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敬老院运行经费使用范围是什么
资金投入:一是以新建敬老院院民住房为主;二是整合资源,对撤并乡镇后能置换尘粗差的办公室、学校等适当进行改扩建;三是经济薄弱的乡派皮镇,对原有的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尽可能地增加床位数;四是添置设备和附属设施建设。经费筹集方法:一是省级财政安凳磨排;二是省、市、县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三是市、县财政配套安排以及开展向城乡孤老爱心认助活动解决。全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员生活和补助标准,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0元执行;每所敬老院每年的水、电、煤、基础设施维修、办公经费、院民常规病治疗费用等,按照年人均不低于600元列支。以上管理经费,必须列入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⑵ 办敬老院政府每年有补贴吗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1.设立方面:
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经营方面:
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版的补贴,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个人办养老院是有补贴的,现在国家正在推进民营养老院。个人办养老院需要到民政局申请手续办理。个人办养老院按照每床位2000元进行一次性补贴,新建个人养老院最低80个床位起开始批准建设。在房屋建设上没有优惠政策,但是对于在看护老人上对院内每位老人每年都有现金补贴。补贴资金同样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
各地要建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具体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奖代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判派构。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掘搜贺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扩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漏肆验收。合格的,发结《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⑶ 较好养老院的收费标准
较好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是8千,医养结合,设有健康管理,智能化养老,全朝阳,环境优雅。通过以上关于较好养老院的收费标准较好养老院的收费怎么收费内容介绍后。
要是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可能还要多些费用。如配台卧床大小便护理仪,能费用要少点,帮病人处理大小便脏累的护工难找。
养老院简介:
苴力镇敬老院成立于2000年1月,位于苴力镇苴力大村,分为敬老院,颐养院和种养殖基地三部分,占地面积18.5亩,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敬老院和颐养院均为标准化建设,共有工作人员14人,采取六个管理模式,即一院两园、一院两制、一厨两厅、一家多助、一体多组、一梦五园。
现在,敬老院入住的是辖区内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共有房间29间,58个床位,现入住五保老人23人,经费来源主要是县财政拨款每月832元生活供养标准外加不同护理等级的护理补贴。颐养院为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有标准化房间30间,60个床位。现入住社会化老人44人。
⑷ 杭州市城区敬老院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举办敬老院的目的
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使孤寡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更好的照顾,完善城区救济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二条办院原则
一、依靠集体,勤俭办院,民主理财,敬老养老。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安排好老人生活放在首位。
三、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第三条办院形式办院的形式可多种多样。区、街道、居民区可单独举办,也可与企事业单位联办。第四条办院经费
一、建院资金来源:(一)自筹一部分;(二)辖区内单位、群众在自愿原则下资助一部分;(三)国家予以必要的扶助,按照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主要由各区负责解决,基建部分市适当补助一部分。
二、老人日常生活所需费用(医疗费、伙食费、零用金等),除自费寄养的外,按国家规定的定期补助标准,从民政事业费中列支。街道、居民区可另行予以补贴。
三、区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除从自身的收入开支外,可由区财政核拨一定的差额补助,在民政事业费列支。街道、居民区敬老院服务员的工资及敬老院的日常经费,由街道、居民区自行解决。
四、老人自费入院,应收取寄养费。寄养费的具体标准本着国家不补贴的原则由各地自行制定。第五条工作人员配备
服务员与收养老人的比例一般定为1∶3至1∶4。对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服务员,确保老人生活得到可靠保障。第六条敬老院收养对象及入院手续
一、街道、居民区的敬老院,主要接受在市区有常住户,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定期救济户。入院需经本人申请,居委会同意,街道批准;出院需由本人申请,经院批准,报街道备案。不得强迫入院或出院。
二、区敬老院除接受“三无”对象外,可吸收有经济收入的老人自费入院。自费入院,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寄养老人原单位(亲属)与院签订寄养协议。
三、老人入院前应进行体格检查,一般不接收精神病患者、未经治愈的传染病人和病危老人入院。第七条财产处理
入院老人的私有财产,生前归老人所有。老人去世后,其遗产应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归负责供养的集体所有部分,用于发展社会保障福利事业,不得移作他用。第八条敬老院的组织领导
一、区敬老院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管理。
二、街道、居民区举办的敬老院,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民政助理员担任具体工作。其职责:督促检查敬老院的工作,选配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制定敬老院的建设规划。
三、建立由院长负责、工作人员和老人参加的院民主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其主要职责:制定规章制度,检查执行制度情况,反映老人的要求,解决老人的困难,合力搞好院内的各项工作,不定期检查账目,定期
