的院民给予适当奖励。
4、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必须入帐,专款专用,随时接受院务会检查监督,生产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改善院民生活、再生产投入和对院民的奖励。
敬老院院长职责
1、在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敬老院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领导全院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五保供养具体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乎山源完善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完善敬老院各种生活设施,落实责任人,适时维护,确保常年完好,并充分发挥其效用。
4、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5、组织实施院务会议,提请聘任或解聘敬老院工作人员;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敬老院财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2、账目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并按时公布收支情况。
3、做好敬老院的预算工作,正确、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收支情况分析。
4、负责审核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协议和其它经济文件,并做好存档工作。
5、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账册、现金及有关印章。
敬老院服务人员职责
1、认真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院民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院民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协助院民整理好内务卫生,并监督、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保证院室内清洁、无异味。
4、组织院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适当的学习活动。
5、及时掌握院民的心理动态,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
6、协助医务人员做好院民的医治护理工作。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敬老院炊事人员职责
1、敬老院炊事人员上岗前须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认可可以从事炊事工作,实行持证上岗。
2、炊事人员负责全院所有人员膳食和饮用水供应,并按需要或医嘱制作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防止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劝阻非厨房值班员或工作人员进入厨房。
4、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搞好伙房、饭堂内外卫生,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
5、接受院务会监督,倾听院民意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经常调剂伙食。
6、负责食品仓库、厨房、餐厅内食品、物资设备、公用餐具、厨具的管理。
敬老院院民准责
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
2、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
3、提倡互助友爱,不无事生非。
4、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
5、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
6、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
7、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
8、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XX县农村敬老院志愿服务队构成
队 长: (由驻乡单位有爱心有名望的能人担任)
副队长: (由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担任,配合协调服务队工作)
成 员: (由驻乡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XX县敬老院作息时间安排表
上午:
6:30--7:00 起床
7:00--7:30 晨练
7:30--8:00 早餐
8:00--10:00 整理院内外环境卫生
10:00--12:00 生产劳动
中午:
12:00--12:30 午餐
12:30--2:30 午休
下午:
2:30--4:00 生产劳动
4:00--5:30 娱乐活动
5:30--6:00 晚餐
6:00--8:00 院内自由活动
8:00 熄灯睡觉
(夏天作息时间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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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
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第二章供养对象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第三章院务管理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敬强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点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理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第五章生产经营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第六章工作人员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Ⅲ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版和个权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 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Ⅳ 农村养老院每月多少补贴可免费入住吗2020农村养老院补贴政策
如今的农村里,大多数年轻人都去了城里打工,只剩下老人在家,生活方面很不方便,而人口老龄化问题近年来也在逐渐加重,国家对这方面也越来越重视。目前许多乡镇上都开办了养老院,让空巢老人能够在那里安享晚年,但估计有朋友就会问,老人住进去国家是否有补贴?有的话每月补多少呢?可以免费入住吗?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来讲讲2020年农村养老院的补贴政策。Ⅳ 关于民政局的救助金额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3
申请和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困难救助、大病救助都是当地民政部门直接处理管辖的,
在大政策下灵活掌握,应该没有年限的限制
另外,还可以向红十字会、慈善协会以及社会救助机构寻求帮助;
根据现在的救助政策,民政部门的救助都是对应相应的困难人群,如果你们家庭属于低保家庭,正常情况下会纳入当地的城乡医疗救助,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障。这个是可以每年申请的,但是如果是生活补助的话,可能不一定能够年年享受。建议你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救助。
Ⅵ 农村养老院问题
多看看抄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有政策支持的,也有相关要求。
先学习相关政策、规范等等吧!看看这些——
http://lin550603.blog.163.com/blog/static/30194305200792552037335/
http://www.ocan.com.cn/jzfg-fwzlbz4.htm
另外,看看武汉市社会福利院的资料吧-中国快乐老人网
Ⅶ 致敬老院发言稿7篇
致敬老院发言稿篇1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敬老院所有人员都要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定期采用多种形慧腊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并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定期检查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并确定专人管理。
三、舍务消防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
致敬老院发言稿篇2
尊敬的各位*****:
你们好!
