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老年以后儿女是监护人吗
法律分析:老年人的监护人并不是老年人的子女,因为老年人在法律上不需要有人进行监护。监护只针对两种人,分别是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悄慎亩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退化,只是行动和生活上有一定的不方便,只要老年人不是精神病人的,启森只需要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孝升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⑵ 农村七十岁老人有儿女,生活无人照看怎么办
农村七十岁老人有儿有女,对于生活问题从古至今,只要自己的身体 健康 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到年龄大动不了,不能自理的时候,就要靠儿女们来照看。
农村有句俗话,养儿防老,他们养了我们小,我们就要养他们老,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美德,老人到了用人的年纪,做儿女的干活再忙,时间上再不允许,照看老人也不能推卸责任。
这就是在农村七十岁老人有儿有女,需要照看的道理。
俗话说:“养儿防老,栽树乘凉;”“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在农村,千百年来的古俗就是皆由儿女赡养老人。
如果儿女不孝,不好好赡养老人,是会受到众人谴责的,正如俗话说的“唾沫星子也能淹死人”,谁个不怕。
七十岁老人有儿有女的,生活上却无人照看,民间解决的办法多的是:
一、房族老人出面解决。老人可请房亲多人出面,给儿女做工作,儿子怕担坏名声,自然就有所收敛。
二、娘舅家人出面。若是母亲,多数由娘舅家人出面指责,有的也请房亲老人一并参与,对子女进行说服教育,让其改过自新。
三、庄村老人分别做思想工作,效果也比较好。
四、请村委会干部上门解决问题。
此外,如果问题实在解决不了,还可走法律程序。
总之,在农村真正不孝的子女是很少的,一旦露头,解决的方式方法却比较多。
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后代与老人住在一起生活的很少,这不是不孝顺的表现,应该是人类代代相传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农村有一种现象,待儿子结婚成家后,父母会主动张罗着儿子分开单独生活的事情,帮儿子准备锅盆碗筷,让他们从分开那天起,就可以点火做饭,什么也不用去买。但从分开后,以后儿子怎样生活,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个人认为,这也是让儿子不再依赖父母,走向独立生活的一种办法。
待父母慢慢变老时,生活无来源,就必须由子女承担生活必需品。过去经济条件有限,主要由子女提供柴米油盐酱醋。现在生活条件好了,父母能做得动时,都还在劳动,手上积有一部分钱,用作防老之用,因此,在经济上子女没有多少负担。
但是,到了生活不能自理时,如果父母双方都在世,而且有一方身体 健康 ,父母两个人会相互照顾。主要的是双亲中有一方去世或两个老人都不能自理时,子女就要承担父母的照料。农村一般采取送饭给父母吃,有多子女的家庭,就轮流供养,直至老人离开人世。
当然,也有个别不孝之子,忘恩负义,娶了老婆不要娘的现象。家乡就有一位这样的老太婆,今年快九十岁了,三个儿子都不管,一个近九十岁的老太婆孤单地住在一幢旧屋子里,白天靠检废旧物品换点钱维持生活,像这种老人晚年生活就过得非常凄惨。我每次回家乡在进村的路上,都看到这位老人驼着背,弯着腰,在村子周围检丢弃的废纸破罐。
无论老年人有无收入,到了生活不能自理时,都离不开人来照顾。作为子女,应该履行责任,照顾好父母,让父母走好最后一程人生路。如果不闻不问,置之不管,那有失人的基本道德。不仅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还会遭到方间邻里的指责。
农民自述,农村人天性纯朴,善良无比,尊老爱幼,举世无双,这等话题,在扇农民的耳光吗?
有儿女又无人照看,就是儿女不孝!儿女小时不教育好,是老人的过错,现在没人照看是七十岁老人的报应,儿女不照看老人,他们老时也会遭到报应。
老人如真的无法生活,只能告知村、社区干部,把老人送进养老院。联系老人儿女,迫使他们交养老费。再没办法,社区(村)干部代老人起诉老人的儿女,把他告上法庭,要他们履行赡养老人义务。
中国的人多,什么不孝之人都有,该起诉的就起诉,不能让老人爱罪。当今的 社会 是法治 社会 ,老人的儿女想不赡养老人没门,必须履行民法典规定赡养老人的义务。
从这事里可以吸取教训,养儿女防老已经不适应时代了,购买社保才能养老,老而有尊严。年轻的时候就购买社保吧!别等到老时求儿女养多难呀!求人不如求己,年轻买社保才保险。
70岁老人有儿女,无人照看,这个有地方政府调解,相信会处理好的。
凉拌
农村七十多岁老人,有儿有女无人照看。这个问题在今后的农村,也许会成为常态化,我们应该怎样去应对呢?
