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院的房屋建筑有哪些
养老院的房屋建筑有哪些需要满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第4条是具体的设计标准规则:
4 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老年人居住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过程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
4.1.2 老年人公共建筑应按老龄阶段介助老人的体能心态特征进行设计。
4.1.3 老年人公共建筑,其出人口、老年所经由的水平通道和垂直交通设施,以及卫生间和休息室等部位,应为老年人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条件。
4.1.4 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4.2 出入口
4.2.1 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宜采取阳面开门。出人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 1.50m x l.50m的轮椅回旋面积。
4.2.2 老年人居住建筑出人口造型设计,应标志鲜明,易于辨认。
4.2.3老年人建筑出人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并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
4.2.4缓坡台阶踏步踢面高不宜大于120mm,踏面宽不宜小于380mm,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2。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
4.2.5当室内外高差较大设坡道有困难时,出人口前可设升降平台。
4.2.6出人口顶部应设而篷;出人口平台、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选用坚固、耐磨、防滑的材料。
4.3 过厅和走道
Ⅱ 办养老院需要什么人员配备
院长一名
秘书2名 负责接电话并处理一些事务
护工若干,根据老人的情况决定多少
厨师若干,最好懂营养调配
服务员若干
保洁若干
Ⅲ 2017年申办养老院新政策及标准
养老院的数目有限,所以民办养老院逐步受到关注,2017年申办养老院新政策及标准是什么?办理养老院又有什么新政策?我整理了申办养老院的新政策与标准给大家,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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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申办养老院新政策及标准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
注重统筹发展。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 保险 、 教育 、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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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请社会福利机构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书 、可行性研究 报告 ;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
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落实财政补贴,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采取有偿方式用地,但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减免土地管理费,统一规划。在社会福利项目、设施工程收费上酌情减免,并在相应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贷款力度。各级单位、团体、个人限额内的捐款税费可以免除。用水、用电采取最优惠价格,相关部门应给予照顾。重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暂免公益事业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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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申办养老院的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办条件
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 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3、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兴办企业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派人对新办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税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省民政厅;
第四步: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审批办证后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转交区(市)县民政部门发给新办企业。
补充说明:
现在国家鼓励民间投资做福利事业,你要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要问:用地,贷款,税务,工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等,这些都是民间投资者应该享有的优惠政策.
国家现在已经颁布了这方面的政策,,但跟当地的地方财政有关.总的说国家,地方是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兴办养老院的!
还需要说明的就是:所谓资质证明就是说你必须具备办理养老院的条件,硬件软件缺一不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建筑设计规范。
目前我国已有的大型养老机构一般都能按照建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较为科学合理的考虑了消防、通风、内部无障碍交通等问题,以及卧具、饮食、娱乐、医疗等功能配套。
2)医疗护理上的优势较为明显。由于大型养老机构具有规模优势,较为容易吸引一些有专业知识和 经验 的医疗人员加盟,从而提高了医疗护理的服务水准。特别是对那些有多种疾病的高龄老年人,可以使之有医疗保障的安全感。