在这秋风送爽、丹桂飘香的时节,我很荣幸能够代表****学校全体同学来到这里看望你们,并且尽可能为您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希望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能给各位带来温暖和快乐。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的文明体现,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新时代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通过自己的社会实践和努力,将这种美德不断的发扬光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的活动也是我们的一次自我教育。大叔、大妈们,你们用自己的青春奉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中离不开你们的汗水和辛劳,我们在享受着今天的幸福生活的时候更会牢记你们曾经的贡献,正是你们的无私付出、辛勤劳动带来了今天社会的繁荣发展、安定和谐。
人们常把老年比作夕阳,比作晚霞。这意味着经验和智慧,大度和超脱,更意味着人情练达和世事洞明。但只要老骥志千没碧岩里,总是夕阳无限红!要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情,懂得享受阳光,知足常乐。请您记住,请您这里每张真挚的笑脸,每个为您辛劳的身影,都是您的子子孙孙。社会上仍然有许多愿意帮助您的人,包括我们,也将会将你们视为最亲的亲人。今后我们会经常来。
致敬老院发言稿篇3
亲爱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
大家下午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代表石寺镇中心小学全体师生向你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祝福!
亲爱的爷爷奶奶:你们把自己的青春岁月献给了社会,为祖国的建设作出了一生的贡献,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在敬老院叔叔阿姨的精心照料下,你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当然,在你们背后也有一群默默关心你们的人,他们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我想,他们看到你们过得开心,他们也会非常高兴的。
关爱老人、尊敬老人、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要帮助爷爷奶奶们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希望能在这短暂的时间里能给爷爷奶奶们带来快乐。
敬老院里是温暖的,这里有家的味道,这里是明亮的,十分宽敞,干干净净,环境优美。我们一直坚信,敬老院是老人的天堂,现在,终于得到了证明。我们会经常来拜访爷爷奶奶,让你们天天开心,周周舒心,月月省心,年年放心。我们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尊敬你们,使你们永远快乐。
作为祖国的花朵,我们应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并发扬你们老一辈的精神。爱党、爱祖国、爱人民、尊老爱幼、好好学习、学雷锋做好事,帮助他人。使枯御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最后,祝爷爷奶奶及石寺镇敬老院所有的叔叔阿姨:幸福安康、工作愉快!
致敬老院发言稿篇4
亲爱的爷爷奶奶们:
您们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到了这里,我代表宣师一附小的全体师生向您们表示问候!
今天我们来到这里,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中华民族有着尊老敬老的光荣传统,还因为您们也曾年轻过,也曾为社会付出过自己全部的心血,用青春年华谱写过对祖国的奉献,现在在这里接授社会的尊敬和爱戴,是您们应得的回报。我们虽然年纪小,但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如果没有当年您们的奉献,就不会有今天的幸福。“百善孝为先”,现在我们虽然不能做什么伟大的事情,但是我们希望用一句问候、一首歌、一支舞蹈给您们带来一些欢笑,也算是我们做晚辈的孝心。虽然您们可能眼睛花了,耳朵背了,但您们一定能感受到我们的尊敬,您们现在脸上的笑容就是对我们的最好的夸奖和称赞!
虽然我们不是您们的亲孙子亲孙女,但是希望在这里我们们能象一家人一样,让我们有机会经常地为您们递上一杯水,盛上一碗饭,唱上一首祝福的歌,让您们感受到大家庭中的天伦之乐是我们最真诚的期盼!我们懂得,今天的聚会,不仅是为了给您们带来欢笑,更是对我们小一辈人的教育:您们的快乐是我们的责任,并且我们要把这种责任一直延续下去。
我们真心地希望您们在这里生活得安逸舒适快乐!也真心地祝愿您们身体健康,笑口常开!
