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齐齐哈尔市优待老年人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老年人是指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均应遵守本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广旅游、体育、农业农村、司法、商务、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待老年人工作。第五条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携带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负责老龄工作的部门办理《敬老优待证》。第六条老年人持《敬老优待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进入公园、旅游景点(园中园和正在举办大型经营性活动的除外)免收门票。
(二)免费办理图书借阅证。
(三)免费进入展览馆、展销会。
(四)免费进入收费公厕。
(五)到国有、集体浴池、理发店洗澡、理发,半价购票。第七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敬老优待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在医院、卫生所、联合诊所和个体诊所看病时,免费挂号(不含专家门诊)并优先就诊、划价、付款、取药和住院。
(二)免费在公共场所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存放自行车。
(三)进入影剧院、文化宫(馆)、俱乐部和体育场(馆)观看电影、文艺节目和体育比赛(重大商业性活动和国际性体育比赛除外)时,票价减半。
(四)入校学习时,半价交费。
(五)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免票。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可优先购票上车,安排座位。
(六)律师为其免费代写诉讼和进行法律咨询。第八条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持《敬老优待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在公共场所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存放自行车交半费。
(二)在医院、卫生院、联合诊所和个体诊所看病时,半价挂号并优先就诊、付款、取药和住院。
(三)进行涉及自身事务的法律咨询时,律师事务所免费。第九条农村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除交纳国家规定的税款外,不承担地方义务工、积累工和社会性集资交费。
农村老年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其应当交纳的乡统筹费和村提留费。第十条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营养补助费100元。其中,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支付;无工作单位的,分别由其居住地的县(市)、区、乡(镇)政府支付。第十一条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但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第十二条医院、商店、餐饮、集贸市场、照相、邮政等与老年人生活相关的经营场所,应当设立敬老标志,对老年人予以优惠和照顾。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9年9月1日起实施。市人民政府1995年3月6日发布的《齐齐哈尔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同时废止。
B. 80岁老人就医有没有优先权
80岁老人就医有没有优先权,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理解:
理论上,80岁的老人就医有优先权,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上,八十岁的老人和其他人都是一样的,没有看到他们的优先在哪里。
C. 成都华西医院看病对80岁以上老人有没有优先政策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些地方法规是把“优先”的规定具体化了,是符合上位法的规定的。但是,地方法规又把法律规定的“70周岁以上”改成了“65周岁以上”,这是可以的,但应给出理由。
而从实际情况看,优待老年人看病也是有必要的。一方面,老年人年老体衰,往往经不起长时间的排队等待;另一方面,老年人看病往往需要家人陪同,牵扯的人力也较多。
但是,应该看到,法规只是说明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至于在操作层面如何落实,却没有具体规定,同样,成都华西医院看病对80岁以上老人还没有优先政策。
D. 请问八十多老人看病有优先吗
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1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区的5家医院,发现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还是遭遇到尴尬。(3月2日《华商报》)
对这项规定,在引来大多数叫好声的同时,也引起一些年轻人的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来看病的都不舒服,谁也不愿意排队等待,如果老年人都来插队,对他人来说不公平,而且如果老年人都涌到队伍最前面也会造成混乱。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老年人看病优先的问题?
首先,老年人看病优先有一定的道理。这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陕西省的地方法规是把“优先”的规定具体化了,是符合上位法的规定的。但是,地方法规又把法律规定的“70周岁以上”改成了“65周岁以上”,这是可以的,但应给出理由。
而从实际情况看,优待老年人看病也是有必要的。一方面,老年人年老体衰,往往经不起长时间的排队等待;另一方面,老年人看病往往需要家人陪同,牵扯的人力也较多。
但是,应该看到,法规只是说明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至于在操作层面如何落实,却没有具体规定,而一些医院的做法,确实可能引发矛盾。
所以,如何让老人看病优先,医院的操作要注意合理性,要求老人自己去插队,显然是把责任推给了老年人了,很容易引发矛盾。比较好的办法是,开设老人看病的专用窗口。当然,这个窗口并不是只针对老年人,而要和日常可以优先的儿童、残疾人、老干部、军人等合并起来,成为一个共用的优待对象的服务窗口。
因为我也是老年人,所以我还想说,法规认为老年人就医一律优待,其实是一种过度保护。应该说,即使是老年人看病,也应该根据老年人的体质和病情缓急决定是否应优先。年龄不是优待的唯一依据,老年人时间充裕,年轻人时间更宝贵。但法律不可能这么细,而且也存在一个操作问题。所以,尽管法规有了规定,作为老年人如果病情不是很急,最好能按照规则排队。
这样的做法,有点和老人乘公交一样,老年人不要逼着年轻人让座,而要体谅为工作辛苦的孩子们。看病也是这个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