一是老人应敢于面对。在我国,传统习惯就是居家养老,特别是农村,没有任何养老机构,人到晚年之后,有儿子,作为逐渐变老的50、60后来说,我们要适应 社会 的发展,不能依赖居家养老,从心里上,要做好 社会 养老的准备,在敬老院,和其他老人生活在一起,有共同的爱好和话题,业余生活丰富多彩,是欢度晚年的必然选择。
二是养儿不一定防老。当今 社会 ,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节奏在加快,年轻人就业、生活压力山大。年轻人多数选择外出创业,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在农村既要种地,又要照看孙子孙女上学,到了暮年,儿女们因创业的连续性,没有时间回乡专门伺候父母,父母又不愿意到城里生活,让父母单独在家,儿子们又放不下心。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做父母的就要想的开,有儿女也不一定能养老,到敬老院去,只要儿女有孝心,经常去看看你就OK啦!
三是社区养老是常态。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没有保证,国家设立了社区养老机构,专门为老年人服务,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作为居民,你应该放下一切,积极参与进去,乐在其中,开心就好,与老街坊,老邻居一块 娱乐 、聊天、健身、 游戏 ,追求快乐,颐享天年。
首先应该搞清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是孝为先。伺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然后再根据老人及儿女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老人养老方式。
一、如果老人耳聪目明,行动自如,生活完全可以自理。没有积蓄钱,可以让儿女协商共同出钱解决生活费用。
二、如果是老人身患疾病,身体状况不好。又无经济来源。就应该由儿女轮流照顾伺候,或者直接到儿女家轮流伺候养老。
三、如果老人需要照顾、养病,儿女既不岀钱也不照顾,那就只能请当地政府民政局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农村70岁老人有儿女无人照顾到底该怎么办呢?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一:做为老人,首先体谅儿女的现实处境。
当今 社会 ,儿女生存、工作的压力已经倍增,如果放弃工作,全职照顾老人,这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如何做到既能照顾好老人又不耽误工作呢?这就需要老人和儿女相互沟通,老人可以选择进入养老机构,或者选择雇佣驻家保姆。当然这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儿女轮流照顾或者到儿女家安度晚年。不论怎样,老人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以理解儿女为基础。
二:做为儿女,以孝为本。
古今中外,赡养老人是儿女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农村的老人。老人养儿女小,儿女养老人老。不论儿女自身条件如何,赡养老人的责任是必须承担的。儿女之间应该达成共识,在尊重老人意见的前提下明确各自的职责,让老人安享晚年。
三:完善 社会 养老保障体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日趋增长。社区或者乡村可以组织公益活动,让志愿者参与照顾老人的行列。
总之,不论怎样,让老人老有所依才是最重要的。
⑶ 养老人法律上儿女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带轮烂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蠢漏绝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桐神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⑷ 老年人80岁后,有些儿女为何以各自借口推脱不接到自己家里赡养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人的愿望,也是每个人的责任。
说实在的,80多岁的老人已经来日不多,做子女的都想陪他走完最后一程,让他安享余生。但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把老人接来同住的确也是各有各的苦衷。
钱大妈今年56岁,女儿刚刚生了外孙。这一下,钱大妈可是忙坏了。女儿是独生子女,一直守在母亲身边,生了孩子后,钱大妈就义不容辞的接受了照顾女儿的重任。
买、洗、烧,还要给婴儿洗澡、穿衣,无微不至。钱大妈的老娘80岁了,做了心脏搭桥手术,刚出院,急需钱大妈照顾。
钱大妈有心想把老娘接过来,一块照顾,但是,她照顾一个外孙,已经忙得脚不着地了,再去照顾老母亲,她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实在没办法,姐妹三人最后只好每人出八百块钱请了一个护工来家里照料。
钱大妈盼望着:外孙赶快长大点,进了幼儿园,她就有精力照顾老娘了。
孙大叔说:我还没退休,上班早出晚归,没时间照顾老人。
孙大叔55岁了,但他还在学校上班。作为一个高中语文老师,每天一大早就要匆匆忙忙的赶去上早自习,然后,一天上两节课,加上备课、改作业,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另外,每周还有两个晚自习,得到十点多钟才能下班。儿子已经上大学走了,只剩他们夫妻俩在家。孙大叔曾经把80岁的老娘接过来住了一段时间,但是老娘不习惯。
每天,孙大叔夫妻俩都在上班,晚上才着家。一天到晚,只剩她一个人在家,偌大个房子空空荡荡的,没人说话,还不如守在自己的老宅子里,跟邻居们一块唠唠家常、遛遛弯儿,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好在,孙大叔的母亲身体很硬朗,不需要人照顾。孙大叔说:"我能做的,就是周六的时候去陪陪她。”
李阿姨说:我哥哥、姐姐都在外地,老爹是我一人管,他不愿意去我家。
李阿姨的老伴死的早,儿子也有了两个孩子。平时,她住在儿子家帮儿子带孩子。
80多岁的父亲生病以后,哥哥姐姐让她照顾父亲。可是,李阿姨的父亲又不愿意到她家来,认为自己家宽敞,还是住在自己家方便。于是,他们就想了个两全之计。
每天,李阿姨住在老父亲家,儿子儿媳每天把两孩子也送去,午饭也到姥爷家吃,晚上下班再把两个孩子带回去,留下李阿姨照顾父亲。
这样,老父亲有人照顾,两个孙子也有人儿子儿媳吃饭问题也解决了。祖孙四代,尽享天伦之乐。真是一举多得。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李阿姨的父亲总觉得:自己哪也不去,还是自己家舒服。你们还是到我家来吧,我甘愿养活你们。