致敬老院发言稿篇5
各位亲爱的老爷爷、老奶奶:
你们好!近来身体好吗?在这美丽的季节,我代表湖北省保康县实验小学少先队以及全体师生向老人们带来真诚的慰问。
在这技术飞跃的时代,我们依然不会忘记,曾经有那么一批老人,为我们现在付出了卓越的功劳。您们不要以为我们已经将您忘记,也不要为儿女送您来这里而感痛心。请您们记住:每张天真的笑脸,每个为您们辛劳的身影,都是您们的子子孙孙,社会上仍然有许多愿意帮助您们的人,包括我们,也会将你们视为至亲的亲人。
我们会经常来这里看你们:和您们说起生活中的琐碎,让您们回味起儿时的趣事;和您们聊起关注老龄问题,让您们为我们提出建议;跟您们谈谈文化,让您们敞开心扉,为我们解说那个时代的文化历史……我们将呼吁: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发扬光大,使广大老人能欢度自己的晚年!
老人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人们常把老年比作夕阳,比作晚霞。我认为年老并不仅仅意味着年纪大,更不等于老朽无为。年老意味着经验和智慧,更意味着人情练达、世事洞明。为我们指明人生道路的人,总是老者;为我们传授经验者,也总是老者。我们相信:只要老骥志千里,总是夕阳无限红!
最后,我代表全体同学由衷地祝愿全体老人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谢谢!
致敬老院发言稿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爷爷奶奶: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能参加我们东明县政府组织的爱老敬老“迎新春、送温暖”的慰问活动。并能在此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我们山东阳光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技研发、互联网研发、全球电子商务为一体,以21世纪趋势产业为主体的信息化电子商务新型企业。集投资、电子商务、生物科技、绿色保健产品研发、销售等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集团。在省市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公司的各方面工作都进展的很顺利,也取得了一定的业绩。但我们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还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我的体会是:要努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把爱心传递下去;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爱心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现在的社会生活是高节奏的,人们匆匆忙忙的工作和生活着,在追求高质量的明天的同时,却往往遗忘了许多东西,忽视了老人的身体健康和内心的需要。步入老年的他们,更需要社会、家庭、子女对他们的呵护和关爱。人人都有夕阳之时,都会年老体衰,都渴望得到大家的关爱。关爱老人,让我们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去解决老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表达我们对他们的关爱之情。
xxx年阳光电子商务公司在临沂、济宁、聊城、泰安等举办的“阳光与老人同乐”活动,我们奉献的是真诚祝福和款款情谊,董事长郑丽萍女士,12月9日在阳光商学院上向社会发出了“关爱老人、尊敬老人、孝敬老人、共建和谐”的倡议书,是本着以“老吾老以已人之老”的心态,带着情感去做好老年人的工作,帮助老人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尽我们的绵薄之力,给老人们多一份关爱,形成全社会爱老、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今天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我们阳光集团董事长郑丽萍女士,以真诚之心,实际行动,无偿奉献30万的慰问品给我们的xx敬老院的老年朋友们。
今后,阳光电子商务愿与我们东明县政府及。。敬老院继续保持联系,把“关爱老人、尊重老人、孝敬老人,帮助老人”的活动作为提升企业文化内涵。为老人服务,为构筑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最美不过夕阳红”,只要我们都伸出热情之手,关爱和帮助老人们,让大家感受社会的温暖,安心地去生活,享受天伦之乐。“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有了你我的关爱,老人将不再寂寞!借此机会,我代表山东阳光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向xx敬老院各位老人表示忠心的问候和热情的慰问,并对为建设和谐东明付出辛勤劳动的工作者表示深深的敬意。
最后,衷心地祝愿,我们东明县的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祝愿老人们:心情愉快,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家庭幸福,新春快乐,!
谢谢大家!
