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嘉定哪里有孤儿院和养老院
1.新城路街道敬老院
迎园路450号
59989029
迎园路450号靠近:和政路迎园路 新成八坊 新城小区 新成十坊 新成六坊
终点途经:嘉泰线 嘉定5路
2. 帮帮忙啊嘉定区有没有高端一点的养老院谁能告诉我
上海礼爱颐养院,高不高端不知道,但是听说是中日合资的,里面好像采用日式的理疗法,还可以。可以先找39养老网预约下带看。
3. 上海市民政局养老院的工作人吹交社保吗能交到几岁
上海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有养老院、但是名称为“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社会福利院”的在编具有事业单位编制和合同制编制的工作人员,但是依据国家、上海法规这些工作人员都要交社保五金一险的;能交到你的离职或者退休为止。
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4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社保五金一险。
4. 民政局和养老院有关系吗
民政局和养老院有关系。
养老院又称敬老院,我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第六、七条之规定可判断民政局和养老院是有关系的。
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上海嘉定民政局养老院扩展阅读
民政局除和敬老院有关系外,其下属机构也有为老龄人服务的老龄办,具体职责如下: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联系协调老年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负责与各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参考资料
网络--敬老院
网络--五保
5. 上海嘉定黄渡养老院老人进去多少钱一个月
上海嘉定黄渡养老院老人进去要一千至三千一个月不等,如果老人生活能自理只要一千加伙食费就行,不能自理的就需加专门的护理费。
6. 上海市民政局对养老院监控安装的要求
系统来具备高可靠性、源高安全性、高开放性的特征:通过采用业内成熟、主流的设备来提高系统可靠性,尤其是录像存储的稳定性,另外系统可接入其他厂家的摄像机、编码器、控制器等设备,能与其他厂家的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先进的POE交换机,提高安全性,实现全程无高压。
具备高智能化、低码流的特征:运用智能分析、带有智能功能的摄像机等提高系统智能化水平,同时通过先进的编码技术降低视频码流,减少存储成本和网络成本,减弱对网络的依赖性,提高视频预览的流畅度。
具备快速部署、及时维护的特征:通过采用高集成化、模块化设计的设备提高系统部署效率,减少系统调试周期,系统能及时发现前端监控系统的故障并及时告警,快速相应。
7. 上海市嘉定区哪里有义工做,或是儿童福利院或是敬老院也行
你好,义工又叫志愿者,是人们不计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一种有效形式。义工服务是国家和社会崇尚的一项公益活动,体现的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理念。你爱心可嘉,你应该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或者市区民政局联系报名,他们会支持你并且指导你的。
8. 上海市嘉定区最好的养老院有哪些养老院收费
你可以上网搜索一下、
9. 上海市请问民政局养老院什么时后可以随时看望老人
规定每天定时可以探望
10. 要办个敬老院,需要在民政局开什么证件
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10)上海嘉定民政局养老院扩展阅读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