3)休闲环境较好。大型养老机构在规划设计时,一般都会结合自有土地、空间的实际情况,建设一些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 种植 一些花草树木,以营造一个幽雅休闲的环境。而这一切又都是老年人,特别城市中生活的老年人和子女最为关注的。
养老机构配套功能完善的重点在两个方面:
(1)医疗护理服务的配套。民政部门规定养老机构要配套设立医疗室,但医疗室能真正满足老年人的疾病治疗和特殊护理要求吗?显然是不够的。就大型养老机构而言,入住的大都是在7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为什么会出现高龄老年人居多的现象呢?一般是由家庭护理的成本和照顾难度决定的。只有家庭护理成本与养老机构收费相当时,或由于老年人身体状况需要医疗护理时,子女才会送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这就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简单的医疗室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试想500多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有50%的身体都有一些疾病,需要吃药、打针;至少有25%的老年人需要进行留医观察治疗,这样的病患者就诊和住院规模,应有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与配套。因此,大型养老机构必须通过合作,或独立申办老年病医院的方式,才能达到医疗护理功能上的配套和完善。
(2)饮食的科学合理套配。
养老机构的食堂首先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满足基本的卫生要求和操作流程。其次,要针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特殊要求,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控制饮食数量和种类。
这条道路好走吗?不好走,很艰难。主要存在问题有如下方面:
1、投入大,回收期长。
既然养老机构产业化方向是规模经营、品牌经营,那么投入产出情况如何?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事实是,大家都认为养老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是有发展前途的,市场非常巨大,竞争格局尚未形成,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可为什么没有人愿意跨入这行业,特别是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和个人不愿意投资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投入大,回收期长,无利可图。我们拿一个同等规模的养老院项目与房地产项目做一个比较,其结果就显而易见。假设在某市有一块10000万m2的土地,容积为3%,建筑面积30000 m2。养老院项目扣除减免的征地补偿费,建筑成本约1770元/ m2,总投资约5300万元,资金成本为年利率6%。养老院的规模按1000张床位计算,回收资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一次性设备购置费,人均收费约8000元,10年的周转率为3次,共计约2400万元;床位费每人每月500元,10年入住率按100%计算共计约6000万元;其他收入抵扣经营成本。这样养老院项目回收投资需要10年,而且没有盈利。而房地产项目的建筑成本约2170元/ m2,总投资约6500万元,房屋销售价格3500元/ m2,回收资金约1.05亿元,包括建设期和销售期在内大概需要2年半到3年时间。结果房地产项目3年内不仅可以收回投资,还可获取约4000万元左右的利润。
2、租赁经营融资困难。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投资兴建养老机构不符合我国现阶段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常规做法。那么,租赁房屋经营养老机构则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这可以把近期的巨大投资,转化为分期的租金支出。但是,如果是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他人又怎样会转租给别人呢?答案只有一个,那一定是多年的“烂尾楼”。要完成一个“烂尾楼”项目,仍然需要较大的投资。由于是租赁来的房屋,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投入的资金必然被占压,不能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将资金盘活,周转使用。因此,租赁经营融资困难是必然结果。我们以广州市良典养老院的经营情况为例。广州市良典养老院2002年承租了一栋94年的九层宾馆“烂尾楼”,建筑面积20000 m2,占地面积8000 m2,租期20年。有200多个房间,可设养老床位650张,每月租金近20万元,改造、扩建总投资约1500万元,投资回收期需要6年以上。虽说目前该院经营状况良好,但是由于股东投资能力有限,不得不放弃原有经营的其他产业。由于经营权不能抵押贷款,为了筹措养老院的流动资金,股东只得向朋友借款,甚至将个人的住宅也做了银行抵押贷款。这就是养老机构在产业化进程的写照,是产业化进程中的融资难点问题。
3、医护人才引进难
大型养老机构的服务重点是医疗护理服务,而要引进有经验的、中高级专业医护人员难度较大。在医院有一套较为完整的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机制,如果某位专业医护人员到养老院的医疗康复室工作,要想从初级职称向中高级职称晋升,这几乎是不可能。因此,大型养老机构不仅不能吸引专业医护人员加盟,也很难培养出自己的医护队伍。例如,广州市良典养老院引进一名主任医师出任院长,由于医疗卫生体制管理的原因,只得被迫辞去公职,放弃近30年的工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4、经营风险大。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粗放式的医疗护理已经不适合养老机构规模经营的发展需要。由于大型养老机构的企业规模较大,人们认为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赔偿能力,因此对于医疗护理过程中的失误和不当,老年人的子女往往不容易包涵和谅解,甚至有意将矛盾激化,向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程序方面推进,最终导致养老机构的赔偿。当然人们法律意识增强有其积极一面,但养老机构由于医疗条件、人员素质的原因往往处于弱势状态。从主观角度来看,大型养老机构都愿意开办与之规模相配套的老年病医院,但卫生部门的 规章制度 、审批程序等并不能予以支持,客观上加大了大型养老机构的经营风险。
三、政府在养老机构产业化过程中的导向与支持
养老机构长期以来被人们认为是福利机构,是政府和集体的事,是慈善机构的事。要使之企业化运营,走产业化道路,也并非一件易事。特别是规模经营、品牌发展,更离不开政府的倡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定位和优惠政策的支持。在此我们衷心希望政府能在如下方面多做一些工作:
1、转变养老观念的宣传。