致敬老院发言稿篇7
云乐乡敬老院位于县城东北约20公里,20xx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082平方米,内设食堂、餐厅、浴室、有线电视、卫生间、文化娱乐室等配套设施。敬老院交通便利,绿树成荫,环境优雅,能容纳55名五保老人共同生活。
敬老院创建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改善院民生活条件,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院民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各级领导好评。
一、基本情况
敬老院集中供养年供养标准为2600元/人,每月另发放零用钱30元/人。工作人员月工资1000元,按敬老院入住人数每人每月拨付办公经费50元。
二、主要成效
(一)制度建设。建院以来,各项 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们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建立健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在工作中,我们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敬老院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院长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院民守则》、《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假制度》、《安全消防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既做到敬老院的规范管理,又充分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实行院长负责制,突出自我管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敬老院作为一个大家庭,为了营造和谐、温馨、生活有序大家庭氛围,我们在全面推行制度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院民自我管理,成立院民管理委员会,院管会下设生产组、卫生组、财务组、调解巡视查房组、消防安全组等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均由院民担任。全院形成周密的自我管理体系,从生产、生活到经济收支等方面全部实行院民自治、阳光操作,提高了院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增强了敬老院的凝聚力,营造了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敬老院的健康发展。
3、发展院办经济,丰富院民物质生活。鼓励老人积极参加劳动,发展种、养殖业,增加敬老院收入。我们敬老院有2亩菜地,年出栏生猪4头,生产的蔬菜、菜籽油自给有余。通过辛勤劳动创造财富,提高五保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促进敬老院与社会和谐发展。
4、开展争创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今年,我们敬老院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评选出了一批五好院民,乡里还给予了奖励。切实调动了院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极大地激发了院民们的生活热情。
(二)安全保障。敬老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灯8盏、灭火器4个,实行敬老院定期走访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和食物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及时化解院民各类矛盾,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三)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20xx年云乐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为敬老院送来14000余元的慰问金,20xx年旌德论坛网送来一台液晶电视和精彩的文艺演出;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为敬老院送去4000余元的慰问金,乡卫生院组织医疗技术骨干为院民做全面体检,乡领导每年给老人们拜年并给院民每人压岁钱和糕点。三、优化服务,竭力创建一流敬老院
在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中,始终贯串着爱心管理、亲情服务这一宗旨。1、工作人员配备方面:管理服务人员都具备有爱心、有孝心的基本条件,服务人员挂牌上岗,工作主动热情文明,不怕脏不怕累,能耐心细致周到的为老人服务,院民普遍感觉满意。2、在生活方面:每周民主订立食谱,按谱订餐;3、医疗方面:全院院民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每月定期为五保老人检查身体,准确填写院民健康档案。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保障;院民陈叔衡患有老年痴呆症行动不便,肖银苟弱智生活不能自理,敬老院请了护理员对其进行照顾;院民陈书衡哮喘病复发,院民汪传富胃病复发,敬老院及时将其送到乡卫生院进行医治;院民肖九生两天不想饮食,院里及时包车将其送入县医院进行检查,确诊为胃癌,回来后,敬老院请炊事员对他的饮食进行了专门的制作,由院委会决定从生活费中每月发给他100元自行安排购买营养品;院民秦传发腰痛不止、孙小六腹痛难忍,敬老院及时包车将其送到乡卫生院,镇卫生院检查后建议送至县医院进行检查,经县医院诊断为院民秦传发患肾结石,孙小六患尿结石,回来后,敬老院请炊事员对他的饮食进行了专门的制作,细心调养等,切实做到老有所医、老有所靠。4、在娱乐方面:院内设活动室、电视室等,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使全体院民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5、在思想教育方面:经常组织有文化的院民带领大家学习、收看电视,并加强对职工、院民思想道德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正确引导职工作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模范、院民主动作争创文明敬老院,争当文明院民的标兵。
Ⅷ 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08年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为目的,从实际情况出发,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以乡镇敬老院建设为主体,以加强村级敬老院管理为重点,以协议代养为补充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和管理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2008年底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45%以上;新(改扩)建敬老院10所,房屋775间,新增床位1270张;全市五保集中供养人数达到3685人。
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工期7个月,2008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资金筹措和招标工作;5月1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1日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10月底前完成各种配套设施建设;11月底前经市政府验收合格后,组织五保户入住。
三、工作要求
(一)搞好项目规划。2008年敬老院建设项目规划的.原则是:截止2007年底集中供养率低于33%的乡镇,必须无条件建设敬老院。有承建任务的乡镇要在对辖区农村五保供养状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按照以乡镇敬老院扩建为主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上级要求时间组织实施。2008年没有承建任务的乡镇,要对原有的敬老院加强管理,改善环境,完善制度,严禁敬老院闲置、荒废或改变用途。
(二)落实建设资金。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通知》(豫民文〔2006〕110号)相关规定,200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资金,对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有关乡镇要根据本地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将敬老院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建设需要。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对口捐赠活()动,筹集社会资金进行帮建。