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报告。
四、敬老院设院长或负责人一人,工作人员若干人,人选由上级主管部门选派。院工作人员要选择热爱敬老院工作,热心为老人服务,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思想作风正派的同志担任。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对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失职的,要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或处分;不称职的,应予调离。第九条财务管理
一、院内的票证、钱物,要有专人管理,建立账目,民主理财,堵塞漏洞。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由院管委会或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挪用或占有敬老院的款物。对贪污、挪用者,要依法处罚。第十条敬老院要坚持“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好老人各方面的生活。
一、根据老人的特点,安排好膳食,保证老人吃好。
二、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有病及时治疗,关心老人的身体健康。
三、搞好院容院貌,美化环境,为老人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
四、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
(一)组织读报、宣讲形势,使他们了解国家大事和祖国建设新貌。
(二)组织适合老人特点的娱乐活动,增加他们的生活乐趣,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劳动收入用以改善老人生活。
(三)组织春游、秋游参观活动,不定期地组织与院外老人的交流活动。(四)建立老人与工作人员之间新型的社会关系。对工作人员要进行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教育,对老人要进行与工作人员、老人与老人之间互敬互尊、互相体谅的教育,真正形成一种平等团结、亲如一家的和谐气氛。
⑸ 敬老院养殖费用科目
你想问的是敬老院费用科目包含哪些吗?敬老院经费支出包括:五保人员供养经费、管理经费及专项经费。五保人员供养经费只能用于五保人员的各项生活费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敬老院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用于建设、行政管理、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要分别设立明细科目。
⑹ 敬老院运转经费是否可用于提质改造
可以。敬老院是我国传腊缺统的养老机构,它是由政府开办或政府与集体合办,为特殊老人群体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并且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敬老院运转经费是可用于提质改造的,在该院运转经费喊凳充足的情况下提制改造,是为了让老人有更好的轮渗辩生活环境,可以收纳更多无子女赡养的老人。
⑺ 敬老院经费申请报告
敬老院经费申请报告
敬老院顾名思义意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下文是申请书网整理的敬老院经费申请报告,希望能帮助到你。
**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2006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南京市民政局:
程桥街道双百敬老院于20XX年5月启用以来,已入住五保老人200多人,入住率100%。20XX年10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模范敬老院”称号。目前敬老院的围墙、水电、屋面等附属设施损害严重。为给五保老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需要进行维修翻新。经测算,需维修资金需40万元,目前街道已自筹10万元,尚有缺口30万元,因街道财力困难,恳请贵局给予解决,为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区建管局:
20xx年城管监察大队认真贯彻区政府和建管局的指示,在做好城管监察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了拆除**山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报刊摊亭,清理卫生死角,山林防火等项工作,配合做好了省建设规划会议、青博会、家电博览会、海洋节、文明城市复查、全国十六家新闻媒体采访、文明社区验收、建设部人居环境奖验收等项工作。为保证这些检查、会议、活动期间的城市环境,大队全体队员基本上放弃了节假日、公休日的休息,夏季夜间睡眠也难以保证,今年的加班加点比任何一年都多。经统计,如果按白天加班每人每日补贴20元,夜间补贴10元计算,需资金167800元。另外,下半年队员每月每人120元的考核奖因资金缺乏也未能兑现:193人×120元×6个月=138960元,以上两项缺口经费306760元。由于大队资金紧张,实在难以支付以上费用,为了调动全体队员的积极性,继续做好新年度的工作,特请求建管局给予资金援助30万元,对以上缺口进行兑现。
当否,请批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⑻ 养老院收费标准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复婚而影响婚前财产的归属。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已约定和经法律文书确定依法进行了处分,具有法律效力。复婚后如果变更其权属,则无依据。所以,在复婚后,如果复婚当事人对原共同财产无新的约定或者无新的有力证据,则应依离婚时的处分,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28条规定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⑼ 个人办养老院需要多少钱
个人创办疗养院大概要10万到50万不等,根据不同规模的疗养院要投入不同资金。
⑽ 乡村养老院的相关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2
第二章供养对象
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虚锋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3
第三章院务管理
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差做晌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4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5
第五章生产经营编辑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6
第六章工作人员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胡信,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7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