我国几千年来,儒家思想一直倡导:“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孝道治天下”等。在这些思想意识的引导下,人们普遍认为只有没儿没妇的人,才会进敬老院、养老院。如果谁的父母、长辈进了养老院,就会被认为是不孝,老人家进了养老机构也会觉得脸上无光。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家庭结构的变小、子女工作和学习压力的增大,客观上已形成养老必须社会化的趋势,这不再是孝道的问题,而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送老人进养老机构是子女孝道的体现,政府支持发展养老机构是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因此,政府应该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在养老机构养老的好处和必然性,引导和培育养老消费市场的发展。
2、积极培育和支持养老机构的主力军。
政府的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养老的问题不仅是那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普
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它直接影响人们的工作和学习,影响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安定。只有作到未雨绸缪,培育和支持一批大型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形成养老集团,成为引导养老消费市场的主力军,才能制止乱收费和不合理行为。政府工作重点是监督、检查国家现存的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并协调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投资环境。
3、拓宽发展养老机构的资金 渠道 。
在现有各级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应设法拓宽发展养老机构的资金渠道。可以考虑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民政部门建立专项发展基金。由财政拨款,民政部门管理,但不直接用于养老机构。而是委托银行向有条件、有可能发展成为养老骨干企业的机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由银行帮助控制资金风险。二是在民政部门主导的慈善机构中,设立养老基金会,通过向社会募集来筹措资金,由养老基金会作为投资代表,参股或控股一批大型养老机构。这样既可以解决养老机构发展的资金需要,又可以通过养老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来控制和引导养老机构,使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稳健发展。
4、协调解决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问题。
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大问题,解决的不好不仅会产生很多医疗纠纷,而且会让很多投资者望而生畏,影响养老机构的产业化发展进程。本文建议修改有关医疗配套的规定,明确指出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应相设不同规格医疗服务部门,分别为医务室、医疗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而且规定民政部门在些机构的设置中享有一定的权威性,卫生部门要予以配合,产并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只有这样,医护人员有了合适的工作岗位,才会投身于养老事业。同时,还建议在养老行业中建立健全有行业特点的护理职称体系和晋升机制。
5、改革养老行业的税收政策。
Ⅳ "养老院有没有既省钱又实用的设施设备配置技巧
有。具体办法如下:
1.根据养老机构的规模(床位数)制定不同的配置标准
依据多家机构调研得到的经验,以10床位为最小护理单元,建议每个护理单元内配置各种设施设备的数量。如:规定每个10床位护理单元至少配置护理床10张,床头柜10个,储物柜10个,紧急呼叫器12个,洗浴椅2把,电视机1台,体重秤0.5台,制氧机0.2台,等等。养老机构可参照此标准,根据规模进行设施设备配置,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依据养老机构的功能分区(自理区、照护区、失智区)制定不同的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以满足不同身体功能老人的照护需求,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老年人按照身体功能可分为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和失能老人,其中包括一部分失智老人。
自理老人一般不需要过多的照顾,只需保证其正常的生活条件和健康安全,这部分老人可以独立安排在自理区。
半自理老人和失能老人都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照顾和监护,日常生活中需要依赖一些辅具辅助其正常生活,这两类老人可以集中在称作照护区的住区以方便照护。
失智老人由于有其独特的照护需求,参照国际经验,可将这部分老人单独划分在失智区。
通过以上分区管理,可以实现每个区域设施设备的合理有效配置和利用。
3.按照机构的等级制定不同的配置标准
除规定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需求的基本设施设备外,其他设施设备可根据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和老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配置。根据以上原则,以养老机构生活照料类设施设备为例,建议配置如下:“养老院有没有既省钱又实用的设施设备配置技巧?”“有”“养老院有没有既省钱又实用的设施设备配置技巧?”“有”
4.编制《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目录》
将各类设施设备按照功能进行分类汇编,提供每一类设施设备的名称、图片、功能、适用场地和适用人群等详细信息,为养老机构提供设施设备产品选配指导。设施设备的类别主要分为6类:移动运输类、适老家具类、卫生沐浴类、康复器械类、医疗护理类、管理系统类。
(1)移动运输类:担架车、移位机、沐浴转移工具、助行器、轮椅及配件。
(2)适老家具类:床、床周边、家具、标示与扶手、生活小帮手。
(3)卫生沐浴类:沐浴、如厕、脸盆、扶手、卫浴配件、个人卫生。
(4)康复器械类: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认知治疗、康复辅具。
(5)医疗护理类:诊断与急救、日常护理、休闲娱乐。
(6)管理系统类:安防与监控、无线紧急呼叫、信息管理系统。
Ⅳ 开个养老院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一、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Ⅵ 怎么选择养老院
1.
医疗保健服务 人到晚年,或多或少都有些疾病或存在突发疾病的可能 。
2.
护理照料服务 护理人员是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是否细致耐心。 3.环境设施 既然是颐养的场所,丰富的娱乐社交活动就必不可少。
4.
