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建民营养老院以盈利为目的吗
大部分具有盈利性质。
其中,公办养老院是由国家筹办,具有福利性质,主要针对人群是社会弱势群体、三无老人、五保户老人,特困、残疾老人等优先,具有区域性,需要当地户口才可入住。一般都是需要排队等候,而且排队时间普遍较长。
民办养老院与公办养老院相比,收费会比较高一些,毕竟大部分资金都是企业家自己投资建立的,属于重资本投资,所以收费会相对贵一些。
B. 敬老院为什么要公建民营
公建民营作为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途径,正不断受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重视,各地区也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发展的运作模式。.一、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背景.(一)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定位及存在问题.1.功能定位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公建民营是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方式。但养老机构改革出现诸多问题,明确公建民营后机构的公益属性和职能、风险防范措施、设施使用费的计算和收益属性等,是实现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重要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C. 95后大学生毕业后创办免费养老院还带电竞室,养老院靠什么盈利
养老院主要靠经营性收入、政府性补助盈利。
一般养老院多是“公建民营”方式。要确保盈利首先成本要计算好。养老院成本主要指护理员工工资,这个是最大的成本。其次,是租金。收入主要来源于老人入住的护理费。所以,盈利只要确保收取的护理费大于租金和员工工资。还有个时间成本问题,可能刚开始入住率并不高,这些都是要考虑的。所以,要确保时间成本回收快,就要加大宣传,让更多的老人入住。
D. 公办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哪个好
公办养老院成本低,收费低,节约了拿地和建设等方面的成本,工作人员稳定,加之版收权到的补助等因素,养老院自身资金压力较小,无需考虑开资成本,而许多公办养老院是在城市发展之前建设的,随着城市发展,养老院在城市中心位置,地理位置好,老人入住的花费肯定便宜,是带有公益性的。这种天然的不平衡,又占据了天时地利的优势,造成了公办养老院基础好,硬件好,资金充裕,提供的服务质量较高,最后变成一床难求,很多老人也愿意入住。
目前民办大多都是租赁或是购买土地,政府不会无偿补给。建设成本比较高,而且土地都是偏远地方,交通设施差,周围配套不齐全。护理人员缺少,没有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专业的护理人员,很多管理者和护理者多是半路出家,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工资收入偏低,在护理或是管理时难免出现失误,在经营的过程中不得不考虑成本,所以导致了民办养老院价格居高不下,而且服务质量难提高的困局。
E. 公办的养老院与民营的养老院的区别
公办养老院多位于市区内,交通十分便捷;民办养老机构选址灵活,有的在周边区域,较为偏远。
2.公办养老院管理规范,护理人员都受过专门培训;民办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在服务质量上可能出现参差不齐的状况。
3.公办养老院有政府资金补贴,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收费一般比较便宜;民办养老机构自负盈亏,为了维持运作,价格通常要高一些。
4.相比之下,平民化、大众价的公办养老院显然更受生活节俭的老人们欢迎。
拓展资料:
民营养老院,相对于公办养老院。民营养老院,是由民间团体或这个人主办,再就是民办公助式的养老组织、机构。[1上世纪60年代初,军烈属残废军人才能入住,那是公办的,相继五保户也可以入住了(改革后)。1988年,全国农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个县(县级市)在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办起了敬老院。
F. 敬老院公建民营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对于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在吃、穿、住、医、葬方面对这类群体给予一定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户分为散养和集中供养。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G. 国家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的法律政策
一、 兴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固定的服务场所;
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
、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3、床位数量为30张以上;
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及供暖设备;
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6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3人;
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强奸以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记录;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H.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如何收取租金
法律分析:1、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2、鼓励政府通过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保障对象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政策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3、制定、调整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按照非营利原则,并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核定。在推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基础上,逐步实现按照护理服务等级分级定价。
4、养老机构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建有门户网站的同时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
5、根据实行市场定价的收费标准应保证相对稳定,并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养老机构事前应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对合同期内退养的老年人,收费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养老机构不得违反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I. 公建民营养老院的风险
主要涉及长者护理级别的评估与界定、长者家属的担保权与代理权问题、长者及其家属信息的有效性问题、合同有效期限与合同变更问题。
2、开养老院的硬件设施风险
园区内硬件设施应达标,规范其日常管理、使用、维护流程。
3、开养老院的政策风险
及时关注政府政策的更新与发布,如民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
4、开养老院的消防安全风险
消防通道、应急演练、消防设施
J. 有了“公共、公建民营”模式,中国养老院终于开始赚钱,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有了“公共、公建民营”模式,中国养老院终于开始赚钱,这当然是件好事。
养老护理行业以后的发展前景也是非常好的,现在有很多政府也会给这些从业的年轻人很多的福利待遇,这也是很多年轻人选择投身到这个事业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