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人房子的继承规定
老人房子继承的法律规定需视情况而定:
1、老年人可以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个人合法的财产可以订立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❷ 老年人的财产继承权还是问题吗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折叠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折叠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折叠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折叠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❸ 老人去世了房屋遗产如何继承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❹ 老年人怎样写遗嘱才真实有效
一、老人的遗嘱要怎么写才有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继承编中的规定,老人立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即为有效: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老年人立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继承编中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浪漫富于想象而使遗嘱产生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纠纷。
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
第五,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人预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六,选择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己所写的自书遗嘱,有别人代写的的代书遗嘱,有录音、录像遗嘱,有律师见证遗嘱,有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专业人员制作,专业化程度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这两种遗嘱形式。
第七,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因为遗嘱内容外泄,就可能引起家庭内的矛盾。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档案保存。
第八,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第九,如果有可以信赖的人,可以指定遗产保管人,最好指定专业律师作为遗产保管人,由遗产保管人负责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满足自己的遗嘱愿望。
第十,为了保证自己在世时的养老问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自己在世时谁抚养,谁才能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不少老人在生前订立遗嘱,主要还是怕自己死后儿女因为遗产分割问题闹得不愉快,影响了家人之间的团结、和谐。不得不说这样的动机是好的,有利于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但是老人订立的遗嘱,却不见得一定有效。若是订立好了遗嘱,但是经过审查发现无效,也是一件比较恼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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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关于老年人的财产分割、继承和赡养问题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遗产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与子女。因此,老人的妻子说财产与自己无关是不合法的。同时,老人将财产全部给自己的孙子,也应属于遗赠。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他的孙子是否已经成年(18岁),如成年,老人的行为就无任何问题;若未成年,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他所继承的财产就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他父母代为保管。但这与其它子女是否承担老人的赡养费,医药费是毫无关系的。所以这个协议不合法。因为赡养自己的父母不仅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定义务。
我还要申明一点,老人讲自己的全部遗产给孙子是有问题的,因为这些财产中有一半是他妻子的。所以,要争取到利益,还应从再他妻子的那方面多努力。
当然,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取得老爷子的遗产
如若子女中有先天性重大疾病或者重大残疾,无生活收入来源,需要监护的,则父母不得以遗嘱形式剥夺其继承权。
比方说,其子女中有精神病患者,有因交通事故等受重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并失去生活来源的等情况,则赠与遗嘱无效。
另外,要主张遗产权利的,还是应该从其妻子的财产部分着手。
针对你描述的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继承法》 《婚姻法》 《民法通则》
尝试解答如下:
第一: 老人(夫妻双方均在世)因为重男轻女的关系,决意在生前就将所有财产过户给唯一的孙子。除了有孙子的儿子外,老人的其它子女均表示不同意,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相关的解释?
你说的很关键的就是,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过户给孙子。
这就不是继承法 调整的范围。 属于《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
合同法 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个人认为,如果老人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那么,是可以赠与的。
但是要区分的是,他应当取得其妻子的同意,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 其他子女不同意,并不影响 赠与合同的 效力。
第二: 如果财产被强行过户的话,是否可以请求法律援助?
由于是在生前的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那么属于赠与合同法律关系。
其他子女没有权利干涉。自然无法通过法律撤销。 如果是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那么,其他子女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 老人的其它子女表示,财产被过户后,是否可以和有孙子的这个儿子签订一定的赡养协议,由其承担大部分及主要的赡养义务,包括老人的日常生活及居住费用,包括非重大意外或特别重大疾病情况等。
要看这个协议怎么签订了。
首先,《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条 【附义务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个人认为,可以在 赠与协议上 约定,由受赠人履行一定的抚养义务是可以的。
但是这并不能免除 其他 子女 的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的义务
是子女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属于强制性规定。
如果协议违背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所以,如果其他子女想少尽一些赡养义务,可以在《赠与合同》中的
受赠人 义务中做文章。
最后:: 我朋友怕父母为此承受不平等义务或者因此生气,想找个合理的途径解决其父母对祖父母的赡养问题,改怎么办才好呢?
请问就赡养问题上,我朋友的父母应怎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通过以上的描述,我已经把该事情的法律关系定性为: 赠与法律关系。 因此,你朋友的父母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加一定的受赠人义务上,和其他子女一起努力协商。
我不同意楼上关于 继承以及遗嘱的 法律分析。
目前可知道,老人是在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且过户。和继承有本质的区别。 这是赠与的法律关系。
❻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哪些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1、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2、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办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❼ 老年人遗产孩子怎么分配
老人遗产子女的分割:在老人死亡后,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老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❽ 老年人无儿无女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1、老年人无儿无女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2、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协议书上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❾ 老年人再婚前抚养子女也要承担吗
老年人再婚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抚养义务。法律规定,如果形成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即继父母对未成年人及子女进行抚养并且共同生活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扶养、赡养关系,则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❿ 老年人再婚,后找的老伴和老伴子女,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财产问题,经常成为困扰老年人寻找晚年幸福的障碍。处理不当,就会引起家庭矛盾。今天,“四哥有法说”先对提问进行解答,然后就老年人再婚问题谈一下看法。
大多数家庭,孩子们在支持自己的父或母再婚的时候,都会多多少少考虑到家庭财产未来的分配问题,这也是关系到老年人再婚能幸福的关键所在。在这一点上,老人应当理性一些,不可任性!