膳食服务 考虑到不同老人的具体情况,是否能够根据老人喜好以及医疗、保健上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养食谱。
Ⅶ 养老院一般占地多少亩
现在好的养老院太多了,每个养老院都有自己不同的特色,要说从环境和性价比方面,淳化利安康乐颐养院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个养老院,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只有1.7万平方米,整个院内全是绿植,还有设置有开心农场,房间有大阳台,还开设有园艺班,每天还有不同的娱乐活动。养老院收费2930起(含餐食),内设医务室,有专门的医生护士为老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收住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
Ⅷ 养老院室外健身区域有哪些要求
前言:建立一家养老机构应有那些基础设施呢?本篇文章将为大家介绍在养老机构中可以建设的功能区域及设施,因为各地的建设政策不同,本文仅供给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基础设施
1、老人居室: 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根据老人实际需要,居室应配设单人床、床头柜、桌椅、衣柜、衣架、毛巾架、毯子、褥子、被子、床单、被罩、枕芯、枕套、枕巾、时钟、梳妆镜、洗脸盆、暖水瓶、痰盂、废纸篓、床头牌等,介助、介护老人的床头应安装呼叫铃。室内家具、各种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
2、饭厅:应配设餐桌、座椅、时钟、公告栏、废纸桶、窗帘、消毒柜、洗漱池、防蝇设备等。
3、洗手间及浴室:应配备安装在墙上的尿池、坐便器、卫生纸、卫生纸专用夹、废纸桶、淋浴器、坐浴盆或浴池、防滑的浴池垫和淋浴垫、浴室温度计、抽气扇等。
4、有必备的洗衣设备,应有洗衣机、熨斗等。定时对公共洗衣机进行消毒。
5、建有老人活动室:有供其阅读、写字绘画、娱乐的场所。该场所应提供图书、报刊、电视机、棋牌。备有教学和告知事物的黑板。
6、健身康复场所及器材:配置适合老人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的康复室和健身场所。
7、有接待来访的场所:接待室配备桌椅、纸笔及相关介绍材料。
8、室外活动场所不得少于150m2,绿化面积达到60%。
9、公共区域应设有明显标志,方便识别,危险地域要树立警示牌,比如:池塘、陡坡、杂草丛生地带,高压线下、无护栏保障地点等等……。
10、公共电话:有一部可供老人使用的公共电话。
11 、医疗设备:根据老人健康情况,必须准备足够的医疗设备和物资,应有急救药箱和轮椅车等。不设医务室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与专业医院签订合同。合同医院必须具备处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内各种突发性疾病和其它紧急情况的能力,并能够承担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诊疗任务。
12、及时解决消防、照明、报警、取暖、通讯、降温、排污等设施和生活设备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其随时处于正常状态。
13、保证水、电供应,冬季室温不低于摄氏16度,夏季不超过摄氏28度。
14、生活环境安静、清洁、优美,居室物品放置有序,顶棚、墙面、地面、桌面、镜面、窗户、窗台洁净。
15、建立电子会面室:方便老人通过网络与家属经常见面,了解老人身体以及各方面状态;特别是方便了经常出差在外地的家属、国外或者分布在各不相同地点的亲属能够与老人见面。同时还能够及时解决养老院通过不同渠道与老人各个不同的家属、亲属的思想沟通,便于提高自己的管理工作水平,为老人服务。
16、设立:临终关怀室(太平间)。
17、统一着装:养老院管理人员着粉红色干部护士服,护理人员着淡绿或淡蓝色护士服、软底护士鞋,后勤工作人员着工人装。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一文中所规定的以上相关硬件外,还必须为养老院中的每一个单元建筑群组、层组、楼组配备冰箱、微波炉或者煤气灶、方便家属了解老人情况的电话、意见薄、交接班记录本、大号电饭锅、室内温度计、时钟、接尿器、便盆、榨汁机、饭碗(两小、一大)。
另外,由于个别老人不乐意接受床头牌。他们提出,如果使用床头牌,那不就是医院了吗?我们是来住养老院的,不是来住医院的。更有老人对医院倍感恐惧,认为,老年人如果住在医院里面,说明离死亡就不远了,如果真要死也要死在家里。
因此,床头牌可以改制成正面是艺术品类的装饰,反面是可活动的记录健康常规指标等等观赏力强的深受老年人喜爱的床头牌。为了彰显人性化的服务,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也可以不设置床头牌,具体记录则由专人负责管理这项工作。
Ⅸ 养老院人均面积是多少
养老院人均面积是6平方米。
新标准还对养老机构的空间配置进行规定,要求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平方米,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同时,居室、卫生间、浴室空间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或为老年人配备可穿戴紧急呼叫设备。
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
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
Ⅹ 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 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 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 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 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 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 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 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见附件1),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四、在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在开业后3个月内进行第一次现场检督检查。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应当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