(三)严格资金管理。有关乡镇要设立敬老院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拨付建设资金时,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进行,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有关乡镇是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乡镇要和行政村签订敬老院建设项目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市民政部门是敬老院建设的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各乡镇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对在建项目实行周报告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难题,确保敬老院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协作。民政、财政、监察、审计、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民政部门要按照建设方案,认真编制敬老院建设项目资金测算,协调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民政部门提出的资金用途和标准及时拨付上级敬老院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建设进度。
(三)强化督查。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参与,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敬老院建设资金的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督查,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Ⅸ 吉林市农村敬老院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的管理,保障其供养人员幸福生活和安度晚年,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敬老院,是指乡(镇)兴办的集中供养五保供养对象的集体福利事业组织。
五保供养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抚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乡(镇)敬老院的管理。第四条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应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以养为主的原则。第五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农村敬老院的具体管理工作。
各级农业、城建、财政、工商、税务、卫生、乡镇企业、土地、林业、公安等管理部门应配合敬老院的管理部门做好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办好农村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应尽的义务。第七条农村敬老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院内生活、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基本设施配套;院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设;环境绿化、美化;
(二)供养对象住室每间不超过四人,并保证安全、保暖、舒适;
(三)院内床位数量不少于本乡(镇)符合供养条件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六十;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用于供养人员种植蔬菜和畜禽饲料的耕地;
(五)应按服务人员与供养人员不低于1∶15的比例配备服务人员;
(六)设立光荣间,集中收养农村孤老优抚对象;
(七)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夫妻间、病号间。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须制定新建、改建、扩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经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其它手续。第九条农村敬老院不得供养精神病、麻疯病患者。第十条供养人员须经本人申请、村民小组同意、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政府批准,并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第十一条供养人员在院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平等享受敬老院的福利待遇和服务;
(二)讨论、建议和监督院务管理工作;
(三)选举或被选举为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第十二条供养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执行院务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爱护院内公物;
(三)支持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四)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私有财产由敬老院登记造册,其所有权不受侵犯。第十四条供养人员退出敬老院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五条供养人员死亡后,应按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安葬。第十六条 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实行院务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敬老院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选举产生,成员人数由乡(镇)政府自定,其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
院长、副院长由院务管理委员会选举,经乡(镇)政府批准任命;副院长中应有一名由供养人员担任。第十七条院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以养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五保供给政策,不断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敬老院发展规划,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检查、落实各项院务管理工作,筹集、管理并按规定使用敬老院经费、物资和固定资产;
(四)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农工副业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其他供养人员、工作人员的教育,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敬老院的精神文明建设。第十八条院长的职责是:
(一)召集并主持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
(二)组织实施院务管理委员会议决议;
(三)负责主持日常院务工作。第十九条农村敬老院应采用合同制并按有关规定配备管理、服务、炊事等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行政、财务、生活、医疗、卫生、生产、殡葬、安全保卫、公开办事、兼政建设、政治、学习、表彰奖励等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Ⅹ 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
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整理了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欢迎阅读参考。
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敬老院是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服务对象是农村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五保对象。县级中心敬老院、区域敬老院,由县民政局主办并负责管理,乡镇敬老院、村安置点,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办并负责管理。
第三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县民政局是全县农村敬老院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敬老院供养经费及工作经费。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
第二章 敬老院组织建设