房子、精力、时间……不接老人同住的原因五花八门。当然,也有部分儿女觉得,接老人来住,一怕打扰自己一家人的安静;二怕给自己增加负担;三怕自己吃亏……哎,自私自利的大有人在。
不过,大多数子女认为,无论如何,在老人动不了的时候,做子女的一定要扑上去照顾,全力以赴。
孝顺孝顺,顺着老人的心愿就是孝。只要老人吃舒服、住自在,能开开心心欢度晚年就顺其自然吧。
⑸ 农村赡养老人儿女区别
法律分析:在农村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有区别,以儿子为主,女儿为辅。如果在家里面没有儿子,只有女儿,那么养老的问题就是归女儿所有。这主要是因为传统的风俗影响的,在农村都是儿子养老,因为女儿是嫁出去的人,有自己的婆家。不过现在移风易俗时代也不同了,儿子和女儿都一样,如果有孝心都会给老人养老。
基本上在农村,如果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儿子在家,那默认的都是儿子养老,如果女儿也在家,儿子也在家,那就是儿女一样的去养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⑹ 农村老人无人照管,他们的儿女干什么去了呢
农村70岁老人有子女,生活问题自古以来只要自己的健康都是自己照顾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不能动,不能自己照顾的时候就要依靠子女。
农村有养孩子防老的谚语。如果他们抚养我们,我们就要让他们变老。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美德。到了老人用人的年龄,不管子女的事有多忙,时间都不再允许,照顾老人也不能推卸责任。
这就是农村70岁老人有孩子要照顾的道理。
当然,也有不孝的儿子,忘恩负义,娶妻不要母亲的现象。家乡有这样一位老太太,今年快九十岁了,三个儿子都不管了。近90岁的老太太孤独地住在一个老房子里,白天检查废品,换钱维持生活。这种老人生活过得很凄惨。每当我回故乡的时候,在进入村庄的路上,我看到这位老人弯着背,弯着腰,检查村子周围废弃的废纸罐。
老年人有没有收入,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都不能离开人去照顾。作为子女,要履行责任,照顾好父母,让父母走上最后的人生道路。不管不管,顺其自然,它就失去了人的基本道德。生下我,养育父母,不仅对不起,还会受到坊间邻居的指责。
⑺ 老年人为什么需要儿女
有人觉得儿女事业成功,混成人上人的模样,自己脸上才有光彩。
可是真正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最舒适的晚年生活,无外乎身体健康,儿孙绕膝,妻贤子孝。
而这三点,亲戚全部具备了。
而他两个兄弟家的孩子,一个终日忙着事业,结婚几年还没有时间生养孩子;另一个孩子远在国外,夫妻两个想见个面都要坐上十几个小时的飞机。
比起来,亲戚有伏厅链个头疼脑热,儿子马上开车过来带着去医院,周末的时候,一家6口人一起做顿热乎乎的饭,听着孙儿的软语,享受着天伦之乐。
反而是,亲戚的两个兄弟对他羡慕不已,说他身在福中不知福。
年轻时当父母,可能大多数都想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孩子有一番作为,过成别人都羡慕的模样。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很多家长明白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能走到哪一步并不是自己能力所及,有些孩子你推力再猛,也终究缺孙无济于事。
反倒是对父母来说,孩子只要能够生活无忧,婚姻幸福,其他的都没什么重要了。
人也只是走着走着,才能够意识到这一点。
尤其是到了老年,身边开始越来越离不开儿女,虽说伏配有钱的人家可以雇佣保姆,生病住院可以请护工,但是亲情却是钱替代不了的。
即便儿女不亲自伺候老人,但时不时团聚一下,这才能满足老人越来越孤独的内心。
人也只有越往前走,越明白这个道理,比起来,孩子们取得多少的荣耀,都不及他们能够孝敬地在你眼前。
即便有时候拌个嘴,也是很幸福的。
⑻ 老人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老人的赡养费该如何分配呢
老人的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费按四个儿女分别承担40%,生活条件收入低于最低标准的子女可以不分担赡养费。
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8)老年人的儿女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⑼ 法律中子女是父母的监护人吗
一、法律中子女是父母的 监护人 吗? 不是,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规定的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 法定监护人 ,所以,老人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会需要监护人,与年龄大小无关。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哪些人是老人的法定 赡养 人?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 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 非婚生子女 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 抚养 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三、不 赡养老人 判刑吗?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赡养费 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 继承权 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3、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4、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照《 刑法 》第260条处2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 遗弃罪 ,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子女还没有成年或者不具备独立的生活能力之前,父母一直都是扮演和充当着子女监护人和抚养人的角色,同样的,根据我国的特殊国情,在我国法律当中规定子女是必须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亲情关系虽然不是付出和回报的这样一种投资关系,但在法律上是有监护和赡养这两种相对应的法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