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离休老干部住房标准
国发[1983]193号中的规定:严格控制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从我国经济能力和严重缺房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近期内,我国城镇住房只能是低标准的。全国城镇和各工矿区住宅均应以小型户(一至二室一套)为主,平均每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一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42~45平方米;二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45~50平方米,这两类住宅适用于一般职工。三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适用于县、处级干部及相当于这一级的知识分子。四类住宅,平均每套建筑面积80~90平方米,适用于厅、局、地委一级和相当于这一级的高级知识分子……在全国住房分配标准未颁发之前,上述标准可暂作为分配控制标准。
另外,各地还有自己的规定。
如江苏省的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机房改[2000]21号)
2、一次性补贴的标准。
(1)职工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补贴面积之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参照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1998年度至2000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为610元。
(2)购房补贴面积指该职工的职务(职称)和级别所对应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
一般干部、职工为75平方米
科级干部为90平方米
处级干部为110平方米
厅局级干部为1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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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同我的看法,本人在此表示感谢,如不认同我的看法,你就当我胡扯好了)
B. 专门对离休干部养老院
曾经跟随单位去日月潭养老中心做中秋慰问。那个养老院离休的爷爷奶奶还是很多的。主要那是一家公办民营养老院。环境非常好,也是济南十佳养老院
C. 军队离休干部可以住地方养老院吗
军队离休干部可以住养老院的
要看老人身体状况如何,选择相应合适的养老服务机构。
D. 西安哪个养老院最舒服
西安丰泽园老年公寓
西安市劳模协会丰泽园老年公寓
一、 西安市劳模协会丰泽园公寓隶属于西安市民政局主管。创建于2003年,2005年建成后正式营业。丰泽园老年公寓是由陕西省劳动模范,西安市劳动模范张长祥投资创办的,并任法定代表、院长。
二、 丰泽园老年公寓占地10亩,建筑面积1180平方米,一期工程设计床位60张。
三、 公寓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大寨子村。西邻西安外事学院北区;东距西安高新开发区1公里。南邻富裕路300米。可乘车辆711路、225路、300路、800路、201路、202路、405路均可到大寨子路下车,然后顺大寨子路往西进大寨村,在村南头。还可乘路下车,然后顺大寨路往西进大寨子村在村南头。还可乘711路到老南站(原调度站)下车。往北进入大寨子村300米即到。
四、 公寓现入住老年人30位左右,均为西安市离退休干部、工人,还有个别外地老年人。
五、 公寓经过2年多的运行,始终在困难中寻求光明。
目前急需社会各届有慈爱之心的朋友伸出授助之手,关心和关注老年朋友。
当前急需:
1、 二期公寓建设资金50万。
2、 洗衣机2台,电视机若干台(新旧均可)
3、 钢材、建材、水泥等物资。
4、 健身器材。
5、 图书、杂志。
六、 我公寓将依据物资捐赠的数量,为捐赠者立碑树传。公寓还欢迎冠各赞助。
七、 市内老人入住免费接入。
八、 本公寓挂钩医院
西安军工三院
西安高新医院
西安日化医院
收费标准:
自理老人每月550元
半自理老人每月780元
全护理老人每月980元
专人专护每月1480元
以上均含吃住、护理全部费用。不含看病就医费用。
入住条件:
标准间带卫生间、三人间、双人间、单人均有
爱心捐款帐号:
开户行:西安市丈八信用社
帐号:0402054127201130018058
服务宗旨
为老人服务要有耐心,照顾老人要细心对弱势群体要有爱心,对福利事业要热心,对老人的衣、食、住、行要关心、对老弱病残要有善心,为家属排忧解难要真心,尊老敬老要实心,对待天下老人要有孝心,全心全意为老年朋友服务。
E. 离休干部住养老院中医疗费如何报销
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医药费报销规定
2006-02-13 13:45 文章来源: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局
根据《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
1、离退休干部只能在指定的合同医院和自选一家就近医院就医(必须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的医院)。
2、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必须有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的转诊介绍信,否则相关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因急症需抢救的病人,可以到就近的任何一家正规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继续治疗。报销时需要附急诊诊断证明、收费明细单、收费收据需盖急诊章。急诊时,汤药、中成药不列为报销范围。
4、普通门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检查和治疗费明细单、药品明细单;急诊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时需要附: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收费收据、检查和治疗费明细单、药品明细单;住院发生的费用,报销时需要附:住院费用结算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诊断证明、住院医药费明细单。
5、药品报销范围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及一次性医用耗材报销范围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执行。
6、离退休干部外购药品(不含超限级使用的药品),必须持加盖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外购章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时需附外购处方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发票。
7、凡享受医疗照顾的蓝卡离退休干部,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需经合同医院或就近医院开出用药证明,并经该院公费医疗办同意、盖章后,将用药证明送到局医务室,由医务室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申请,批准后给予报销。每次申请批准后,使用有效期为三个月,如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在到期前,再次申请。
8、门诊开药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用药量,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用药量;医务室只能开七日用药量。
9、短期去外地探亲时,需报医务室备案,如需在外就医,只报急诊医药费,报销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长期异地居住,需经局党办备案,局医务室同意,可在当地固定一家正规的公立医院就医,报销要求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出国旅游探亲发生的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
10、处级及处以下退休干部使用“部分自费”药品时(以医院电脑打印的药品明细单为准)需个人负担的,按照西药自费10%,中成药自费5%的标准执行。
11、在检查、治疗项目中,单项费用超过500元(含500元)的医用材料属贵重医用材料,使用贵重医用材料(含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进口医用材料等),个人要负担全部费用的15%。离休干部使用心脏支架不需要个人负担。
12、住院时,病房床位费报销标准:享受副部级医疗照顾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享受司局级医疗照顾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享受处级及处以下人员干部病房床位费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超过以上标准的按照此标准报销,未达到此标准的,按照实际床位费报销。
13、报销医药费时间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尽量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下月28号。每年的12月、1月的报销时间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按时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