第五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谨歼敬老院根据工作需要,内部设服务护理、膳食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等若干小组,由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
第六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务管理委员会人数为5-7人,由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七条 院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议院内重大事项、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院长、工作人员对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审核并监督院内财务、重大修善和购置项目的开支;监督敬老院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组织对院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信任度测评;调解供养对象内部矛盾和纠纷;对敬老院的建设和今后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敬老院人事管理
第八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院长、护理人员、财务人员、医护人员、炊事人员等组成。院长、财务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在职工作人员中选配(财务人员可兼任)。
第九条 敬老院工作人员的配备,设专职院长1人,炊事员每30个供养对象配备1名,护理人员每50个供养对象配备1名。
第十条 炊事员工资按每位院民30元计算,护理人员工资按每位院民15元计算。
第十一条 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聘用由乡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民政局进行监督。聘用工作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0岁,女性不得超过40岁。
第十二条 敬老院院长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的双重领导以及年度考核、院民的信任度测评。其他工作人员接受则卜院民的信任度测评。
第十三条 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应签定聘用协议并颁发聘书。
第四章 敬老院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及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敬老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集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五)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孙晌穗职责,依法维护院民合法权益;
(六)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七)遵守财经纪律,管理好敬老院资产;
(八)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组织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开展健康性公益劳动。
第十五条 护理人员职责
(一)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听从指挥、服从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专业技能;
(二)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累、对院民不耍态度、不说脏话,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协助院长及时调解院民中的矛盾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知心人;
(五)负责院内清洁卫生工作,保持院容院貌整洁美观;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住院院民的护理;
(八)协助院长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九)积极参加院内农副业生产、搞好院内环境绿化美化。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职责
(一)负责敬老院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往来账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
(三)负责资产的清理和登记工作;
(四)按时报账;
(五)按照《旬阳县乡(镇)村敬老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第十七条 炊事人员职责
(一)热情为院民服务;
(二)搞好食堂卫生。严格执行饮食和个人卫生制度,不带病在厨房做饭,确保供养人员夏不吃馊、冬不吃冷,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三)了解院民饮食习惯、身体状况,科学制定食谱;
(四)熟练掌握烹饪技术,依据食谱,合理调配饭菜,做好饭菜供应,确保按时供给;
(五)协助搞好副业生产和院务管理;
(六)遵守院规院纪,自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医护人员职责
(一)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二)管理院民健康档案;
(三)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负责院民疾病预防和初期治疗;
(四)负责院内消毒防疫工作。
第五章 院民入院与供养
第十九条 院民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二十条 五保对象入院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村组、本人和敬老院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落实丧葬事宜。未治愈的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入院。
第二十一条 供养对象本人要求出院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敬老院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应建立院民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个人财产备案登记表、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及后事处理联系人等与院民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五保集中供养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组每人每年筹粮360斤,敬老院负责供给油、副食、日常用品等,满足院民的一般生活需要;
(二)敬老院为院民配备必须的卧具及用品,每年为院民配发春、夏、秋、冬服装,每三年更换一次床上用品;
(三)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院民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应给予照料;
(五)院民入院前敬老院与村组要落实好棺木,死亡后村组应协助敬老院做好丧葬工作;
(六)院民中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法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六章 膳食管理
第二十四条 饮食管理
(一)成立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院民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饮食服务水平;
(二)讲究饮食营养,每半月制定食谱并适时根据院民的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做到营养合理,荤素搭配,粗粮细做;
(三)建立膳食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购买各种食品、疏菜均由炊事人员和院民代表验收签字入库;
(四)逐日登记伙食情况,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单据为准,经手人必须签字盖章,日清月结,伙食账目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
(五)院内工作人员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
(六)按医嘱做病号饭,注意患特殊疾病院民的饮食禁忌;
(七)院民伙食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国家补助标准。
第二十五条 食堂卫生工作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做好防蝇、防蟑螂、防鼠工作;
(二)保持食堂卫生、清洁。公用餐具用后及时消毒,厨房、操作间、餐厅坚持每天餐后及时清扫,每周一次大清扫,保持餐厅、厨房地面整洁,无油污;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柜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四)储藏室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变;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县防疫部门检查发给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具有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穿戴整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杜绝传染性疾病。
第七章 医疗与护理
第二十六条 院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妥善解决院民的医疗问题。
第二十七条 敬老院与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定向医疗服务协议,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定期到敬老院巡诊,院民患病时,做到随叫随到,妥善及时诊治;每年为院民检查身体一次,并建立院民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敬老院设立医务室,备有日常用药和基本的诊疗设备。
第二十九条 敬老院要强调亲情服务,根据院民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护理。对生活有自理能力的院民,工作人员应督促其完成日常护理内容;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工作人员及有能力的院民帮助其完成日常护理并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三十条 院民患大病住院,需要护理时,敬老院要安排院民专门护理,住院的院民及护理人员按住院所在地生活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第三十一条 敬老院文体活动
(一)根据院民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定期与院民交谈,及时掌握每个院民的情绪变化;组织当地中小学校学生,定期不定期开展为院民送温暖、送欢乐活动;
(三)敬老院要设立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场所。娱乐室桌椅齐全,配有娱乐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订2种以上报刊杂志、配备适合院民使用的健身器材,经常组织院民开展健身娱乐活动。
第八章 丧葬管理
第三十二条 院民死亡安葬
(一)院民入院后,由所在村组落实棺木;
(二)院民死亡后,由敬老院安葬的,安葬费用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三)院民死亡后,由村组安葬的,敬老院负责支付村组2000元安葬费用;
(四)院民死亡购置衣物用品不得超过5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预防火灾、触电、媒气中毒事故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火警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三)电器线路的铺设、安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
(四)冬季取暖设取暖室,实行统一取暖;
(五)建立安全责任制。院长负责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平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
第十章 生产经营
第三十四条 敬老院应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每个敬老院(安置点)乡镇人民政府要按每人不少于0.2亩标准协调和提供生产经营用地,无法提供用地的,敬老院可向当地群众租地经营。
第三十五条 敬老院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院的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五保供养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敬老院鼓励有劳动能力的院民自愿参加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三十七条 敬老院应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并将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向院民公布。
第三十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
第十一章 财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敬老院资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算,其资产处置方案须报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敬老院资产中如涉及民政投入国有资产,其资产处置方案需经县民政局报请上级民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条 五保对象入院后,其原有财产和承包土地、自留地归敬老院所有,可由敬老院委托村组、亲友代管经营,也可变卖收入归敬老院所有。
第十二章 敬老院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 敬老院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供养资金,省、市、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收入、院办经济收入、其他收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条 县财政应按敬老院实际供养人数按月拨付资金,保证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费用。乡镇财政对敬老院实行专户管理,设立专帐集中管理,敬老院定期报账。
第四十三条 县财政将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第十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对敬老院实行平时检查与季度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四十五条 每年对敬老院进行年度考核,按照《旬阳县农村敬老院(安置点)星级评定标准》,设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其中每半年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考评一次。考评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
第四十六条 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工作考评中评定为称职以上者,可续签合同;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在院民信任度测评中信任率连续两次以上达不到70%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敬老院院长予以调整,其他工作人员予以解聘。院长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
第四十七条 在院民中开展争创十佳优秀院民活动,十佳内容为:(1)服从管理;(2)公共卫生;(3)个人卫生;(4)居室卫生;(5)院民之间的团结;(6)院民之间互帮互助;(7)遵守院规院纪;(8)安全防范;(9)勤俭节约;(10)热爱劳动。十佳院民评选活动每月评选一次,按每佳2元钱进行奖励。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敬老院院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由院长或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敬老院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一)虚报供养人数,冒领五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
(二)虐待、遗弃院民或者侵害院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三)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五保供养款物及侵占、违规处置敬老院资产,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四)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院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条 各敬老院要结合实际健全各项普法制度。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